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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P 14


作者:范曄等
頁數:14 / 470
類別:中國古代史

 

後漢書

作者:范曄等
第14,共470。
十八年春三月丁亥,詔曰:「其令天下亡命,自殊死已下贖:死罪縑三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吏人犯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

夏四月己未,詔曰:「自春已來,時雨不降,宿麥傷旱,秋種未下,政失厥中,憂懼而已。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及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理冤獄,錄輕系。二千石分禱五嶽四瀆。郡界有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者,長吏各絜齋禱請,冀蒙嘉澍。」



  
并州,其山曰恆,其川曰滹沱。”此謂九州名山大川也。

六月己未,有星孛于太微。

焉耆、龜茲攻西域都護陳睦,悉沒其觽。北匈奴及車師後王圍戊己校尉耿恭。

秋八月壬子,帝崩于東宮前殿。年四十八。遺詔無起寑廟,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別室。帝初作壽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旘廣一丈二尺,長二丈五尺,無得起墳。萬年之後,埽地而祭,杅水脯糒而已。過百日,唯四時設奠,置吏卒數人供給灑埽,勿開修道。敢有所興作者,以□議宗廟法從事。

帝遵奉建武制度,無敢違者。後宮之家,不得封侯與政。櫲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髃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故吏稱其官,民安其業,遠近肅服,戶口滋殖焉。 論曰:明帝善刑理,法令分明。日晏坐朝,幽枉必達。內外無幸曲之私,在上無鄉大之色。斷獄得情,號居前代十二。故後之言事者,莫不先建武、永平之政。而鐘離意、宋均之徒,常以察慧為言,夫豈弘人之度未優乎?

贊曰:顯宗丕承,業業兢兢。危心恭德,政察奸勝。備章朝物,省薄墳陵。

永懷廢典,下身遵道。登台觀雲,臨雍拜老。懋惟帝績,增光文考。

後漢書卷三 肅宗孝章帝紀 第三

肅宗孝章皇帝諱炟,顯宗第五子也。母賈貴人。永平三年,立為皇太子。

少寬容,好儒術,顯宗器重之。


  

十八年八月壬子,即皇帝位,年十九。尊皇后曰皇太后。

壬戌,葬孝明皇帝于顯節陵。

冬十月丁未,大赦天下。賜民爵,人二級,為父後及孝悌、力田人三級,脫無名數及流人欲占者人一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子;□、寡、孤、獨、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詔曰:「朕以眇身,托于王侯之上,統理萬機,懼失厥中,兢兢業業,未知所濟。深惟守文之主,必建師傅之官。詩不雲乎:『不愆不忘,率由舊章。』行太尉事節鄉侯□三世在位,為國元老;司空融典職六年,勤勞不怠。其以□為太傅,融為太尉,並錄尚書事。『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小雅之所傷也。『予違汝弼,汝無面從』,股肱之正義也。髃後百僚勉思厥職,各貢忠誠,以輔不逮。申□四方,稱朕意焉。」

十一月戊戌,蜀郡太守第五倫為司空。

詔征西將軍耿秉屯酒泉。遣酒泉太守段彭救戊己校尉耿恭。

甲辰晦,日有食之。於是避正殿,寑兵,不聽事五日。詔有司各上封事。

十二月癸巳,有司奏言:“孝明皇帝聖德淳茂,劬勞日□,身禦浣衣,食無兼珍。澤臻四表,遠人慕化,僬僥、儋耳,款塞自至。克伐鬼方,開道西域,

威靈廣被,無思不服。以烝庶為憂,不以天下為樂。備三雍之教,躬養老之禮。

作登歌,正予樂,博貫六蓺,不捨晝夜。聰明淵塞,着在圖讖。至德所感,通於神明。功烈光于四海,仁風行于千載。而深執謙謙,自稱不德,無起寑廟,埽地而祭,除日祀之法,省送終之禮,遂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別室。天下聞之,莫不淒愴。陛下至孝烝烝,奉順聖德。臣愚以為更衣在中門之外,處所殊別,宜尊廟曰顯宗,其四時禘祫,于光武之堂,閒祀悉還更衣,

共進武德之舞,如孝文皇帝祫祭高廟故事。”制曰:「可。」

是歲,牛疫。京師及三州大旱,詔勿收兗、豫、徐州田租、芻焒,其以見谷賑給貧人。

建初元年春正月,詔三州郡國:“方春東作,恐人稍受稟,往來煩劇,或妨耕農。

其各實核尤貧者,計所貸並與之。流人欲歸本者,郡縣其實稟,令足還到,聽過止官亭,無僱舍宿。長吏親躬,無使貧弱遺脫,小吏豪右得容奸妄。

詔書既下,勿得稽留,刺史明加督察尤無狀者。”

丙寅,詔曰:“比年牛多疾疫,墾田減少,谷價頗貴,人以流亡。方春東作,宜及時務。二千石勉勸農桑,弘致勞來。髃公庶尹,各推精誠,專急人事。罪非殊死,須立秋案驗。有司明慎選舉,進柔良,退貪猾,順時令,理冤獄。『五教在寬』,帝典所美;

『愷悌君子』,大雅所嘆。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酒泉太守段彭討擊車師,大破之。罷戊己校尉官。

二月,武陵澧中蠻叛。

三月甲寅,山陽、東平地震。己巳,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慄慄,不敢荒寧。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秏亂,刑罰不中,可不憂與!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以賢才,問以得人。明政無大小,以得人為本。夫鄉舉裡選,必累功勞。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偽,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繫閥閲。敷奏以言,則文章可採;明試以功,則政有異夡。文質彬彬,朕甚嘉之。

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