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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設若一切國家都采用輸出輸入自由制度,那末大陸內所分成的各個國家,就會象大國內所分成的各個省一樣。按道理,據經驗,大國內各省間的國內貿易自由,不僅是緩和糧食不足的最好方法,而且是防止饑謹的最好方法;大陸內各國間的輸出輸入貿易自由,也是緩和糧食不足和防止饑謹的最好方法。大陸越廣大,大陸各部分間水運陸運交通越便利,其中任何部分遭受此二種災難的可能性便越小。一國的不足,很容易由另一國的豐足得到救濟。但不幸的是,完全采取此種自由制度的國家,還極少啊。穀物貿易的自由,幾乎在一切地方,都多少受限制;有許多國家,限制穀物貿易的不合理法律,往往加重糧食不足那不可避免的不幸,使成為可怕的饑謹災難。這種國家,對穀物的需要,常是那麼巨大、那麼急切,所以鄰近小國,若同時覺得自己糧食有些不足,要來供給它們,怕就會使自己陷於同樣可怕的災難。因此,一個國家采用了這種最壞的政策,往往會使另一個國家認為,采用原來最好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危鹼的、不慎重的行為。但是,無限制的輸出自由,對大國說,其危險性就小得多,因為大國的生產大得多,無論輸出穀物量如何,其供給都不會大受影響。在瑞士一州或意大利一小國內,也許有時還需要限制穀物輸出。但在英國和法國那樣的大國,卻不見得有這樣的必要。而且,不讓農業家隨時把貨物運到最好的市場,顯然是為了功利的觀念,或國家的某種理由,把正義的一般法則丟開了。立法者這種行為,除了在迫不得已的場合,是不應該有的,是萬難原諒的。如果真要禁止,那就只有在穀物價格非常高的時候,才應該禁止其輸出。
關於穀物的法律,無論在什麼地方,都可以和關於宗教的法律相比擬。對於現世生活的維持,以及對於來世生活的幸福,人民是那麼關心,政府因此必須聽從人民的意見,而且為了確保公共的安寧,必須建立他們所贊成的制度。也許由於這樣,關於這兩種大事,我們很少看到合理的制度被建立起來。
關於穀物的法律,無論在什麼地方,都可以和關於宗教的法律相比擬。對於現世生活的維持,以及對於來世生活的幸福,人民是那麼關心,政府因此必須聽從人民的意見,而且為了確保公共的安寧,必須建立他們所贊成的制度。也許由於這樣,關於這兩種大事,我們很少看到合理的制度被建立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