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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集    P 55


作者:迪卡爾
頁數:55 / 149
類別:西洋古代史

 

沉思集

作者:迪卡爾
第55,共149。
從而,為了使用你們接着提出的例外,你們本來應該否認大前提,說我們清楚、分明地領會為屬於什麼東西的本性,不能因此就被說成是或被肯定是屬於這個東西,除非是它的本性是可能的,或者不矛盾。不過,我請你們看一看這個例外的缺點。因為,要麼是你們用可能這個詞,象一般人所做的那樣,指的是凡是與人類思想不相矛盾的東西,在這種意義上,上帝的本性,按照我所描寫的方式來說,顯然是可能的,因為在上帝的本性身上,除了我們清楚、分明地領會為應該屬於它的東西以外,我並沒有假定什麼東西,這樣我就沒有假定什麼與思想或人類概念相矛盾的東西;要麼是你們假想出什麼其他的可能性,從對象本身那方面來說,這種可能性如果與前一種可能性相矛盾,就決不能被人類理智所認識,從而它就和否定人的認識中的其他一切東西一樣,沒有什麼力量來迫使我們去否定上帝的本性或者上帝的存在。因為,如果把上帝的本性是可能的這件事加以否定,達雖然從概念或從思想方面來說沒有什麼不可能,可是相反,凡是包含在上帝本性的這個概念裡的東西都是如此地互相銜接,以致如果說其中有某一個不屬於上帝的本性,這對我們來說似乎是矛盾的;因此,如果上帝的本性是可能的這件事可以去否定,那麼同樣道理,也可以去否定一個三角形三角之和等於二直角是可能的,或者現實在思維的人存在是可能的;尤有甚者,人們甚至可以否定凡是我們由感覺知覺到的一切東西都是真的。那樣一來,人類的一切知識都將既無絲毫理由,又無任何根據而被完全推翻。

至於你們用來和我的論據相比較的那個論據,即如果在上帝之存在上沒有矛盾,那麼上帝之存在就是肯定的,而在上帝之存在上沒有矛盾,所以等等。實質上它是對的,可是形式上,它是一種詭辯。因為,在大前提裡,有矛盾這一詞是關於上帝之能夠存在所根據的原因的概念的,而在小前提裡,它是單獨關於上帝的存在和本性的概念的,如果否定大前提,就似乎必須這樣來證明它:



  
如果上帝還沒有存在,那麼他之存在是有矛盾的,因為不能指定充足理由律來產生他;可是他之存在沒有矛盾,就象小前提中所認可的那樣:所以,等等。如果否定小前提,就必須這樣來證明:

這件事沒有矛盾,在它的形式的概念裡沒有什麼東西包含着矛盾;在上帝的存在或本性的形式的概念裡,沒有什麼東西包含着矛盾:所以,等等。因此有矛盾這一詞有兩種不同的意義。

因為,有可能是這樣的,即在事物本身裡不會領會到什麼東西阻礙它能夠存在,然而在它的原因裡會領會到什麼東西阻礙它被產生。


  

可是,雖然我只是非常不完滿地領會上帝,但這並不妨礙他的本性是可能的或者是沒有矛盾的這件事是靠得住的;

也不妨礙我們可以真正不錯地確認我們已經足夠仔細地檢查了並且清楚地認識了上帝的本性,也就是說,足以認識上帝的本性是可能的,以及必然的存在性是屬於上帝的本性的。因為,一切不可能性,或者,如果我可以在這裡用經院哲學的話來說,一切矛盾性僅僅在於我們的概念或思想裡,因為它不能把互相矛盾着的觀念結合到一起,而並不在於在理智之外的任何東西里,因為,就是由於它在理智之外,所以顯然它是沒有矛盾的,而是有可能的。

而存在於我們思想裡的不可能性不過是來自思想的模糊不清,在清楚、分明的思想裡不可能有任何不可能性;從而,為了我們得以確知我們足夠認識上帝的本性以便知道上帝的本性之存在是沒有矛盾的,只要我們清楚、分明地理解我們在上帝的本性裡所看到的一切東西(儘管這些東西比起雖然也在上帝的本性裡可是我們看不到的那些東西來數目是很小的),只要我們看出必然的存在性是我們在上帝裡所看到的許多東西之中的一個,這就足夠了。

第七點,我已經在我的《沉思集》的《內容提要》裡說過關於靈魂不死我為什麼在那裡什麼都沒有說的理由。我在前面也表示了我已經充分證明了精神和一切種類物體之間的區別。

至於你們補充說,從靈魂與肉體之間的區別不能得出靈魂不死這個結論來,因為雖然有區別,可是人們可以說上帝把靈魂做成這樣一種性質使它的延續時間和肉體的生命的延續時間同時完結,我承認我沒有什麼可答辯的,因為我沒有那麼大的膽量去企圖用人類的推理力量來規定一個只取決於上帝的純粹意志的東西。

自然的認識告訴我們精神是與物體有別的,精神是一種實體;同時,人的肉體,就其與其他物體有別而言,不過是由某一種外形的肢體以及諸如此類的偶性組合而成;最後,肉體的死亡僅僅取決於形狀的某種分解或改變。然而我們沒有任何論據也沒有任何例證使我們相信象精神這樣一個實體的死亡或毀滅應該隨着一個形狀的改變這樣一個如此輕微的原因,而形狀的改變不過是一個樣態,更何況這個樣態又不是精神的樣態,而是與精神實際上有別的肉體的樣態。我們甚至沒有任何論據或例證可以使我們相信有些實體是可以被毀滅的。這就足以得出結論說,人的精神或靈魂,按其能夠被自然哲學所認識的程度來說,是不死的。

可是如果有人問道,是否上帝用他的絶對能力,也許規定了人的靈魂和它與之聯合的肉體的毀滅而同時停止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