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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下    P 9


作者:蒲松齡
頁數:9 / 141
類別:古典小說

 

聊齋誌異 下

作者:蒲松齡
第9,共141。
要欲復起動履(34),亦復何難?但不能類生人,故不必也。「乃啟棺人,屍即自起,亭亭可愛。探其懷,則冷若冰雪。遂將入棺復臥,徐強止之。婢曰:」妾過蒙夫人寵,主人自異域來,得黃金數萬,妾竊取之,亦不甚追問。後瀕危(35),又無戚屬,遂藏以自殉。夫人痛妾夭謝,又以寶飾入殮。身所以不朽者,不過得金寶之餘氣耳。若在人世,豈能久乎?必欲如此,切勿強以飲食;若使靈氣一散,則遊魂亦消矣。“徐乃構精舍,與共寢處。笑語一如常人;但不食不息,不見生人。年餘,徐飲薄醉,執殘瀝強灌之(36);立刻倒地,口中血水流溢,終日而屍已變。哀悔無及,厚葬之。

異史氏曰:“夫人教子,無異人世;而所以待師者何厚也!不亦賢乎!



  
余謂艷屍不如雅鬼,乃以措大之俗莽(37),致靈物不享其長年,惜哉!“章丘朱生(38),秦剛鯁(39),設帳于某貢士家。每譴弟子,內輒遣婢為乞免,不聽。一日,親詣窗外,與朱關說(40). 朱怒,執界方大罵而出(41). 婦懼而奔;朱追之,自後橫擊臀股,鏘然作皮肉聲。令人笑絶(42)!長山某(43),每延師,必以一年束金,合終歲之虛盈(44),計每日得如干數;又以師離齋、歸齋之日,詳記為籍;歲終,則公同按日而乘除之(45). 馬生館其家,初見操珠盤來(45),得故甚駭;既而暗生一術,反嗔為喜,聽其復算不少校。翁大悅,堅訂來歲之約。馬辭以故。遂薦一生乖謬者自代。及就館,動輒詬罵,翁無奈,悉含忍之。歲抄,攜珠盤至。生勃然忿極,姑聽其算。

翁又以途中日,盡歸子西(47),生不受,撥珠歸東(48). 兩爭不決,操戈相向(49),兩人破頭爛額而赴公庭焉。

【註釋】

(1) 河間:府名,府治在今河北省河間縣。

(2) 設教:實施教化!此指坐館執教。恩:舊縣名,故治在山東省西北部馬頰河西岸。現已撤銷。

(3) 臘初:農曆十二月初。臘,臘月,農曆十二月臘祭百神,故稱「臘月」。

(4) 撤帳:古稱教書為「設帳」,稱年終散館為「撤帳」。

(5) 敬業:此為施叟真名。取意于《禮記。學記》:「一年視離經辨志,三年視敬業樂群。」

(6) 受贄稷門:接受稷門的聘請。贄,指送給教師的聘金。稷門,戰國時齊國都城臨淄城西邊南首門;這裡代指臨淄。

(7) 苟就:猶言屈就;敬辭。

(8) 束儀:猶言束脩。古時親友之間互相贈獻的一種禮物,後專指學生向老師致送的酬金。

(9) 信行:行事遵守信義。

(10)禮函:致送聘金的函封;類似今之聘書。禮,贄幣。

(11)漚釘獸鐶,貴族府第的門飾。漚釘,門上水泡形的黃色鉚釘。獸鐶鑷,鑄有獸口啣環圖像的門環。

(12)指揮使:官名,軍衛之長官。明代內外各衛皆置指揮使等官。

(13)下食:添菜讓客。下,布。

(14)游語:游詞浮語,指輕浮的話語。

(15)雅敬:非常尊敬。

(16)緩頰:婉言代為講情。



  
(17)日課:每天按照規定所學的課業。

(18)責:責成;要求。工:指精幹所學。

(19)俺禁:約束。

(20)素食:無功而食。《詩。魏風。伐檀》:「彼君子號,不幸食兮。」

(21)脈脈(m ò—m ò未末)不語:相視不語。

(22)倡側:同「逼厭」,狹窄。

(23)封堆植樹:聚土為墳,植樹為記。

(24)溫涼: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溫和」。

(25)祓(f ú浮)除不樣:古時除災求福的一種祭儀,一般于歲首行之。

(26)式微衰微,語出《詩。邶風。式微》。式,發語辭。微,衰落。

(27)挼挲(ruó—Suō若梭):揉搓,按摩。痾(K ē顆):病。

(28)展墓:謁墓。

(29)歲抄:年終。

(30)市櫬:買棺。市,買。櫬,棺材。

(31)東昌:府名,府治在個山東省聊城縣。

(32)舍宇:宅舍,這裡指墓穴。

(33)離逷(t ì):遠離。逷,遠。

(34)動履:舉步,指行走。

(35)瀕危:指病危。瀕,迫近。

(36)殘瀝:杯中剩酒。瀝,清酒。

(37)措大:舊時對貧寒讀書人的輕慢稱呼。俗莽:庸俗魯莽。

(38)章丘:縣名,個山東省章丘縣。

(39)剛鯁:剛正耿直。

(40)關說:講情。

(41)界方:也稱「戒方」,舊時塾師對學童施行體罰的界尺。

(42)笑絶:笑煞。

(43)長山:舊縣名,在今山東省桓台縣南。

(44)終歲之虛盈:指全年的實際天數。虛盈,指月小月大。

(45)乘除:計算。

(46)珠盤:算盤。

(47)以途中日,盡歸於西:把塾師就館時在路上的日數都算在塾師的賬上,不給工資。西,西席,舊時對家塾教師的稱呼。

(48)撥珠歸東:撥動算盤珠,算在主人的賬上。東,東家,舊時塾師對主人的稱呼。

(49)操戈:指動武。操,持。戈,兵器。

單父宰

青州民某,五旬餘,繼娶少婦。二子恐其復育,乘父醉,潛割睪丸而藥糝之(1).父覺,託病不言。久之,創漸平。忽入寶,刀縫綻裂,血溢不止,尋斃。妻知其故,訟于官。官械其子(2) ,果伏(3).駭曰:「余今為『單父宰』矣(4) !」並誅之。

邑有王生者,娶月餘而出其妻。妻父訟之。時淄宰辛公(5) ,問王:「何放出妻?」答云:「不可說。」固詰之,曰:「以其不能產育耳。」公曰:「妄哉!月餘新婦,何如不產?」忸怩久之(6) ,告曰:「其陰甚偏。」公笑曰:「是則偏之為害,而家之所以不齊也(7).」此可與「單父宰」並傳。一笑。

【註釋】

(1) 藥糝(s ǎn 傘)之:撒上藥粉。糝,粉末。

(2) 械:用刑。

(3) 伏: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