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國富論    P 332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332 / 712
類別:經濟

 

作者:亞當史密斯 / 第1頁 / 共326頁

 大小:

 第頁   
  
FireFox、Edge瀏覽器可關屏朗讀
Chorme則需開屏朗讀。


國富論

 重商主義所提倡的增加金銀量的第二個方法,是對其貿易差額被認為不利於我國的那些國家的幾乎一切貨物的輸入,加以異常的限制。例如,西利西亞的細竹布,繳納了一定的稅,即可輸入英國,供英國本國消費;但法國的細葛布及細竹布,卻除了輸入倫敦港落棧以待輸出以外,便禁止輸入。法國葡萄酒輸入所須負擔的稅,亦較葡萄牙或任何其他國家葡萄酒為重。依照1692年所謂輸入稅,一切法國商品,都須繳納其價值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稅;但其他各國的貨物所納的稅,卻大部分要輕得多,很少超過百分之五。誠然,法國葡萄酒、白蘭地、食鹽、醋,不在此限,但此等商品,卻依照別項法律或這個法令的特殊條款,繳納別種苛重的稅。1696年,又認為此百分之二十五,還不夠阻止法國商品輸入,於是又對白蘭地以外的法國貨物再課以百分之二十五的稅,同時對法國葡萄酒每大桶課新稅二十五鎊並對法國醋每大桶課新稅十五鎊。法國貨物從未省免稅則上列舉的各種貨物或大部分貨物必須繳納的那些一般補助稅或百分之五稅。要是把三分之一補助稅和三分之二補助稅也計算在內,作為全部要繳納的補助稅,那就課有那些補助稅的五種。因此,在這次戰爭開始以前,法國大部分農產品和制造品,至少也須負擔百分之七十五的稅。但大部分貨物實在負擔不起這樣重的稅。所以,課它們以這樣重的稅無異禁止其輸入。我相信,法國也針鋒相對地以同樣苛重的稅,加在我們的貨物及制造品上,雖然我不知道它所課的稅具體苛重到什麼地步。這種相互的限制,幾乎斷絕了兩國間一切公平貿易,使法國貨物運至英國,和英國貨物運至法國,主要都靠走私。我在前章所考察的有原則,發源於私人利害關系和獨占精神;在這章所要考察的各原則,卻發源於國民的偏見與敵意。因此,我在這章所要考察的原則更不合理。甚至根據重商主義的原則來說,也是不合理的。
 第一,即使英、法間自由通商的結果,貿易差額確對法國有利,我們亦不能因此便斷言,那樣一種貿易將對英國不利,亦不能因此便斷言,英國全部貿易總差額,將因此種貿易而愈不利於英國。如果法國葡萄酒,比葡萄牙葡萄酒價廉物美,其麻布則比德意志的麻布價廉物美,那末英國所需的葡萄酒與外國麻布,當然以向法國購買為有利,以向葡萄牙、德意志購買為不利。從法國每年輸入的貨物的價值,固將大增,但因同品質的法國貨物較廉於葡萄牙、德意志二國貨物,故全部輸入品的價值必減少,而減少的數量,則與其低廉程度相稱。即使輸人的法國貨物完全在英國消費,情況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