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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    P 6


作者:朱自清
頁數:6 / 189
類別:白話散文

 

作者:朱自清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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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

三 白 水 漈幾個朋友伴我游白水漈.這也是個瀑布;但是太薄了,又太細了。有時閃着些須的白光;等你定睛看去,卻又沒 有——只剩一片飛煙而已。從前有所謂「霧縠」,大概就是這樣了。所以如此,全由於岩石 中間突然空了一段;水到那裡,無可憑依,凌虛飛下,便扯得又薄又細了。當那空處,最是 奇蹟。白光嬗為飛煙,已是影子,有時卻連影子也不見。有時微風過來,用纖手輓着那影 子,它便裊裊的成了一個軟弧;但她的手才松,它又像橡皮帶兒似的,立刻伏伏帖帖的縮回 來了。我所以猜疑,或者另有雙不可知的巧手,要將這些影子織成一個幻網。——微風想奪 了她的,她怎麼肯呢?

幻網裡也許織着誘惑;我的依戀便是個老大的證據。

316日,寧波作。



  
四 生命的價格——七毛錢生命本來不應該有價格的;而竟有了價格!人販子,老鴇,以至近來的綁票土匪,都就 他們的所有物,標上參差的價格,出賣於人;我想將來許還有公開的人市場呢!在種種「人 貨」裡,價格最高的,自然是土匪們的票了,少則成千,多則成萬;大約是有歷史以來, 「人貨」的最高的行情了。其次是老鴇們所有的妓女,由數百元到數千元,是常常聽到的。 最賤的要算是人販子的貨色!他們所有的,只是些男女小孩,只是些「生貨」,所以便賣不 起價錢了。

人販子只是「仲買人」,他們還得取給于「廠家」,便是出賣孩子們的人家。「廠家」 的價格才真是道地呢!《青光》裡曾有一段記載,說三塊錢買了一個丫頭;那是移讓過來 的,但價格之低,也就夠令人驚詫了!「廠家」的價格,卻還有更低的!三百錢,五百錢買 一個孩子,在災荒時不算難事!但我不曾見過。我親眼看見的一條最賤的生命,是七毛錢買 來的!這是一個五歲的女孩子。一個五歲的「女孩子」賣七毛錢,也許不能算是最賤;但請 您細看:將一條生命的自由和七枚小銀元各放在天平的一個盤裡,您將發現,正如九頭牛與 一根牛毛一樣,兩個盤兒的重量相差實在太遠了!



  
我見這個女孩,是在房東家裡。那時我正和孩子們吃飯;妻走來叫我看一件奇事,七毛 錢買來的孩子!孩子端端正正的坐在條凳上;面孔黃黑色,但還豐潤;衣帽也還整潔可看。 我看了幾眼,覺得和我們的孩子也沒有什麼差異;我看不出她的低賤的生命的符記——如我 們看低賤的貨色時所容易發見的符記。我回到自己的飯桌上,看看阿九和阿菜,始終覺得和 那個女孩沒有什麼不同!但是,我畢竟發見真理了!我們的孩子所以高貴,正因為我們不曾 出賣他們,而那個女孩所以低賤,正因為她是被出賣的;這就是她只值七毛錢的緣故了! 呀,聰明的真理!

妻告訴我這孩子沒有父母,她哥嫂將她賣給房東家姑爺開的銀匠店裡的夥計,便是帶著 她吃飯的那個人。他似乎沒有老婆,手頭很窘的,而且喜歡喝酒,是一個糊塗的人!我想這 孩子父母若還在世,或者還捨不得賣她,至少也要遲幾年賣她;因為她究竟是可憐可憐的小 羔羊。到了哥嫂的手裡,情形便不同了!家裡總不寬裕,多一張嘴吃飯,多費些布做衣,是 顯而易見的。將來人大了,由哥嫂賣出,究竟是為難的;說不定還得找補些兒,才能送出 去。這可多麼冤呀!不如趁小的時候,誰也不注意,做個人情,送了乾淨!您想,溫州不算 十分窮苦的地方,也沒碰着大荒年,幹什麼得了七個小毛錢,就心甘情願的將自己的小妹子 捧給人家呢?說等錢用?誰也不信!七毛錢了得什麼急事!溫州又不是沒人買的!大約買賣 兩方本來相知;那邊恰要個孩子頑兒,這邊也樂得出脫,便半送半賣的含糊定了交易。我猜 想那時夥計向袋裏一摸一股腦兒掏了出來,只有七手錢!哥哥原也不指望着這筆錢用,也就 大大方方收了完事。於是財貨兩交,那女孩便歸夥計管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