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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P 226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226 / 712
類別:經濟

 

作者:亞當史密斯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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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國內貨物的流通,可分作二途:(一)商人彼此間的流通;(二)商人與消費者間的流通。同一貨幣,無論其為一張紙幣或一枚現金,可能有時用於前一種流通,有時用於後一種流通,但由於這兩種流通,是同時不斷進行的,所以,各需一定數量的貨幣來經營。商人彼此間流通的貨物的價值,決不能超過商人和消費者間流通的貨物的價值。商人所買的一切,終須賣歸消費者。商人彼此間的交易,往往是批發,所以每次總須有大量貨幣。商人和消費者間的交易,往往是零售,所以每次有小量貨幣(如一先令或甚至半便士)就夠了。但小量貨幣流通得比大量貨幣快得多。一先令比一幾尼流轉得快,半便士又比一先令流轉得快。因此,以年計算,全部消費者所購買的價值,雖至少應等於全部商人所購買的價值,但消費者每年購買所需的貨幣量,卻比較小得多。由於流通速度較快,同一枚貨幣,作為消費者購買手段的次數,比作為商人購買手段的次數多得多。
 紙幣可加統制,或使其單在商人之間流通,或推廣其流通範圍,使商人與消費者間的交易,亦有大部分使用紙幣。如果鈔票面額,沒有在十鎊以下的,象在倫敦情況那樣,那末,紙幣的流通,勢必只限於商人彼此之間。消費者得到一張十鎊的鈔票,在第一次買東西的時候就須兌換這張鈔票,那怕所購僅值五先令。所以在消費者把這張鈔票用去四十分之一以前,鈔票早已回到商人手上去了。蘇格蘭各銀行所發的鈔票,卻有小至二十先令的,在這情況下,紙幣的流通範圍就自然推廣,使商人與消費者間的交易,亦有大部分使用紙幣。在國會議決禁止通用十先令和五先令的鈔票以前,消費者購物,便常使用小額紙幣。北美洲那里發出的紙幣,竟有小至一先令的,結果,消費者購物,幾乎都用鈔票。至於約克州,有些紙幣,僅值六便士,結果如何,更不用說了。


  
 發行這樣的小額紙幣,如果得到准許而且普遍實施,即無異獎勵許多普通人去開銀行,並使他們有力量成為銀行家。普通人所發出的五鎊甚至一鎊的期票,大家會拒絕不用;但他發出的六便士期票,大家卻不會拒絕。這些乞丐般的銀行家,當然很容易破產,結果,對於接受他們鈔票的窮人,可能引起很大的困難,甚至極大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