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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上    P 535


作者:司馬光
頁數:535 / 597
類別:中國古代史

 

資治通鑑 上

作者:司馬光
第535,共597。
滕修討郭馬未克,聞晉伐吳,帥眾赴難,至巴丘,聞吳亡,縞素流涕,還,與廣州刺史閭豐、蒼梧太守王毅各送印綬請降。孫皓遣陶璜之子融持手書諭璜,璜流涕數日,亦送印綬降;帝皆復其本職。

王濬之東下也,吳城戍皆望風款附,獨建平太守吾彥嬰城不下,聞吳亡,乃降。帝以彥為金城太守。



  
初,朝廷尊寵孫秀、孫楷,欲以招來吳人。及吳亡,降秀為伏波將軍,楷為渡遼將軍。

琅邪王亻由遣使送孫皓及其宗族詣洛陽。五月,丁亥朔,皓至,與其太子瑾等泥頭面縛,詣東陽門。詔遣謁者解其縛,賜衣服、車乘、田三十頃,歲給錢谷、綿絹甚厚。拜瑾為中郎,諸子為王者皆為郎中,吳之舊望,隨才擢敘。孫氏將吏渡江者復十年,百姓復二十年。

庚寅,帝臨軒,大會文武有位及四方使者,國子學生皆預焉。引見歸命侯皓及吳降人,皓登殿稽顙。帝謂皓曰:「朕設此座以待卿久矣。」皓曰:「臣于南方,亦設此座以待陛下。」賈充謂皓曰:「聞君在南方鑿人目,剝人麵皮,此何等刑也?」皓曰:「人臣有弒其君及奸回不忠者,則加此刑耳。」充默然甚愧,而皓顏色無怍。


  

帝從容問散騎常侍薛瑩孫皓所以亡,對曰:「皓昵近小人,刑罰放濫,大臣諸將,人不自保,此其所以亡也。」它日,又問吾彥,對曰:「吳主英俊,宰輔賢明。」帝笑曰:「若是,何故亡?」彥曰:「天祿永終,曆數有屬,故為陛下禽耳。」帝善之。

王濬之入建業也,其明日,王渾乃濟江,以濬不待己至,先受孫皓降,意甚愧忿,將攻濬。何攀勸濬送皓與渾,由是事得解。何惲以渾與濬爭功,與周浚箋曰:「《書》貴克讓,《易》大謙光。前破張悌,吳人失氣,龍驤因之,陷其區宇。論其前後,我實緩師,既失機會,不及於事,而今方競其功;彼既不吞聲,將虧雍穆之弘,興矜爭之鄙,斯愚情之所不取也。」浚得箋,即諫止渾。渾不納,表濬違詔不受節度,誣以罪狀。渾子濟,尚常山公主,宗黨強盛。有司奏請檻車征濬,帝弗許,但以詔書責讓濬以不從渾命,違制昧利。濬上書自理曰:「前被詔書,令臣直造秣陵,又令受太尉充節度。臣以十五日至三山,見渾軍在北岸,遣書邀臣;臣水軍風發乘勢,徑造賊城,無緣回船過渾。臣以日中至秣陵,暮乃被渾所下當受節度之符,欲令臣明十六日悉將所領還圍石頭,又索蜀兵及鎮南諸軍人名定見。臣以為皓已來降,無緣空圍石頭;又,兵人定見,不可倉猝得就,皆非當今之急,不可承用,非敢忽棄明制也。皓眾叛親離,匹夫獨坐,雀鼠貪生,苟乞一活耳,而江北諸軍不知虛實,不早縛取,自為小誤。臣至便得,更見怨恚,並云:『守賊百日,而令他人得之。』臣愚以為事君之道,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若其顧嫌疑以避咎責,此是人臣不忠之利,實非明主社稷之福也。」

渾又騰周浚書云:「濬軍得吳寶物。」又云「濬牙門將李高放火燒皓偽宮。」濬復表曰:「臣孤根獨立,結恨強宗。夫犯上干主,其罪可救;乖忤貴臣,禍在不測。偽郎將孔攄說:去二月武昌失守,水軍行至,皓案行石頭還,左右人皆跳刀大呼云:『要當為陛下一死戰決之。』皓意大喜,意必能然,便盡出金寶以賜與之。小人無狀,得便持走。皓懼,乃圖降首。降使適去,左右劫奪財物,略取妻妾,放火燒宮。皓逃身竄首,恐不脫死。臣至,遣參軍主者救斷其火耳。周浚先入皓宮,渾又先登皓舟,臣之入觀,皆在其後。皓宮之中,乃無席可坐,若有遺寶,則浚與渾先得之矣。等雲臣屯聚蜀人,不時送皓,欲有反狀。又恐動吳人,言臣皆當誅殺,取其妻子,冀其作亂,得騁私忿。謀反大逆,尚以見加,其餘謗沓,故其宜耳。今年平吳,誠為大慶;于臣之身,更受咎累。」

濬至京師,有司奏濬違詔,大不敬,請付廷尉科罪;詔不許。又奏濬赦後燒賊船百三十五艘,輒敕付廷尉禁推;詔勿推。

渾、濬爭功不已,帝命守廷尉廣陵劉頌校其事,以渾為上功,濬為中功。帝以頌折法失理,左遷京兆太守。

庚辰,增賈充邑八千戶,以王濬為輔國大將軍,封襄陽縣侯;杜預為當陽縣侯;王戎為安豐縣侯;封琅邪王亻由二子為亭侯;增京陵侯王渾邑八千戶,進爵為公;尚書關內侯張華進封廣武縣侯,增邑萬戶;荀勖以專典詔命功,封一子為亭侯;其餘諸將及公卿以下,賞賜各有差。帝以平吳,策告羊祜廟,乃封其夫人夏侯氏為萬歲鄉君,食邑五千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