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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驚奇    P 60


作者:馮夢龍
頁數:60 / 268
類別:古典小說

 

作者:馮夢龍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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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刻拍案驚奇

一日,金朝奉正在當中算帳,只見一個客人跟着個十六八歲孩子走進鋪來,叫道:「妹夫姊姊在家麼?」原來是徽州程朝奉,就是金朝奉的舅子,領着親兒阿壽,打從徽州來,要與金朝奉合夥開當的。金朝奉慌忙迎接,又引程氏、朝霞都相見了。敘過寒溫,便教暖酒來吃。程朝奉從容問道:「外甥女如此長成得標緻了,不知曾受聘未?不該如此說,犬子尚未有親,姊夫不棄時,做個中表夫妻也好。」金朝奉嘆口氣道:「便是呢,我女兒若把與內侄為妻,有甚不甘心處?只為舊年點綉女時,心裡慌張,草草的將來許了一個什麼韓秀才。那人是個窮儒,我看他滿臉餓文,一世也不能夠發跡。前年梁學道來,考了一個三老官,料想也中不成。教我女兒如何嫁得他?也只是我女兒沒福,如今也沒處說了。」程朝奉沉吟了半響,問道:「妹夫姊姊,果然不願與他麼?」金朝奉道:「我如何說謊?」程朝奉道:「好夫若是情願把甥女與他,再也休題。若不情願時,只須用個計策,要官府斷離,有何難處?」金朝奉道:「計將安出?」程朝奉道:「明日待我台州府舉一狀詞,告着姊夫。只說從幼中表約為婚姻,近因我覊滯徽州,妹夫就賴婚改適,要官府斷與我兒便了。犬子雖則不才,也強如那窮酸餓鬼。」金朝奉道:「好便好,只是前日有親筆婚書及女兒頭髮在彼為證,官府如何就肯斷與你兒?況且我先有一款不是了。」程朝奉道:「姊夫真是不慣衙門事體!我與你同是徽州人,又是親眷,說道從幼結兒女姻,也是容易信的。常言道:『有錢使得鬼推磨。』我們不少的是銀子,匡得將來買上買下。再央一個鄉官在太守處說了人情,婚約一紙,只須一筆勾消。剪下的頭髮,知道是何人的?那怕他不如我願!既有銀子使用,你也自然不到得吃虧的。」金朝奉拍手道:「妙哉!妙哉!明日就做。」當晚酒散,各自安歇了。

次日天明,程朝奉早早梳洗,討些朝飯吃了。請個法家,商量定了狀詞。又尋一個姓趙的,寫做了中證。同着金朝奉,取路投台州府來。這一來,有分教:

麗人指日歸佳士,詭計當場受苦刑。



  
到得府前,正值新太守呈公弼升堂。不逾時抬出放告牌來,程朝奉隨着牌進去。太守教義民官接了狀詞,從頭看道:

告狀人程元,為賴婚事,萬惡金聲,先年曾將親女金氏許元子程壽為妻,六禮已備。詎惡遠徒台州,背負前約。于去年月間,擅自改許天台縣儒生韓師愈。趙孝等證。人倫所繫,風化攸關,懇乞天合明斷,使續前姻。上告。原告:程元,徽州府系歙縣人。被犯:金聲,徽州府歙縣人;韓師愈,台州府天台縣人。干證:趙孝,台州府天台縣人。本府大爺施行!



  
太守看罷,便叫程元起來,問道:「那金聲是你甚麼人?」程元叩頭莊「青天爺爺,是小人嫡親姊夫。因為是至親至眷,恰好兒女年紀相若,故此約為婚姻。」太守道:「他怎麼就敢賴你?」程元道:「那金聲搬在台州住了,小的卻在徽州,路途先自遙遠了。舊年相傳點綉女,金聲恐怕真有此事,就將來改適韓生。小的近日到台州探親,正打點要完姻事,才知負約真情。他也只為情急,一時錯做此事。小人卻如何平白地肯讓一個媳婦與別人了?若不經官府,那韓秀才如何又肯讓與小人?萬乞天台老爺做主!」太守見他說得有些根據,就將狀子當堂批准。分付道:「十日內聽審。」程元叩頭出去了。

金朝奉知得狀子已準,次日便來尋着張、李二生,故意做個慌張的景象,說道:「怎麼好?怎麼好?當初在下在徽州的時節,妻弟有個兒子,已將小女許嫁他,後來到貴府,正值點綉女事急,只為遠水不救近火,急切裡將來許了貴相知,原是二公為媒說合的。不想如今妻弟到來,已將在下的姓名告在府間,如何處置?」那二人聽得,便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罵道:「不知生死的老賊驢!你前日議親的時節,誓也不知罰了許多!只看婚約是何人寫的?如今卻放出這個屁來!我曉得你嫌韓生貧窮,生此奸計。那韓生是才子,須不是窮到底的。我們動了三學朋友去見上司,怕不打斷你這老驢的腿!管教你女兒一世不得嫁人!」金朝奉卻待分辨,二人毫不理他,一氣走到韓家來,對子文說知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