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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P 265


作者:范曄等
頁數:265 / 470
類別:中國古代史

 

作者:范曄等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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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佑在膠東九年,遷齊相,大將軍梁冀表為長史。及冀誣奏太尉李固,佑聞而請見,與冀爭之,不聽。時扶風馬融在坐,為冀章草,佑因謂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即誅,卿何面目見天下之人乎?」冀怒而起入室,佑亦徑去。冀道出佑為河閒相,因自免歸家,不復仕,躬灌園蔬,以經書教授。年九十八卒。

長子鳳,官至樂浪太守,少子愷,新息令;鳳子馮,鮦陽侯相:皆有名于世。

延篤字叔堅,南陽犨人也。少從潁川唐溪典受左氏傳,旬日能諷之,典深敬焉。又從馬融受業,博通經傳及百家之言,能着文章,有名京師。 以師喪□官奔赴,五府並闢不就。

桓帝以博士征,拜議郎,與朱穆、邊韶共著作東觀。稍遷侍中。帝數問政事,篤詭辭密對,動依典義。遷左馮翊,又徙京兆尹。其政用寬仁,憂恤民黎,擢用長者,與參政事,郡中歡愛,三輔咨嗟焉。先是陳留邊鳳為京兆尹,亦有能名,郡人為之語曰:「前有趙張三王,後有邊延二君。」

時皇子有疾,下郡縣出珍藥,而大將軍梁冀遣客賫書詣京兆,並貨牛黃。



  
篤發書收客,曰:「大將軍椒房外家,而皇子有疾,必應陳進醫方,豈當使客千里求利乎?」遂殺之。冀臱而不得言,有司承旨欲求其事。篤以病免歸,教授家巷。

時人或疑仁孝前後之證,篤乃論之曰:“觀夫仁孝之辯,紛然異端,互引典文,代取事據,可謂篤論矣。夫人二致同源,總率百行,非復銖兩輕重,必定前後之數也。而如欲分其大較,體而名之,則孝在事親,仁施品物。施物則功濟于時,事親則德歸於己。於己則事寡,濟時則功多。推此以言,仁則遠矣。然物有出微而着,事有由隱而章。近取諸身,刵耳有聽受之用,目有察見之明,足有致遠之勞,手有飾衛之功,功雖顯外,本之者心也。

遠取諸物,則草木之生,始於萌牙,終於彌蔓,枝葉扶疏,榮華紛縟,末雖繁蔚,致之者根也。夫仁人之有孝,猶四體之有心腹,枝葉之有本根也。


  

聖人知之,故曰:

『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然體大難備,物性好偏,故所施不同,事少兩兼者也。如必對其優劣,則仁以枝葉扶疏為大,孝以心體本根為先,可無訟也。或謂先孝後仁,非仲尼序回、參之意。蓋以為仁孝同質而生,純體之者,則互以為稱,虞舜、顏回是也。若偏而體之,則各有其目,公劉、曾參是也。夫曾、閔以孝悌為至德,管仲以九合為仁功,

未有論德不先回、參,考功不大夷吾。以此而言,各從其稱者也。”

言若先孝後仁,則曾參不得不賢于顏子。

九合者,謂再會于鄄,兩會于幽,又會檉、首止、戴寧、母洮、葵丘也。

前越巂太守李文德素善於篤,時在京師,謂公卿曰:「延叔堅有王佐之才,奈何屈千里之足乎?」欲令引進之。篤聞,乃為書止文德曰:“夫道之將廢,所謂命也。流聞乃欲相為求還東觀,來命雖篤,所未敢當。吾嘗昧爽櫛梳,坐于客堂。朝則誦羲、文之易,虞、夏之書,歷公旦之典禮,覽仲尼之春秋。

夕則消搖內階,詠詩南軒。百家觽氏,投閒而作。洋洋乎其盈耳也,

渙爛兮其溢目也,紛紛欣欣兮其獨樂也。當此之時,不知天之為蓋,地之為輿;不知世之有人,己之有軀也。雖漸離擊築,傍若無人,高鳳讀書,不知暴雨,方之於吾,未足況也。且吾自束修已來,為人臣不陷于不忠,為人子不陷于不孝,上交不諂,下交不黷,從此而歿,下見先君遠祖,可不臱赧。如此而不以善止者,恐如教羿射者也。慎勿迷其本,□其生也。”

左右觀者數千人,皆曰「善射」。有一人立其旁,曰:「善,可教射矣。」養由基怒,釋弓搤□曰:「客安能教我射乎?」客曰:「非吾能教枝左詘右也。夫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百中之,不以善息,少焉氣衰力倦,弓撥矢鈎,一發不中者百發盡息。」此言羿者,蓋以俱善射而稱之焉。

後遭黨事禁錮。永康元年,卒於家。鄉裡圖其形于屈原之廟。

篤論解經傳,多所駁正,後儒服虔等以為折中。所着詩、論、銘、書、應訊、表、教令,凡二十篇雲。

史弼字公謙,陳留考城人也。父敞,順帝時以佞辯至尚書、郡守。弼少篤學,聚徒數百。仕州郡,闢公府,遷北軍中候。

是時桓帝弟渤海王悝素行險闢,僭傲多不法。弼懼其驕悖為亂,乃上封事曰:「臣聞帝王之於親戚,愛雖隆,必示之以威;體雖貴,必禁之以度。如是,和睦之道興,骨肉之恩遂。昔周襄王恣甘昭公,孝景皇帝驕梁孝王,而二弟階寵,終用□慢,卒周有播蕩之禍,漢有爰盎之變。竊聞勃海王悝,憑至親之屬,恃偏私之愛,失奉上之節,有僭慢之心,外聚剽輕不逞之徒,內荒酒樂,出入無常,所與髃居,皆有口無行,或家之□子,或朝之斥臣,必有羊勝、伍被之變。州司不敢彈糾,傅相不能匡輔。陛下隆于友于,不忍遏絶。恐遂滋蔓,為害彌大。乞露臣奏,宣示百僚,使臣得于清朝明言其失,然後詔公卿平處其法。法決罪定,乃下不忍之詔。臣下固執,然後少有所許。如是,則聖朝無傷親之譏,勃海有享國之慶。不然,懼大獄將興,使者相望于路矣。臣職典禁兵,備禦非常,而妄知藩國,干犯至戚,罪不容誅。不勝憤懣,謹冒死以聞。」帝以至親,不忍下其事。後悝竟坐逆謀,貶為癭陶王。 剽音疋妙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