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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P 235


作者:范曄等
頁數:235 / 470
類別:中國古代史

 

後漢書

作者:范曄等
第235,共470。
永建元年,代陳禪為司隷校尉。數月閒,奏太傅馮石、太尉劉熹、中常侍程璜、陳秉、孟生、李閏等,百官側目,號為苛刻。三公劾奏詡盛夏多拘繫無辜,為吏人患。詡上書自訟曰:「法禁者俗之堤防,刑罰者人之銜轡。今州曰任郡,郡曰任縣,更相委遠,百姓怨窮,以苟容為賢,盡節為愚。臣所發舉,臧罪非一,二府恐為臣所奏,遂加誣罪。臣將從史魚死,即以屍諫耳。」順帝省其章,乃為免司空陶敦。 時中常侍張防特用權埶,每請託受取,詡輒案之,而屢寑不報。詡不勝其憤,乃自系廷尉,奏言曰:「昔孝安皇帝任用樊豐,遂交亂嫡統,幾亡社稷。今者張防復弄威柄,國家之禍將重至矣。臣不忍與防同朝,謹自系以聞,無令臣襲楊震之跡。」書奏,防流涕訴帝,詡坐論輸左校。防必欲害之,二日之中,傳考四獄。獄吏勸詡自引,詡曰:「寧伏歐刀以示遠近。」宦者孫程、張賢等知詡以忠獲罪,乃相率奏乞見。程曰:「陛下始與臣等造事之時,常疾奸臣,知其傾國。今者即位而復自為,何以非先帝乎?司隷校尉虞詡為陛下盡忠,而更被拘繫;常侍張防臧罪明正,反構忠良。今客星守羽林,其占宮中有奸臣。宜急收防送獄,以塞天變。下詔出詡,還假印綬。」時防立在帝后,程乃叱防曰:「奸臣張防,何不下殿!」防不得已,趨就東箱。程曰:「陛下急收防,無令從阿母求請。」

帝問諸尚書,尚書賈朗素與防善,證詡之罪。帝疑焉,謂程曰:「且出,吾方思之。」於是詡子顗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梵乃入言之,防坐徙邊,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詡。程覆上書陳詡有大功,語甚切激。帝感悟,復征拜議郎。數日,遷尚書仆射。



  
是時長吏、二千石聽百姓鼟罰者輸贖,號為「義錢」,托為貧人儲,而守令因以聚斂。詡上疏曰:「元年以來,貧百姓章言長吏受取百萬以上者,匈匈不絶,鼟罰吏人至數千萬,而三公、刺史少所舉奏。尋永平、章和中,州郡以走卒錢給貸貧人,司空劾案,州及郡縣皆坐免黜。今宜遵前典,蠲除權制。」於是詔書下詡章,切責州郡。鼟罰輸贖自此而止。

先是寧陽主簿詣闕,訴其縣令之枉,積六七歲不省。主簿乃上書曰:「臣為陛下子,陛下為臣父。臣章百上,終不見省,臣豈可北詣單于以告怨乎?」帝大怒,持章示尚書,尚書遂劾以大逆。詡駁之曰:「主簿所訟,乃君父之怨;百上不達,是有司之過。愚惷之人,不足多誅。」帝納詡言,笞之而已。詡因謂諸尚書曰:「小人有怨,不遠千里,斷髮刻肌,詣闕告訴,而不為理,豈臣下之義?君與濁長吏何親,而與怨人何仇乎?」聞者皆臱。詡又上言:「台郎顯職,仕之通階。今或一郡七八,或一州無人。宜令均平,以厭天下之望。」及諸奏議,多見從用。

詡好刺舉,無所回容,數以此忤權戚,遂九見譴考,三遭刑罰,而剛正之性,終老不屈。永和初,遷尚書令,以公事去官。朝廷思其忠,復征之,會卒。

臨終,謂其子恭曰:「吾事君直道,行己無愧,所悔者為朝歌長時殺賊數百人,其中何能不有冤者。自此二十餘年,家門不增一口,斯獲罪于天也。」


  

恭有俊才,官至上黨太守。

傅燮字南容,北地靈州人也。本字幼起,慕南容三複白珪,乃易字焉。

身長八尺,有威容。少師事太尉劉寬。再舉孝廉。聞所舉郡將喪,乃□官行服。

後為護軍司馬,與左中郎*[將]*皇甫嵩俱討賊張角。

燮素疾中官,既行,因上疏曰:「臣聞天下之禍,不由於外,皆興于內。是故虞舜升朝,先除四凶,然後用十六相。明惡人不去,則善人無由進也。今張角起於趙、魏,黃巾亂於六州。此皆釁發蕭牆,而禍延四海者也。臣受戎任,奉辭伐罪,始到潁川,戰無不□。黃巾雖盛,不足為廟堂憂也。臣之所懼,在於治水不自其源,末流彌增其廣耳。陛下仁德寬容,多所不忍,故閹豎弄權,忠臣不進。誠使張角梟夷,黃巾變服,臣之所憂,甫益深耳。何者?夫邪正之人不宜共國,亦猶冰炭不可同器。彼知正人之功顯,而危亡之兆見,皆將巧辭飾說,共長虛偽。夫孝子疑于屢至,巿虎成於三夫。若不詳察真偽,忠臣將復有杜郵之戮矣。陛下宜思虞舜四罪之舉,速行讒佞放殛之誅,則善人思進,姦凶自息。臣聞忠臣之事君,猶孝子之事父也。子之事父,焉得不盡其情?使臣身備鈇鉞之戮,陛下少用其言,國之福也。」書奏,宦者趙忠見而忿惡。及破張角,燮功多當封,忠訴譖之,靈帝猶識燮言,得不加罪,竟亦不封,以為安定都尉。以疾免。

後拜議郎。會西羌反,邊章、韓遂作亂隴右,征發天下,役賦無已。司徒崔烈以為宜□涼州。詔會公卿百官,烈堅執先議。燮厲言曰:「斬司徒,天下乃安。」

尚書郎楊贊奏燮廷辱大臣。帝以問燮。燮對曰:“昔冒頓至逆也,樊噲為上將,願得十萬觽橫行匈奴中,憤激思奮,未失人臣之節,顧計當從與不耳,季布猶曰『噲可斬也』。今涼州天下要嚰,國家藩衛。高祖初興,使酈商別定隴右;

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議者以為斷匈奴右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