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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傳    P 3


作者:成吉思汗
頁數:3 / 59
類別:中國古代史

 

成吉思汗傳

作者:成吉思汗
第3,共59。
⑧參閲小林高四郎《成吉思汗傳記蒙古文史料之研究》(《西北民族文化研究叢刊》第一輯拙譯)。

⑨柏朗迦賓、魯勃洛克行記,見呂浦譯、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記》,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八三年。



  
《馬可波羅遊記》有穆爾(A.C.Moule)、伯希和據多種版本的集校英文本,倫敦一九三八年,紐約一九七六年。中譯本可供參考的,有馮承鈞譯註的沙海昂註釋本(商務印書館一九三六年版)。

⑩法文原書全部四卷,有馮承鈞中譯本(商務版)。

11「札撒」或「札撒黑」是Yasa或Jasak的譯音,有法令、敕令等意義。


  

第一章 十二世紀的蒙古民族(1)

在中國和東突厥斯坦的北部,便是包括現在蒙古和西伯利亞南方地帶的疆域上,十二世紀時曾為許多遊牧部落所居住。他們的大部分便是蒙古民族(Mongols)①,但是這個名字只是他們在後來才採用的,這也是今日歐洲人所稱呼他們的。蒙古民族在人類學上的許多特質,尤其是在語言學上,證明他們跟突厥民族和滿洲民族——通古斯(Tunguz)民族群——有着密切的關係②。十二世紀時,蒙古民族的祖先,分成「氏族」(Omuk)③,再由氏族細分為「小氏族」,或者叫做「家系」(Yasun)④而生活。有時由好幾個氏族合併成一個「部落」,或者叫「小邦」(Ulus)⑤。這樣合併的發生,有其種種原因,而且同樣也有許許多多的合併形式。他們的合併,有時因由卓越的統帥而產生,也因某一氏族根據這樣或那樣的理由而獲得超群的權力和影響,便把好幾個氏族或部落結合成政治上的統一。另外一面,因為氏族間互相關係的密切,再進一步就構成部落的聯盟,但是在這種情形上,倒並不需要採取一定的政治形式。在氏族間因為有着血統上的意識,同一的方言,共同的傳統和共同的制度,對於一個氏族便能夠感覺到自己便是大部族單位裡的一部分。「氏族」對於「部落」(Ulus)或者「部落聯盟」(l)⑥的關係,恰巧和各個「成員」、「家族」或「家系」對於「氏族」的關係相同。

蒙古民族的「氏族」和「部落」,可區別為二個主要集群:草原的遊牧民和森林的狩獵民。這二個集群操着同樣的蒙古方言,所不同的只是生活方式和文化水準。所有這些部落的心目中好像都沒有抱著任何共同起源的意識。他們並沒有承認他們自身乃是一個整體民族,同時也沒有共同的種族名稱。個別氏族——尤其是遊牧民族——通常為首的都是一個貴族的家系,依據其身份,而發生個別領導者的稱號,如:「把阿禿兒」(Bagatur,英雄、勇士),「薛禪」(Sechen,賢者),「必勒格」(Bilge,智慧者),太子(T‘ai-tsi),「那顏」(Noyan,統治貴族、官長)。「部落」或其他「邦」(Ulus)的領導者,則戴有「汗」(Khan,kan,王)或「合罕」(Kagan,皇帝)的尊號。各遊牧部族的汗,

時常從高度文化的鄰國漢人那裡接受「王」的封號。總括地說起來,遊牧的蒙古民族,因為和更文明的民族為鄰,或者在十二世紀時佔據着從前被後者所居住過的地域而受到不少影響,所以在他們之間往往使用着外族的稱號。除漢人所使用的「王」和「太子」等稱號外,唐兀惕語——吐蕃(西藏)語——的「敢不」或「扎合敢不」(Gambo或Djagambo),和突厥語的「的斤」(Tegin)⑦、「必勒格」(Bilge)⑧等等也都通行着。

有些氏族因為他們為貴族的和古老的苗裔而著名;這些氏族常能很容易分支出去成為新的「氏族」和「家系」。因為領導集團的「把阿禿兒」和「那顏」,以收攬能夠使他們在廣大無邊的草原上占取着各自獨立牧地的從臣和家將,去努力達成他們的獨立。蒙古遊牧貴族和「把阿禿兒」、「那顏」等的豪門氏族,他們的最大目的,便是在尋求便利的牧地(蒙古語叫Nutuk,突厥語叫Yurt)⑨,足夠多的屬臣、從臣,和一來可以為他們看管牲口,二來可以在貴族帳幕裡充作仆役的奴隷。在「森林民」(Oi-inirgen)⑩中,貴族似乎扮演着不很顯著的角色。森林氏族常常擁立「珊蠻」(Shaman)做他們的領袖,因為這些人是被他們認為能夠和精靈交接的。所以「珊蠻」在那時候便是氏族和部落的領袖,而他的稱號就叫做「別乞」(Beki)。有時候,草原貴族社會裡的成員,也帶著這種稱號。

在貴族下面,便是平民,蒙古語叫「阿剌惕」(Arat,古代突厥語為Harachu),再下便是奴隷,或者叫做「孛斡勒」(Bog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