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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P 468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468 / 712
類別:經濟

 

作者:亞當史密斯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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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重商主義提出的富國兩大手段,雖是獎勵輸出和阻抑輸入,但對於某些特定商品,則所奉行的政策又似與此相反,即獎勵輸入和阻抑輸出。但據稱,其最後目標總是相同,即通過有利的貿易差額,使國家致富。它阻抑工業原料和職業用具的輸出,使我國商人處於有利地位,並使他們在外國市場上能以比其他各國貨物價格低的價格出售他們的貨物。它提出限制幾種價值不大的商品的輸出,使其他商品在數量和價值上都有大得多的輸出。它又提出獎勵工業原料的輸入,使我國人民能以較廉的價格把這些原料制成成品,從而防止制造品在數量和價值上較大的輸入。至少,在我國的法律全書中,我不曾看到獎勵職業用具輸入的法令。制造業發展到相當高的程度的時候,職業用具的制作,就成為許多極重要制造業的目標。對這種工具的輸入給予任何獎勵,當然大大妨礙這些制造業者的利益。所以,這樣的輸入,不但不被獎勵,而且往往被禁止。例如,羊毛梳具,除了從愛爾蘭輸入,或作為破船貨物或捕獲貨物輸入,就依據愛德華四世第三年的法令而禁止了。伊麗莎白女王第三十九年,重申了這種禁令;此後的法令,繼續禁止,使此種禁止成為永久的禁止。
 工業原料的輸入,有時得到免稅的獎勵,有時得到獎勵金。


  
 羊毛從若幹國家輸入,棉花從一切國家輸入,生麻、大部分染料和大部分生皮從愛爾蘭或英領殖民地輸入,海豹皮從英領格林蘭漁場輸入,生鐵和鐵條從英領殖民地輸入,以及其他幾種工業原料輸入,若按正當手續呈報海關,即可得到免除一切課稅的獎勵。這種免稅條例,以及許多其他商業條例,也許都是我國商人和制造業者,出於私人利害關系,硬要立法當局制定的。但這些規定,是完全正當的、合理的;要是符合國家的需要,可把這種規定推廣到一切其他工業原料,那是一定有利於人民大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