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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通俗演義    P 256


作者:蔡東藩
頁數:256 / 292
類別:古典小說

 

二十四史通俗演義

作者:蔡東藩
第256,共292。
惟有河南省白朗,他與黨人不同,黃興約他討袁,如成事,即以河南都督相酬。哪知革命黨起,各省軍隊皆調去防剿黨人,他更無人阻擋,格外橫行。及黨人失敗,田統領作霖遂獻計張督,三路兜剿,張督不從。任王毓秀為剿匪總司令,又不知兵,反為白朗所敗。河南議員等質問政府。老袁才電飭張督,勒令各軍剿匪。張督無奈,遂親自誓師,向馬店進發。白朗聞張督來,遂集悍黨為三隊,潛伏馬店左右,見汽車到來,眾人各欲爭功,不待快軍至,遂開大炮,響聲動地,張鎮芳已嚇得不得了,令回車疾馳而去。眾人追趕不及。白朗嘆道:「你的太性急了,竟把張鎮芳嚇走。」旋攻破皖省數縣,及聞黃興等失敗,目黃興為無用人,乃返身東行,又入湖北去了。張鎮芳自被白軍一嚇,遂託病入京,豫省一缺,改田文烈署理。袁總統因白朗未平,此時只是料理自己私事。也顧不及他,遂運動國會,提出征伐叛黨議案。院長張繼見黨人失敗,因涉嫌疑,遂辭職而去。國民黨同盟會,亦因贛省肇事,皆紛紛辭職,也有出京,也有回籍,國民黨失勢,進步黨最占優勝。遂由議員提出議案,說臨時政府按照約法組織機關,如有竊據土地,私立名號,反抗政府,就是背叛民國。政府用雷厲方法,以亂黨對待。政府得此議案,更覺輝煌。飭北京檢查廳,傳國民黨議員訊問黃興是否黨魁?黨中人如與聯絡,應由政府取締,或由黨人自行宣佈,將黃興除名。議員無法,遂開會表決。此時也有脫黨的,也有辭職的。正在交迫時候,忽現一種秘事,原來大借款未成立前,政府卻向奧國斯哥打軍器公司借三千二百萬鎊,附有特別條件,雙方已簽過押,至今才露點形跡,傳到議員耳中。議員聞此事,無論甚麼黨,皆說政府違法,遂提出質問。老袁只得承認。議員不好彈劾總統,遂彈國務員,此時國務總理是段祺瑞代理,此事有前,不與他相干。閣員因借款外露,遂就勢辭職,除陸、海軍兩總長一時不好易換,仍舊任段、劉外,余均易去,內閣又算成立。老袁心中,以進步黨既然受用,因借款又來作梗,恐將來怕靠不住,且先將國民黨除去,再來擺佈他。乃通飭各省,如有國民黨機關,全行斥去。一面派探偵緝,如有事涉嫌疑,即拿去處死。

列位,到此也知老袁心了,所有反對的,統把他當匪類。



  
民黨中人,也就減威了。惟袁氏的人,總想把他抬上位,做個開國功臣,可惜還是臨時充選。於是大家議論,請國會先舉正式總統,倘袁氏當選,慢慢尊他為帝。究竟老袁當選與否,且看下回分解。

52回 歐事風雲日人乘間要求


  

詩曰:

世事如棋局,駒光容易過。

勸君休妄想,免嘆奈何多。

卻說袁氏一班爪牙,巴不得一下把老袁抬上台,改共和為專制,自己好做佐命功臣。遂大家議定,請國會先舉正式總統,把袁氏當選,再慢慢圖謀帝制。此時國民黨聲勢已減,兩院議員,哪個不怕老袁聲威,只得隨聲附和。現在大總統選舉法,未曾制定,兩院議員遂急於研究。先將選舉法宣佈,然後才好選正式總統。於是國會開幕,先定憲法,後舉總統。仿西洋各國憲法規定,組織兩個機關,其中草創討論,各有責成。遂於九月五日,由眾議院開會,投票解決,先舉總統問題。至開匭驗看,先舉總統的得多數。再由議院公決,仍是如此。原因憲法未定,先提出舉總統的議案,實是難事,但是既已附和,相應通融,便決定由議院委員會起草,交院議員會議,皆已通過,遂頒佈總統選舉法全案。選舉法既頒,于十月六日,依選舉法例,第一次投票,老袁得票最多,老袁雖多,奈不足數,作為無效。一連二次,皆是如此。此時院長已舉王家襄,遂向眾密語道:「我看此次非舉老袁不可,況老袁左右皆想立功,尊他為帝,不如速舉老袁為正式大總統;他心已足,可以帝制不再見。」名議員只得應允。到了第三次投票,還是老袁占多,再照選舉法第二條說明施行。眾人正在寫票投匭時,忽來百十餘人闖入會場。眾人問明,說我等是公民團,來看選大總統,把議員皆圍住數重。議員見此行為,已見袁總統心腸,遂不及再思,只得草草寫「袁世凱」三字,投入匭中。至開匭時,票票皆是袁世凱,遂當場呼唱,袁世凱當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這聲傳出,公民歡呼,自不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