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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中    P 56


作者:蒲松齡
頁數:56 / 160
類別:古典小說

 

聊齋誌異 中

作者:蒲松齡
第56,共160。
(25)自分:自料。

(26)德戴二天:猶言感謝您再生之恩。二天,《後漢書。蘇章傳》載,蘇章為冀州側史巡視屬下時,發現老友清河太守有奸弊,在懲辦之前請其敘舊,太守自以為章庇護他,因「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獨有二天。‘「後詩文中習以」二天“作為感恩之詞。



  
(27)瓦全:本與「玉碎」相對,謂苟且偷生,見《北齊書。元景安傳》。

此渭使離散的夫妻得以完聚。

(28)解驂(c ān 參)之惠:此指周生贈馬救其困急之事。《史記。管晏列傳》載:春秋齊越石父有賢名,系獄時,晏子解其左驂從獄中贖出,並延



上客。驂,一車三馬或四馬中的旁馬。

(29)馬二匹:此據二十四卷抄本,原作「二馬匹」。

(30)北旋:北歸。旋,回歸。

(31)信矢:作為信物的令箭。

(32)直隷:清置行政區,轄境略與今河北省相當。


  

(33)侵冒:侵犯占奪。冒,冒人名分,而己享其利。

(34)醇篤者:樸厚忠實的人。

(35)盤:算盤。

(36)牙儈:猶牙人。集市上為買賣雙方說合成交,從中賺取佣金的經紀人。

(37)培■(b ùl ǒu 部簍)無松柏:謂小土堆上長不出大樹。語出《左傳。

襄公二十四年》,「培■」本作「部婁」,小土丘。

冤獄

朱生,陽谷人(1).少年佻達(2) ,喜談謔。因喪偶,往求媒媼。遇其鄰人之妻,睨之美。戲謂媼曰:「適睹尊鄰,雅少麗(3) ,着為我求凰(4) ,渠可也(5).」媼亦戲曰:「請殺其男子,我為若圖之(6).」朱笑曰:「諾。」

更月餘,鄰人出討負(7) ,被殺于野。邑令拘鄰保(8) ,血膚取實(9) ,究無端緒;惟媒媼述相謔之詞,以此疑朱。捕至,百口不承。今又疑鄰婦與私,榜掠之,五毒參至(10). 婦不能湛,誣伏。又訊朱,朱曰:「細嫩不任苦刑,所言皆妄。既是冤死,而又加以不節之名,縱鬼神無知,予心何忍乎?我實供之可矣:欲殺夫而娶其婦,皆我之為,婦不知之也。」問:「何憑?」答言,「血衣可證。」及使人搜諸其家,竟不可得。又掠之,死而復甦者再。

朱乃雲,「此母不忍出證據死我耳,待自取之。」因押歸告母曰:「予我衣,死也;即不予,亦死也:均之死,故遲也不如其速也。」母泣,入室移時,取衣出付之。令審其跡確,擬斬。再駁再審(11),無異詞。

經年餘,決有日矣。令方慮囚(12),忽一人直上公堂,努目視令而大罵曰(13):「如此憒憒(14),何足臨民!」隷役數十輩,將共執之。其人振臂一揮,頑然並仆。令懼,欲逃。其人大言曰(15):“我關帝前周將軍也(16)!

昏官若動,即使誅卻!「令戰懼悚聽。其人曰:」殺人者乃宮標也,于朱某何與?「言已,倒地,氣若絶。少頃而醒,面無人色。及問其人,則宮標也(17).榜之,盡服其罪。蓋宮素不逞(18),知某討負而歸,意腰豪必富,及殺之,竟無所得。聞朱誣服,竊自幸。是日身入公門,殊不自知。令問朱血衣所自來,朱亦不知之。喚其母鞠之,則割臂所染;驗其左臂刀痕,猶未平也。令亦愕然。後以此被參揭免官(19),罰贖覊留而死(20 )。年餘,鄰母欲嫁其婦;婦感朱義,遂嫁之。異史氏曰:」訟獄乃居官之首務,培陰■(21),滅天理,皆在於此,不可不慎也。躁急污暴,固乖天和;淹滯因循,亦傷民命(22). 一人興訟,則數農違時(23);一案既成,則十家蕩產:豈故之細哉(24)!余嘗謂為官者,不濫受詞訟,即是盛德,且非重大之情,不必覊候(25);若無疑難之事,何用徘徊?即或鄉裡愚民,山村豪氣,偶因鵝鴨之爭[26) ,致起雀角之忿[27),此不過借官宰之一言,以為平定而已,無用全人,只須兩造(28),笞杖立加,葛藤悉斷(29). 所謂神明之宰非耶?每見今之聽訟者矣:一票既出,若故忘之。攝牒者入手未盈,不令消見宮之票;承刑者潤筆不飽,不肯懸聽審之牌[30)。矇蔽因循,動經歲月,不及登長吏之庭(31),而皮骨已將盡矣!而儼然而民上也者,愜息在床(32),漠若無事。寧知水火獄中(33),有無數冤魂,伸頸延息,以望拔救耶!然在奸民之凶頑,固無足惜;而在良民株累(34),亦復何堪?況且無辜之干連(35),往往奸民少而良民多;而良民之受害,且更倍于奸民。何以故?奸民難虐,而良民易欺也。

皂隷之所毆罵,胥徒之所需索(36),皆相良者而施之暴。自入公門,如蹈湯火。早結一日之案,則早安一日之生;有何大事,而顧奄奄堂上若死人(37)似恐谿壑之不遽飽(38),而故假之以歲時也者(39),雖非酷暴,而其實厥罪維均矣[40)。嘗見一詞之中[41),其急要不可少者,不過三數人;其徐皆無辜之赤子,妄被羅織者也(42). 或平昔以睚眥開嫌[43),或當前以懷壁致罪[44),故興訟者以其全力謀正案[45),而以其餘毒復小仇(46). 帶一名于紙尾,遂成附骨之疽;受萬罪于公門,竟屬切膚之痛(47). 人跪亦跪,狀若烏集:人出亦出,還同猱系(48). 而究之官問不及,吏詰不至,其

實一無所用,只足以破產傾家,飽蠹役之貪囊(49);鬻子典妻,泄小人之私憤而已。深願為官者,每投到時(50),略一審詰,當逐逐之(51),不當逐芟之(52).不過一濡毫、一動腕之間耳,便保全多少身家,培養多少元氣(53). 從政者曾不一念及于此,又何必桁楊刀鋸能殺人哉(54)!“

據《聊齋誌異》鑄雪齋抄本

【註釋】

(1) 陽谷:縣名,今屬山東省。

(2) 佻達:輕薄。

(3) 雅少麗:十分年輕美麗。雅,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