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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蘭克林自傳    P 29


作者:富蘭克林
頁數:29 / 62
類別:傳記

 

富蘭克林自傳

作者:富蘭克林
第29,共62。
在宗教方面我從小所受的是長老會的教養。雖然長老會的某些教條,例如:上帝的永恆判決,上帝的選拔,上帝的定罪等等,聽起來莫名其妙,其他的一些教條也是可疑的。儘管我從早年起就不到長老會教堂去做禮拜,因為禮拜天是我讀書的日子,但是我仍然保持着某些宗教信仰,比方說,我從不懷疑上帝的存在,上帝創造世界,上帝按照上帝的旨意統治世界,上帝最喜悅的貢獻是對人行善,我們的靈魂是不朽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種報應不是在今世,就是在來世。這些我以為是任何宗教的要素。

因為在我國的各教派裡都可以找到這些要素,所以我尊重一切教派,雖然我尊重的程度有所不同,因為我發現它們或多或少地跟別的東西混雜,這些東西不可能鼓勵、促進或確定道德觀念,而主要地只能使我們分裂,使我們相互不友好。我認為即使是最壞的教派也有一些好的效果。這種尊重一切教派的態度使我避免一切可能使人對自己的信仰產生不良印象的談話。當我們州裡的居民增多,不斷地需要新的教堂,而這些教堂一般是通過自願捐獻的方式修建起來的。



  
不管是什麼教派,當人們要我捐助時,我總是願出一臂之力的。

雖然我很少參加任何公共禮拜,我仍然認為做禮拜是應該的,有用的,假如主持得當的話。我定期地繳付年捐,維持費城唯一的長老會牧師或教堂。這位牧師有時以友人的身份來看我,勸我到他的教堂去做禮拜,有時候我也給他拖去參加禮拜,有一次連續去了五個禮拜天。假如當時我認為他是一個好的傳教士,也許我會繼續去做禮拜,儘管我需要禮拜天的空閒時間來讀書。

但是他的講道的主題不是神學上的爭論,就是闡述長老會獨特的教條,這些對我來講全是十分枯燥無味,毫無啟發性的,因為這種講道從不宣揚或鼓吹一條道德倫理原則,它的目的好像是要我們做長老會的教友,而不是要我們做好公民。

後來,他用腓立比人書第四章中的某一節作為經文:「最後,弟兄們,凡是真實的,正直的,公正的,純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是有什麼德行或是任何可讚美的地方,你們都要加以思考。」我想用這樣一段經文做主題的講道總不會不講到一些道德了吧。但是他講的只限于五點,認為這五點就是使徒的本意。它們是:一、虔守安息日;二、勤讀《聖經》;三、按時做禮拜;四、參加聖典;五、尊敬教牧師。

這些可能全是好東西,但不是我意料中從那段經文裡引申出來的好東西,我再也不能希望從任何其他經文中遇到我所要的好東西了,我討厭極了,以後再也不去聽他的道了。在這以前(一七二八年)我曾經編了一本小小的祈禱書或祈禱文,準備我自己私人使用,叫做「信條和宗教條例」。我又重新使用這本祈禱書,不再到教堂做禮拜去了。我這一舉動可能是不對的,但是我撇開不提,不再設法加以寬宥,因為我當前的目的是敘述事實,而不是替事實辯護。

就在這時前後,我想出了一個達到完美品德的大膽而費力的計劃。我希望我一生中在任何時候能夠不犯任何錯誤,我要克服所有缺點,不管它們由天生的愛好,或是習慣,或是交友不善所引起的。因為我知道,或是自以為知道何者為善,何者為惡,我想我或許可以做到只做好事不做壞事的地步。但是不久我發現了我想做的工作比我想象的要困難得多。



  
正當我聚精會神地在克服某一缺點時,出乎我意料以外地另外一個缺點卻冒出來了。習慣利用了一時的疏忽,理智有時候又不是癖好的敵手。後來我終於斷定,光是抽象地相信完善的品德是於我們有利的,還不足以防止過失的發生,壞的習慣必須打破,好的習慣必須加以培養,然後我們才能希望我們的舉止能夠堅定不移始終如一地正確。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因此我想出了下面的一個方法。

在我的閲讀中,我發現在列舉道德品質時,各家的分類多少有點分歧,因為對不同的作者同一個詞的涵義可以或多或少。節制這個詞,比方說,有人把它的意義限于飲食,但另外有人卻使它的意義包括調節其他的快樂、慾望、癖好和肉體的或精神的情慾,甚至把它推廣到貪婪和野心方面。為了明確起見,我主張寧可多設幾個項目,每一項底下少包括一點涵義,不要項目少而涵義多。我提出了十三種德行,這是當時我認為是必需的或是相宜的全部德行名目,在每一項底下我加了一些簡單的箴言,充分地說明了我認為該詞涵義應有的範圍。

這些德行的名目和它們的涵義如下:

一、節制。食不過飽;飲酒不醉。

二、沉默寡言。言必於人於己有益;避免無益的聊天。

三、生活秩序。每一樣東西應有一定的安放的地方;每件日常事務當有一定的時間。

四、決心。當做必做;決心要做的事應堅持不懈。

五、儉樸。用錢必須於人或於己有益,換言之,切戒浪費。

六、勤勉。不浪費時間;每時每刻做些有用的事,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動。

七、誠懇。不欺騙人;思想要純潔公正;說話也要如此。

八、公正。不做不利於人的事,不要忘記履行對人有益而又是你應盡的義務。

九、中庸適度。避免極端;人若給你應得處罰,你當容忍之。

十、清潔。身體、衣服和住所力求清潔。

十一、鎮靜。勿因小事或普通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而驚慌失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