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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P 176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176 / 0
類別:經濟

 

作者:亞當史密斯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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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關於古時的生皮價格,我不能找到何等可靠的記錄。羊毛通常被制定為輸納國王的物品,當輸納時,所評價格至少必為當時普通價格。至於生皮則情況似不如此。不過,弗里伍德曾根據1425年牛津伯塞斯特修道院副院長與該院某牧師之間的帳單告訴我們,公牛皮五張,價十二先令;母牛皮五張,價七先令三便士;二齡羊皮三十六張,價九先令;小牛皮十六張,價二先令。在1425年時,十二先令所含的銀,約等於今日英幣二十四先令。這樣,按這帳單,公牛皮每張價格,折合銀量,就等於今幣四又五分之四先令。它的名義價格,遠較現今為低,但當時十二先令,按每誇特六先令八便士計算,可購小麥十八又五分之四蒲式耳。而同量小麥,在現今按每蒲式耳三先令六便士計算,卻要值三十一先令四便士。因此,當時公牛皮一張,所能購得的小麥量,現在需要十先令三便士才能購得。即其真實價值,等於今幣十先令三便上。當時家畜一入冬令,即不免陷於半饑餓狀態,我們不能設想其軀體是肥大的,重量四石即常衡十六磅一張的公牛皮,在今日視為中等牛皮,在往時恐要視為上等牛皮。據我所見,每石半克朗,實為今日(1773年2月)牛皮的普通價格,按這價格,這重四石的牛皮一張,不過值今幣十先令。因此,就公牛皮的名義價格而言,今日較當時為高,但就真實價格而言,即就所能購買或支配的食品真實量而言,今日實較古時為低。如上述帳單所示,母牛皮價格對公牛皮價格,大抵常保有普通比例。羊皮價格大大超過這普通比例。羊皮也許和羊毛一起賣掉。反之,小牛皮價格大大低於這比例。在家畜價格非常低廉的國家中,不是為著延續畜種而飼養的小牛,一般都在幼時撲殺。二三十年前的蘇格蘭,就是這樣。小牛價格通常不夠償還它所消費的牛乳價格。所以,撲殺小牛可節省牛乳。小牛的皮的價格因此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