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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中    P 1


作者:司馬光
頁數:1 / 546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中

作者:司馬光
第1,共546。


劉虎自朔方侵拓跋鬱律西部。秋,七月,鬱律擊虎,大破之。虎走出塞,從弟路孤帥其部落降于鬱律。於是鬱律西取烏孫故地,東兼勿吉以西,士馬精強,雄于北方。



  
漢主聰寢疾,征大司馬曜為丞相,石勒為大將軍,皆隷尚書事,受遺詔輔政。曜、勒固辭。乃以曜為丞相、領雍州牧,勒為大將軍、領幽、冀二州牧,勒辭不受。以上洛王景為太宰,濟南王驥為大司馬,昌國公顗為太師,朱紀為太傅,呼延晏為太保,並錄尚書事;范隆守尚書令、儀同三司,靳準為大司空、領司隷校尉,皆迭決尚書奏事。癸亥,聰卒。甲子,太子粲即位。尊皇后靳氏為皇太后,樊氏號弘道皇后,武氏號弘德皇后,王氏號弘孝皇后;立其妻靳氏為皇后,子元公為太子。大赦,改元漢昌。葬聰于宣光陵,謚曰昭武皇帝,廟號烈宗。靳太后等皆年未盈二十,粲多行無禮,無復哀戚。

靳準陰有異志,私謂粲曰:「如聞諸公欲行伊、霍之事,先誅太保及臣,以大司馬統萬機,陛下宜早圖之!」粲不從。準懼,復使二靳氏言之,粲乃從之。收其太宰景、大司馬驥、驥母弟車騎大將軍吳王逞、太師顗、大司徒齊王勱,皆殺之。朱紀、范隆奔長安。八月,粲治兵于上林,謀討石勒。以丞相曜為相國、都督中外諸軍事,仍鎮長安;靳準為大將軍、錄尚書事。粲常游宴後宮。軍國之事,一決於準。準矯詔以從弟明為車騎將軍,康為衛將軍。

准將作亂,謀于王延。延弗從,馳,將告之;遇靳康,劫延以歸。準遂勒兵升光極殿,使甲士執粲,數而殺之,謚曰隱帝。劉氏男女,無少長皆斬東市。發永光、宣光二陵,斬聰屍,焚其宗廟。準自號大將軍、漢天王,稱制,置百官,謂安定胡嵩曰:「自古無胡人為天子者,今以傳國璽付汝,還如晉家。」嵩不敢受;準怒,殺之。遣使告司州刺史李矩曰:「劉淵,屠各小丑,因晉之亂。矯稱天命,使二帝幽沒。輒帥眾扶侍梓宮,請以上聞。」矩馳表於帝,帝遣太常韓胤等奉迎梓宮。漢尚書北宮純等招集晉人,堡于東宮,靳康攻滅之。準欲以王延為左光祿大夫,延罵曰:「屠各逆奴,何不速殺我!以吾左目置西陽門,觀相國之入也;右目置建春門,觀大將軍之入也!」準殺之。


  

相國曜聞亂,自長安赴之。石勒帥精鋭五萬以討準,據襄陵北原。準數挑戰,勒堅壁以挫之。冬,十月,曜至赤壁。太保呼延晏等自平陽歸之,與太傅朱紀等共上尊號。曜即皇帝位,大赦,惟靳準一門不在赦例。改元光初。以朱紀領司徒,呼延晏領司空,太尉范隆以下悉複本位。以石勒為大司馬、大將軍,加九錫,增封十郡,進爵為趙公。

勒進攻準于平陽,巴及羌、羯降者十餘萬落,勒皆徙之於所部郡縣。漢主曜使征北將軍劉雅、鎮北將軍劉策屯汾陰,與勒共討準。

十一月,乙卯,日夜出,高三丈。

詔以王敦為荊州牧,加陶侃都督交州諸軍事。敦固辭州牧,乃聽為刺史。

庚申,詔群公卿士各陳得失。御史中丞熊遠上疏,以為:「胡賊猾夏,梓宮未返,而不能遣軍進討,一失也;群官不以仇賊未報為恥,務在調戲、酒食而已,二失也;選官用人,不料實德,惟在白望,不求才幹,惟事請託,當官者以治事為俗吏,奉法為苛刻,盡禮為諂諛,從容為高妙,放蕩為達士,驕蹇為簡雅,三失也;世之所惡者,陸沈泥滓;時之所善者,翱翔雲霄。是以萬機未整,風俗偽薄。朝廷群司,以從順為善,相違見貶,安得朝有辨爭之臣,士無祿仕之志乎!古之取士,敷奏以言;今光祿不試,甚違古義。又舉賢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權貴,是以才不濟務,奸無所懲。若此道不改,求以救亂,難矣!」

先是,帝以離亂之際,欲慰悅人心,州郡秀、孝至者,不試,普皆署吏。尚書陳頵亦上言:「宜漸循舊制,試以經策。」帝從之,仍詔:「不中科者,刺史、太守免官。」於是秀、孝皆不敢行,其有到者,亦皆託疾,比三年無就試者。帝欲特除孝廉已到者官,尚書郎孔坦奏議,以為:「近郡懼累君父,皆不敢行;遠郡冀于不試,冒昧來赴。今若偏加除署,是為謹身奉法者失分,僥倖投射者得官,頽風傷教,恐從此始。不若一切罷歸,而為之延期,使得就學,則法均而令信矣。」帝從之,聽孝廉申至七年乃試。坦,愉之從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