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資本論    P 728


作者:馬克思
頁數:728 / 772
類別:古典經濟學

 

資本論

作者:馬克思
第728,共772。
888一個不變數。但是,認為產品要以實物形式首先足夠供養勞動者,然後使資本主義租地農場主得到多於自身需要的食物,而在這以外的餘額就形成實物地租,這是一個令人感到如此親切的觀念。這和一個棉布工廠主生產200000碼布的情況完全一樣。這若干碼布不僅足夠使他的工人有衣服可穿,使他的妻子兒女和他自己有綽綽有餘的衣服可穿,使他在此以外還有餘布可賣,最後還以布匹來支付巨額的地租。
事情就是這樣簡單!只要從200000碼布中減去生產費用,就必然會剩下布匹的一個餘額作為地租。但是,不知道布的售價,就從200000碼布中減去比如說10000鎊生產費用,從布匹減去貨幣,從使用價值本身減去交換價值,然後就去決定若干碼布超過若干鎊的餘額,事實上是一種幼稚可笑的觀念。這個觀念,比化圓為方還要荒唐,因為後者至少還有極限的概唸作為基礎,在這個極限上,直線和曲綫會融合在一起。但這個觀念正好是帕西先生的法寶。
布匹在頭腦中或實際上轉化為貨幣以前,從布匹減去貨幣!餘額就是地租,但這個地租似乎是要在實物形式上(例如見卡爾·阿倫德的著作),而不是用「詭辯」的邪術去掌握的!實物地租的這種全部復辟,不過是這樣一件蠢事:從若干舍費耳小麥中減去生產價格,從一個容量中減去一個貨幣額。
II. 勞動地租


  
如果我們考察地租的最簡單的形式,即勞動地租,——在這個場合,直接生產者以每週的一部分,用實際上或法律上屬於他所有的勞動工具(犁、牲口等等)來耕種實際上屬於他所有的土地,並以


  
889每週的其他幾天,無代價地在地主的土地上為地主勞動,——那末,事情還是十分清楚的,在這裡,地租和剩餘價值是一致的。在這裡,無酬剩餘勞動所藉以表現的形式就是地租,不是利潤。在這裡,勞動者(自給自足的農奴)在多大的程度上得到一個超過必不可少的生活資料的餘額,即超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我們稱之為工資的餘額,在其他條件不變時,取決於他的勞動時間是按什麼比例劃分為為自己勞動的時間和為地主的徭役勞動的時間,因此,超過必要生活資料的這個餘額,這個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表現為利潤的東西的萌芽,完全是由地租的多少決定的。在這裡,地租不僅直接是無酬剩餘勞動,並且也表現為無酬剩餘勞動;這是替各種生產條件(在這裡,它們和土地是一回事,如果說它們和土地有區別,也只是就它們作為土地的附屬物而言)的「所有者」而進行的無酬剩餘勞動。
徭役勞動者的產品在這裡必須在補償他的生活資料之外,足夠補償他的各種勞動條件,這種情況對一切生產方式來說始終是一樣的,因為這種情況並不是一切生產方式的特殊形式的結果,而是一切連續不斷的和再生產的勞動的自然條件,也就是任何繼續進行的生產的自然條件,這種生產同時總是再生產,因而也是它本身的作用條件的再生產。並且很清楚,在直接勞動者仍然是他自己生活資料生產上必要的生產資料和勞動條件的「所有者」的一切形式內,財產關係必然同時表現為直接的統治和從屬的關係,因而直接生產者是作為不自由的人出現的;這種不自由,可以從實行徭役勞動的農奴制減輕到單純的代役租。在這裡,按照假定,直接生產者還佔有自己的生產資料,即他實現自己的勞動和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所必需的物質的勞動條件;他獨立地經營他的農業和與農業結合在一起的農村家庭工業。這種獨立性,不
890會因為這些小農(例如在印度)組成一種或多或少帶有自發性質的生產公社而消失,因為這裡所說的獨立性,只是對名義上的地主而言的。在這些條件下,要能夠為名義上的地主從小農身上搾取剩餘勞動,就只有通過超經濟的強制,而不管這種強制是採取什麼形式。【征服一個國家之後,征服者緊接着要做的總是把人也佔有。參看蘭蓋。
並見麥捷爾。】它和奴隷經濟或種植園經濟的區別在於,奴隷要用別人的生產條件來勞動,並且不是獨立的。所以這裡必須有人身的依附關係,必須有不管什麼程度的人身不自由和人身作為土地的附屬物對土地的依附,必須有真正的依附農制度。如果不是私有土地的所有者,而象在亞洲那樣,國家既作為土地所有者,同時又作為主權者而同直接生產者相對立,那末,地租和賦稅就會合為一體,或者不如說,不會再有什麼同這個地租形式不同的賦稅。
在這種情況下,依附關係在政治方面和經濟方面,除了所有臣民對這個國家都有的臣屬關係以外,不需要更嚴酷的形式。在這裡,國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這裡,主權就是在全國範圍內集中的土地所有權。但因此那時也就沒有私有土地的所有權,雖然存在着對土地的私人的和共同的專有權和使用權。
從直接生產者身上搾取無酬剩餘勞動的獨特經濟形式,決定着統治和從屬的關係,這種關係是直接從生產本身產生的,而又對生產發生決定性的反作用。但是,這種由生產關係本身產生的經濟制度的全部結構,以及它的獨特的政治結構,都是建立在上述的經濟形式上的。任何時候,我們總是要在生產條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產者的直接關係——這種關係的任何形式總是自然地同勞動方式和勞動社會生產力的一定的發展階段相適應——當中,為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