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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繚子    P 1


作者:衛繚子
頁數:1 / 6
類別:其他

 

衛繚子

作者:衛繚子
第1,共6。
天官 第一

梁惠王問尉繚子曰:『黃帝刑德,可以百勝,有之乎?』尉繚子對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謂天官時日陰陽向背也。黃帝者,人事而已矣。 



  
『今有城,東西攻不能取;南北攻不能取;四方豈無順時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備具,財谷多積,豪士一謀者也。若城下池淺守弱,則取之矣。由此觀之,天官時日不若人事也。 

『按天官曰:「背水陣為絶地,向阪陣為廢軍。」武王伐紂,背濟水向山阪而陣,以二萬二千五百人,擊紂之億萬而滅商,豈紂不得天官之陣哉! 

『楚將公子心與齊人戰,時有彗星出,柄在齊。柄所在勝,不可擊。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鬥者固倒而勝焉。」明日與齊戰,大破之。 

『黃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謂之天官人事而已。……。』 

兵談 第二

量土地肥磽而立邑,建城稱地,以城稱人,以人稱粟。三相稱,則內可以固守,外可以戰勝。戰勝於外,備主于內,勝備相用,猶合符節,無異故也。 

治兵者,若秘于地,若邃于天,生於無,故關之。大不窕,小不恢,明乎禁舍開塞,民流者親之。地不任者任之。夫土廣而任則國富,民眾而制則國治。富治者,民不發軔,甲不出暴,而威制天下。故曰:「兵勝於朝廷。」不暴甲而勝者,主勝也;陣而勝者,將勝也。 

兵起,非可以忿也,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患在百里之內,不起一日之師;患在千里之內,不起一月之師;患在四海之內,不起一歲之師。 

將者,上不制於天,下不制於地,中不制於人,寬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財。夫心狂、目盲、耳聾,以三悖率人者難矣。 


  

兵之所及,羊腸亦勝,鋸齒亦勝,緣山亦勝,入谷亦勝,方亦勝,員亦勝。重者如山、如林、如江、如河,輕者如炮、如燔、如垣壓之,如雲覆之,令人聚不得以散,散不得以聚,左不得以右,右不得以左。兵如總木,弩如羊角,人人無不騰陵張膽,絶乎疑慮,堂堂決而去。 

制談 第三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形乃明。金鼓所指,則百人盡鬥。陷行亂陣,則千人盡鬥。覆軍殺將,則萬人齊刃。天下莫能當其戰矣。 

古者,士有什伍,車有偏列,鼓鳴旗麾,先登者未嘗非多力國士也,先死者亦未嘗非多力國士也。 

損敵一人,而損我百人,此資敵而傷甚焉,世將不能禁。征役分軍而逃歸,或臨戰自北,則逃傷甚焉,世將不能禁。殺人于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殺人于五十步之內者矛戟也,將已鼓而士卒相囂,拗矢折矛抱戟,利後發,戰,有此數者,內自敗也,世將不能禁。士失什伍,車失偏列,奇兵捐將而走,大眾亦走,世將不能禁。夫將能禁此四者,則高山陵之,深水絶之,堅陣犯之。不能禁此四者,猶亡舟楫,絶江河,不可得也。 

民非樂死而惡生也,號令明,法制審,故能使之前。明賞于前,決罰于後,是以發能中利,動則有功。 

令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馬,萬人一將,以少誅眾,以弱誅強。試聽臣言,其術足使三軍之眾,誅一人無失刑,父不敢舍子,子不敢舍父,況國人乎? 

一賊仗劍擊于市,萬人無不避之者,臣謂:「非一人之獨勇,萬人皆不肖也」。何則?「必死與必生,固不侔也。」聽臣之術,足使三軍之眾為一死賊,莫當其前,莫隨其後,而能獨出獨入焉。獨出獨入者,王伯之兵也。 

有提九萬之眾,而天下莫能當者,誰?曰:「桓公也。」有提七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吳起也。」有提三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武子也。」今天下諸國士所率無不及二十萬眾者,然不能濟功名者,不明乎禁舍開塞也。明其制,一人勝之,則十人亦以勝之也。十人勝之,則百千萬人亦以勝之也。故曰:「便吾器用,養吾武勇,發之如鳥擊,如赴千仞之溪。」 

今國被患者,以重幣出聘,以愛子出質,以地界出割,得天下助,卒名為十萬,其實不過數萬爾。其兵來者,無不謂將者曰:「無為人下,先戰。」其實不可得而戰也。 

量吾境內之民,無伍莫能正矣。經制十萬之眾,而王必能使之衣吾衣,食吾食。戰不勝,守不固者,非吾民之罪,內自致也。天下諸國助我戰,猶良驥騄耳之駃,彼駑馬鬐興角逐,何能紹吾後哉? 

吾用天下之用為用,吾制天下之製為制,修吾號令,明吾刑賞,使天下非農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故曰:「發號出令,信行國內。」 

民言有可以勝敵者,毋許其空言,必試其能戰也。 

視人之地而有之,分人之民而畜之,必能內有其賢者也。不能內有其賢,而欲有天下,必覆軍殺將。如此,雖戰勝而國益弱,得地而國益貧,由國中之制弊矣。 

戰威 第四

凡兵,有以道勝,有以威勝,有以力勝。講武料敵,使敵之氣失而師散,雖形全而不為之用,此道勝也。審法制,明賞罰,便器用,使民有必戰之心,此威勝也。破軍殺將,乘闉發機,潰眾奪地,成功乃返,此力勝也。王侯如此,所以三勝者畢矣。 

夫將之所以戰者民也,民之所以戰者氣也。氣實則鬥,氣奪則走。 

刑未加,兵未接,而所以奪敵者五:一曰廟勝之論;二曰受命之論;三曰踰垠之論;四曰深溝高壘之論;五曰舉陣加刑之論。此五者,先料敵而後動,是以擊虛奪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