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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P 60


作者:司馬光
頁數:60 / 546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中

作者:司馬光
第60,共546。
渤海人逄約因趙亂,擁眾數千家附於魏,魏以約為渤海太守。故太守劉準,隗之兄子也,土豪封放,弈之從弟也;別聚眾自守。閔以準為幽州刺史,與約中分渤海。燕王俊使封弈討約,使昌黎太守高開討準、放。開,瞻之子也。

弈引兵直抵約壘,遣人謂約曰:「相與鄉裡,隔絶日久,會遇甚難。時事利害,人各有心,非所論也。願單出一相見,以寫佇結之情。」約素信重弈,即出,見弈于門外。各屏騎卒,單馬交語。弈與論敘平生畢,因說之曰:「與君累世同鄉,情相愛重,誠欲君享祚無窮;今既獲展奉,不可不盡所懷。冉閔乘石氏之亂,奄有成資,是宜天下服其強矣,而禍亂方始,固知天命不可力爭也。燕王弈也載德,奉義討亂,所征無敵。今已都薊,南臨趙、魏,遠近之民,襁負歸之。民厭荼毒,咸思有道。冉閔之亡,匪朝伊夕,成敗之形,昭然易見。且燕王肇開王業,虛心賢俊,君能翻然改圖,則功參絳、灌,慶流苗裔,孰與為亡國將,守孤城以待必至之禍哉!」約聞之,悵然不言。弈給使張安,有勇力;弈豫戒之,俟約氣下,安突前持其馬鞚,因挾之而馳。至營,弈與坐,謂曰:「君計不能自決,故相為決之,非欲取君以邀功,乃欲全君以安民也。」



  
高開至渤海,準、放迎降。俊以放為渤海太守,準為左司馬,約參軍事。以約誘於人而遇獲,更其名曰釣。

劉顯弒趙王祗及其丞相安樂王炳、太宰趙庶等十餘人,傳首于鄴。驃騎將軍石寧奔柏人。魏主閔焚祗首于通衢,拜顯上大將軍、大單于、冀州牧。

五月,趙兗州刺史劉啟自鄄城來奔。

秋,七月,劉顯復引兵攻鄴,魏主閔擊敗之。顯還,稱帝于襄國。


  

八月,魏徐州刺史周成、兗州刺史魏統、荊州刺史樂弘、豫州牧張遇以廩丘、許昌等諸城來降;平南將軍高崇、征虜將軍呂護執洛州刺史鄭系,以其地來降。

燕王俊遣慕容恪攻中山,慕容評攻王午于魯口,魏中山太守上谷侯龕閉城拒守。恪南徇常山,軍于九門,魏趙郡太守遼西李邽舉郡降,恪厚撫之,將邽還圍中山,侯龕乃降。恪入中山,遷其將帥、土豪數十家詣薊,餘皆安堵;軍令嚴明,秋豪不犯。慕容評至南安,王午遣其將鄭生拒戰,抨擊斬之。

悅綰還自襄國,俊乃知張舉之妄而殺之。常煒有四男二女在中山,俊釋煒之囚,使諸子就見之。煒上疏謝恩,俊手令答曰:「卿本不為生計,孤以州裡相存耳。今大亂之中,諸子盡至,豈非天所念邪!天且念卿,況于孤乎!」賜妾一人,谷三百斛,使居凡城。以北平太守孫興為中山太守。興善於綏撫,中山遂安。

庫傉官偉帥部眾自上黨降燕。

姚弋仲遣使來請降。冬,十一月,以弋仲為使持節、六夷大都督、督江北諸軍事、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單于、高陵郡公,又以其子襄為持節、平北將軍、都督并州諸軍事、并州刺史、平鄉縣公。

逄釣亡歸渤海,招集舊眾以叛燕。樂陵太守賈堅使人告諭鄉人,示以成敗,釣部眾稍散,遂來奔。

吐谷渾葉延卒,子碎妥立。

初,桓溫聞石氏亂,上疏請出師經略另原,事久不報。溫知朝廷仗殷浩以抗己,甚忿之;然素知浩之為人,亦不之憚也。以國無他釁,遂得相持彌年,雖有君臣之跡,覊縻而已,八州士眾資調殆不為國家用。屢求北伐,詔書不聽。十二月,辛未,溫拜表輒行,帥眾四五萬順流而下,軍于武昌,朝廷大懼。

殷浩欲去位以避溫,又欲以騶虞幡駐溫軍。吏部尚書王彪之言于會稽王昱曰:「此屬皆自為計,非能保社稷,為殿下計也。若殷浩去職,人情離駭,天子獨坐,當此之際,必有任其責者,非殿下而誰乎!」又謂浩曰:「彼若抗表問罪,卿為之首。事任如此,猜釁已成,欲作匹夫,豈有全地邪!且當靜以待之。令相王與手書,示以款誠,為陳成敗,彼必旋師;若不從,則遣中詔;又不從,乃當以正義相裁。奈何無故匆匆,先自猖獗乎!」浩曰:「決大事正自難,頃日來欲使人悶。聞卿此謀,意始得了。」彪之,彬之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