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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P 270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270 / 0
類別:經濟

 

作者:亞當史密斯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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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限嗣繼承法是長男繼承法施行的自然結果。它的采行,旨在維護由長男繼承法導引出來的直系繼承,以及防止由於子孫不肖或遭逢不幸,一部分遺產在贈與、遺讓或割讓名義下旁落的危險。這種法律,羅馬人是全不知道的。法國有幾個法律家,雖然喜歡以今制附會羅馬古制,實則,羅馬人所謂預備繼承人預定法和囑托遺贈法,都與限嗣繼承法迥不相同。
 在大土地財產仍為諸侯領地時,限嗣繼承或許不是不合理的辦法。象一些所謂君主國的根本法律一樣,這個法律,可以使許許多多人不致因一人輕舉妄動而受災殃。但今日歐洲各國,大地產和小地產已同樣受國法保護,所以,這種法律就變得再荒唐不過了。這種法律的制定,根據一種根本錯誤的假定:即對所有土地及其他一切所有物,人類的各代後裔,沒有同等的權利,當代人的所有權,要受限制於五百年前祖宗的心意。在今日的歐洲,實行限嗣繼承法的地方還很不少。在貴族血統仍是享受民事或軍事榮譽的必要資格的地方,限嗣繼承法尤牢不可破。限嗣繼承法被貴族認為是保持充任大官爵的排外特權所必要的手段。這一階級既奪得了一種超乎其同胞之上的不正當的利益,卻又擔心自己的貧乏會貽人譏笑,以為應當再享有另一種不正當的利益。據說,英國習慣法很厭惡世業世祿的制度,因而,和歐洲其他各君主國比較,世業世的制度在那里比較受限制。雖然在英格蘭,世業世祿的制度也還未完全廢除。據說,現在蘇格蘭,有五分之一以上(也許是三分之一以上)的土地,仍受著嚴格的限嗣繼承法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