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國富論    P 679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679 / 712
類別:經濟

 

國富論

作者:亞當史密斯
第679,共712。
 英國所謂無擔保公債,就是依前一方法借入的。它有一部分為全無利息或被認為全無利息的債務,類似個人記帳的債務;一部分為有利息的債務,類似個人用期票或匯票借入的債務。凡對特別服役所欠的債務,對尚未給付報酬的各種服役所欠的債務,陸軍海軍及軍械方面臨時開支的一部分,外國君王補助金的未付餘額,海員工資的未付餘額等,通常構成前一種債務。有時為支付這債務的一部分和有時為其他目的而發行的海軍證券或財政部證券,構成後一種債務。財政部證券利良,自發行之日算起;海軍證券利息,自發行後六個月算起。英格蘭銀行,通過自動按照時價貼現這種證券,以及通過與政府議定以某種報酬條件替它流通財政部證券,即按額面價格收受該證券並支付其所應付的利息等辦法,給該證券保持了價值,便利了流通,從而使政府能夠常常借到巨額的這種公債。在法蘭西,因無銀行,國家證券有時須打百分之六十或七十的折扣出售。在威廉王大改鑄幣時代,英格蘭銀行認為應當停止其平常的業務,財政部證券及符契,據說要打百分之二十五乃至百分之六十的折扣買賣。其原因,一部分是革命甫定,新政府是否安定尚未可必;另一部分,則是英格蘭銀行沒給予援助。
 此種手段行不通,而政府舉債,需要指定或抵押國家特定收入來擔保債務的償還時,政府在不同時候,曾使用了兩種不同的方法。有時這指定或抵押,限於短期,如一年或數年;有時,又定為永久。在前一場合,作為抵押的收入,據推想在限定期間內,足夠付清所借貨幣的本金及其利息。在後一場合,作為抵押的收入,據推想只夠支付利息或等於利息的永久年金,政府幾時能償還借入的本金,就償清它。貨幣以前一方法借入,通稱為預支法;以後一方法借入,則通稱為永久付息法或簡稱為息債法。


  
 英國每年征收的土地稅及麥芽稅,政府逐年都依據不斷插入課稅法令中的借款條款加以挪用。這項款額,通常由英格蘭銀行墊付,收取利息,到稅款陸續納入國庫時,逐漸收還。其所索利息率,革命以來,迭有變化,自百分之八乃至百分之三不等。如果某年度收入的稅款,不夠還清墊支的金額及其利息(此為常事),則此不足餘額,取償於次年度收入的稅款。這樣,國家收入中尚未用作擔保的這唯一主要收入部門,經常每年在未收歸國庫之前,先已消費了。此與無打算的浪費者同,浪費者對其收入,每迫不及待,而預先出息借支;國家則不斷向其代理人及經理人借款,不斷為使用自己的貨幣而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