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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通俗演義    P 45


作者:蔡東藩
頁數:45 / 292
類別:古典小說

 

二十四史通俗演義

作者:蔡東藩
第45,共292。
初,上立皇子據為太子,後衛後寵日衰。然太子仁恕溫謹,衛後善於防閒,雖無寵而禮遇不衰。時方士女巫,多聚京師,率皆左道惑眾。而女巫往來宮中,教諸美人度厄,每屋輒埋木人,祭祀之。因妒恚罵,更相訐以為詛咒。上嘗晝寢,夢木人數十,持杖欲擊上。上驚寤,因此體不適。江充與太子有隙,因言祟在巫蠱。上命充治其事,充言于太子宮,得木人尤多,又有帛書,所言不道。當奏聞,太子懼,充持之急,因用石德謀,收捕充等斬之。上大怒,使丞相將兵捕太子,太子亦勒兵自衛。合戰五日,太子兵敗出亡,衛後自殺。太子東逃至胡,匿泉鳩裡。主人家貧,賣履以給太子。事覺,吏圍捕。太子自刎,皇孫二人皆並遇害。一時太子妻妾男女皆遇害。惟孫宣帝,以年幼系獄,得不死,留待後話。

田千秋上書訟太子冤。上悟,憐太子無辜,族江充家。乃深悔從前之非,省靡費,凡方土之候神仙及有害於民生者,悉罷之。有司請于輪台東募民屯田,以威西國。上曰:“輪台西于車師千餘里,前擊車師,因道遠,死者數千人,況益西乎?



  
15回 漢高祖定江山一十二帝2

朕不忍聞。從今務在禁苛暴,止橫斂,無乏武備而已。”自是不復出軍,惟以養民為事,而民得休息矣!初,鈎弋夫人趙氏,生皇子弗陵,時年一十四歲,上以事遣鈎戈夫人賜死,而立弗陵為太子。使霍光、金日禪、上官傑等輔之。上在位五十四年崩,壽七十一歲。太子弗陵立,是為昭帝。或曰:昔武帝巡狩河北,見青紫氣,自地屬天。帝使求之,見一女子,在空屋空棺中,姿容殊絶,兩手皆拳。帝令開其手,數百人擘,莫能開,上自擘,手即開,能言語,由是得幸,號為拳夫人,進為婕妤,居鈎弋之宮。解黃帝素女之術。善採補法,因以教帝,大加寵幸,孕十有四月而生昭帝。因命其門曰「堯母門」。後至甘泉,因幸。告帝曰:「妾當屍解,在前途候帝。」上怪其言語不倫,呵叱之。夫人遂卒。既殯,上哀思之,又疑其非常人。發棺視之,空棺無屍,惟衣履存。香聞十餘里,帝亦隨屍解去,蓋皆仙也。傳載武帝崩後,能于陵寢幸禦宮人,玉箱玉杖,凡隨殮隨葬者,復能出在人間,則成仙可知矣。昭帝即立,霍光秉政。



  
光知時務之要,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至是匈奴和親,百姓充實,稍覆文景之舊焉。

蘇武仗漢節,牧羊于匈奴十九年,至是得還。上以為典屬國。初,霍光女為上官傑子安妻,生女年甫五歲,安欲因光納之宮中,光以為尚幼,不聽。傑因蓋長公主私客丁外人,言于公主,立安女為後。傑因為外人求封侯,不許,怨霍光。燕王旦自以為弟兄、不得立,常懷怨望。御史大夫桑宏羊,為子弟求官,不得,亦怨霍光。於是,蓋主、傑、安、弘羊,皆與旦通謀,詐令人為燕王上書,言霍光大閲武備,揀宿衛之士于道上,僭用天子警蹕之制,擅調益幕府校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候光出沐日奏之,傑欲從中下其事,宏羊與大臣共執退光。

書奏,帝不肯下。明旦,光聞之,不敢入。上問:「大將軍安在?」傑曰:「以燕王告其罪不敢入。」詔召大將軍入,光免冠頓首謝。上曰:「將軍冠。職知是書詐也,將軍無罪。」光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將軍往廣明都門,大習郎官,調校尉以來未有十日,燕王何以得知?且將軍為非,不須校尉。」

是時年方十四,尚書左右皆驚,而上書者果亡,捕之甚急。傑等懼,謀益急。會蓋主舍人父燕倉知其謀,以告大司農楊敞,敞以告杜延年,延年以聞,詔捕上官傑、上官安、桑宏羊、丁外人等,並宗族悉誅之。蓋主、燕王皆自殺,皇后以年幼不與謀,亦因霍光外孫,故得不廢。時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僵柳自起生,有蟲食柳葉,曰:「公孫病已立。」又有流星,大如月,眾星皆隨西行。帝在位十三年,壽二十二歲而崩。無嗣,大將軍光承皇后詔,迎武帝之孫、昌邑哀王髆之子賀入即位。

尊皇后日皇太后。王居喪無禮,Y戲無度,霍光與田延年、張安世等以太后詔廢之,議立賢嗣。

初,衛太子納史良娣,生子,號史皇孫。皇孫納王夫人,生子病己,號皇曾孫。曾孫生數月,遭巫蠱事系獄。丙吉受詔治獄,心知太子冤,哀皇曾孫,擇謹厚女人收養之。望氣者言獄中有天子氣。武帝遣使者治獄,無輕重皆斬之。使者至,吉閉門不納,曰:「他人無辜,猶不可殺,況親曾孫乎?」使者還以聞,武帝亦悟,乃赦之。張安世之兄張賀,嘗言衛太子,為之聘暴室嗇夫許廣漢之女為妻。至是,丙吉言皇曾孫之美材,年十八,通經術,行安而節和。光然之,因白太后,立為昭帝嗣,是為宣帝,立許氏為後。初年,霍光秉政,天下稱治。光夫人顯,欲貴其少女成君,會許後懷孕而病,女醫淳于衍者,入侍疾。顯謂衍曰:「將軍素愛成君,今皇后當娩身,若投毒藥去之,成君即為後矣。事成,富貴共之。」遂合藥丸以飲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