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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全集《自傳》    P 18


作者:沈從文
頁數:18 / 96
類別:文學

 

沈從文全集《自傳》

作者:沈從文
第18,共96。
到後人太多了,彷彿凡是西北苗鄉捉來的人都得殺頭。衙門方面把文書稟告到撫台時大致說的就是「苗人造反」,因此照規矩還得剿平這一片地面上的人民。捉來的人一多,被殺的頭腦簡單異常,無法自脫。但殺人那一方面知道下面消息多些,卻似乎有點寒了心。幾個本地有力的紳士,也就是暗地裡同城外人溝通卻不為官方知道的人,便一同向道台請求有一個限制。經過一番選擇,該殺的殺,該放的放。每天捉來的人既有一百兩百,差不多全是四鄉的農民,既不能全部開釋,也不能全部殺頭,因此選擇的手續,便委託了本地人民所敬信的天王。把犯人牽到天王廟大殿前院坪裡,在神前擲竹筊,一仰一覆的順筊,開釋,雙仰的陽筊,開釋,雙覆的陰筊,殺頭。生死取決於一擲,應死的自己向左走去,該活的自己向右走去。一個人在一分賭博上既佔去便宜四分之三這裡原文是「三分之二」,我的好友數學家鍾開萊先生說,根據概率論的道理,實際有四分之三機會開釋,建議我改過來。——作者,因此應死的誰也不說話,就低下頭走去。
我那時已經可以自由出門,一有機會就常常到城頭上去看對河殺頭。每當人已殺過趕不及看那一砍時,便與其他小孩比賽眼力,一二三四計數那一片死屍的數目。或者又跟隨了犯人,到天王廟看他們擲筊。看那些鄉下人,如何閉了眼睛把手中一副竹筊用力拋去,有些人到已應當開釋時還不敢睜開眼睛。又看著些雖應死去還想念到家中小孩與小牛豬羊的,那分頹喪那分對神埋怨的神情,真使我永遠忘不了,也影響到我一生對於濫用權力的特別厭惡。
我剛好知道「人生」時,我知道的原來就是這些事情。


  
第二年三月,本地革命成功了,各處懸上白旗,寫個「漢」字,小城中官兵算是對革命軍投了降。革命反正的兵士結隊成排在街上巡遊。外來鎮守使,道尹,知縣,已表示願意走路,地方一切皆由紳士出面來維持,並在大會上進行民主選舉,我爸爸便即刻成為當地要人了。


  
那時節我哥哥弟弟同兩個姐姐,全從苗鄉接回來了,家中無數鄉下軍人來來往往,院子中坐滿了人。在一群陌生人中,我發現了那個紫黑臉膛的表哥。他並沒有死去,背了一把單刀,朱紅牛皮的刀鞘上描著黃金色雙龍搶寶的花紋。他正在同別人說那一夜走近城邊爬城的情形。我悄悄地告訴他:「我過天王廟看犯人擲筊,想知道犯人中有不有你,可見不著。」那表哥說:「他們手短了些,捉不著我。現在應當我來打他們了。」當天全城人過天王廟開會時,我爸爸正在台上演說,那表哥當真就爬上台去,重重的打了縣太爺一個嘴巴,使得台上台下到會人都笑鬧不已,演說也無法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