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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小說全集    P 6


作者:魯迅
頁數:6 / 27
類別:其他小說

 

魯迅小說全集

作者:魯迅
第6,共27。
「你們要不改,自己也會吃盡。即使生得多,也會給真的人除滅了,同獵人打完狼子一樣!——同蟲子一樣!」

那一夥人,都被陳老五趕走了。大哥也不知那裡去了。陳老五勸我回屋子裡去。屋裡面全是黑沉沉的。橫樑和椽子都在頭上發抖;抖了一會,就大起來,堆在我身上。



  
萬分沉重,動彈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我曉得他的沉重是假的,便掙扎出來,出了一身汗。可是偏要說,

「你們立刻改了,從真心改起!你們要曉得將來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十一

太陽也不出,門也不開,日日是兩頓飯。

我捏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曉得妹子死掉的緣故,也全在他。那時我妹子才五歲,可愛可憐的樣子,還在眼前。母親哭個不住,他卻勸母親不要哭;大約因為自己吃了,哭起來不免有點過意不去。如果還能過意不去,……

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親知道沒有,我可不得而知。

母親想也知道;不過哭的時候,卻並沒有說明,大約也以為應當的了。記得我四五歲時,坐在堂前乘涼,大哥說爺娘生病,做兒子的須割下一片肉來,煮熟了請他吃,才算好人;母親也沒有說不行。一片吃得,整個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現在想起來,實在還教人傷心,這真是奇極的事!

十二

不能想了。



  
四千年來時時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着家務,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飯菜裡,暗暗給我們吃。

我未必無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現在也輪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當初雖然不知道,現在明白,難見真的人!

十三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救救孩子……

一九一八年四月。

解讀

魯迅《狂人日記》之所以「憂憤」深廣,首先正是因為這裡融入了魯迅對中國幾千年歷史的真知灼見和對封建制度烈火般仇恨的感情。這是魯迅不僅作為文學家而且首先作為思想家、革命家最深刻最敏鋭的地方。

魯迅《狂人日記》之所以「憂憤深廣」,所以具有強烈的戰鬥性和深刻的思想意義,還在於魯迅從第一篇新小說開始,就提出了怎樣啟發農民群眾的覺悟和防止下一代孩子們再受封建主義毒害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狂人日記》可以說是《吶喊》以至整個魯迅小說創作的一篇「序言」……

再次,魯迅的《狂人日記》所以具有強烈的戰鬥鋒芒,還在於通過狂人直言無忌的性格,對反動封建統治者的醜惡嘴臉進行了盡情的揭露。作品揭露他們偽善,耍兩面派,「話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們「講道理的時候,不但唇邊還抹着人油,而且心裡裝滿着吃人的意思」,他們「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以便「沒有殺人的罪名,又償了心願」。作品揭露他們顛倒是非,混淆黑白,他們「做論」的手段是:見好人就罵,罵翻了再說;見壞人反而要「原諒幾句」,這就是他們所謂的「翻天妙手,與眾不同」。他們把起來造反的農民或者封建階級中的叛逆者,說成「大惡人」,打死以後還「挖出他們的心肝來,用油煎炒了吃」,給他們自己「壯壯膽子」。他們「獅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最後,魯迅在《狂人日記》裡,提出了「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這個新的社會思想,為中國和人類前途發出了熱情的呼籲。這意味着作者憧憬的未來社會決不是資本主義的社會,而是徹底消滅人剝削人、人壓迫人制度的一種嶄新的社會(正像魯迅在《故鄉》中提出「應該有新的生活,為我們所未經生活過的」一樣)。

——嚴家炎《〈狂人日記〉的思想和藝術》

第一部分 孔乙己

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櫃裡面預備着熱水,可以隨時溫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櫃外站着,熱熱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買一碟鹽煮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從十二歲起,便在鎮口的咸亨酒店裡當夥計,掌柜說,樣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長衫主顧,就在外面做點事罷。外面的短衣主顧,雖然容易說話,但嘮嘮叨叨纏夾不清的也很不少。他們往往要親眼看著黃酒從罈子裡舀出,看過壺子底里有水沒有,又親看將壺子放在熱水裡,然後放心:在這嚴重監督下,羼水也很為難。所以過了幾天,掌柜又說我幹不了這事。幸虧薦頭的情面大,辭退不得,便改為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了。

我從此便整天的站在櫃檯裡,專管我的職務。雖然沒有什麼失職,但總覺有些單調,有些無聊。掌柜是一副凶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臟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污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聽人家背地裡談論,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於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鈔鈔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喝懶做。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鈔書的人也沒有了。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但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過半碗酒,漲紅的臉色漸漸復了原,旁人便又問道,「孔乙己,你當真認識字麼?」孔乙己看著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他們便接著說道,「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孔乙己立刻顯出頽唐不安模樣,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嘴裡說些話;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類,一些不懂了。在這時候,眾人也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