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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    P 9


作者:劉向
頁數:9 / 87
類別:歷史

 

戰國策

作者:劉向
第9,共87。
秦王使公子他之趙,謂趙王曰:「齊與大國救魏而倍約,不可信。恃大國弗義,以告弊邑,而賜之二社之地,以奉祭祀。今又案兵,且欲合齊而受其地,非使臣之所知也。請益甲四萬,大國裁之。」
蘇代為齊獻書穰侯曰:「臣聞往來者之言曰:『秦且益趙甲四萬人以伐齊。』臣竊必之弊邑之王曰:『秦王明而熟於計,穰侯智而習於事,必不益趙甲四萬人以伐齊。』是何也?夫三晉相結,秦之深讎也。三晉百背秦,百欺秦,不為不信,不為無行。今破齊以肥趙,趙,秦之深讎,不利於秦。一也,秦之謀者必曰:『破齊弊晉、楚,而後製晉、楚之勝。』夫齊,罷國也,以天下擊之,譬猶以千鈞之弩潰癰也。秦王安能制晉、楚哉?二也,秦少出兵。則晉、楚不信;多出兵,則晉、楚為制於秦。齊恐,則必不走于秦,且走晉、楚。三也。齊割地以實晉、楚,則晉、楚安。齊舉兵而為之頓劍,則秦反受兵。四也。是晉、楚以秦破齊,以齊破秦,何晉、楚之智,而齊、秦之愚?五也。秦得安邑,善齊以安之,亦必無患矣。秦有安邑,則韓、必無上黨哉。夫取三晉之腸胃與出兵而懼其不反也,孰利?故臣竊必之弊邑之王曰:『秦王明而熟於計,穰侯智而習於事,必不益趙甲四萬以伐齊矣。』」
  十六 秦宣太后愛魏醜夫
秦宣太后愛魏醜夫。太后病將死,出令曰:「為我死,必以魏子為殉。」魏子患之。庸芮為魏子說太后曰:「以死者為有知乎?」太后曰:「無知也。」曰:「若太后之神靈,明知死者之無知矣,何為空以生所愛葬於無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積怒之日久矣,太后救過不贍,何暇乃私魏醜夫乎?」太后曰:「善。」乃止。


  
 卷五  秦策三
  一 薛公為魏謂魏冉
薛公為魏謂魏冉曰:「文聞秦王欲以呂禮收齊,以濟天下,君必輕矣。齊、秦相聚,以臨三晉,禮必並相之,是君收齊以重呂禮也。齊免于天下之兵,其仇君必深。君不如勸秦王令弊邑卒攻齊之事,齊破,文請以所得封君。齊破晉強,秦王畏晉之強也,必重君以取晉。齊予晉弊邑,而不能支秦,晉必重君以事秦。是君破齊以為功,操晉以為重也。破齊定封,而秦、晉皆重君;若齊不破,呂禮復用,子必大窮矣。」
  二 秦客卿造謂穰侯
秦客卿造謂穰侯曰:“秦封君以陶,藉嘰天下數年矣。攻齊之事成,陶為萬乘,長小國,率以朝,天下比聽,五伯之事也;攻齊不成,陶為鄰監,而莫之據也。故攻齊之於陶也,存亡之機也。
「君欲成之,何不使人謂燕相國曰:『聖人不能為時,時至而弗失。舜雖賢,不遇堯也不得為天子;湯、武雖賢,不當桀、紂,不王。故以舜、湯、武之賢,不遭時不得為帝王。今攻齊,此君之大時也已。因天下之力,伐仇國之齊,報惠王之恥,成昭王之功,除萬世之害,此燕之長利,而君之大名也。《書》云:「樹德莫若滋,除疾莫如盡。」吳不亡越,越故亡吳;齊不亡燕,燕故亡齊。齊亡於燕,吳亡於越,此除疾不盡也。以非此時也成君之功,除君之害,秦卒有他事而從齊,齊、秦合,其仇君必深矣。挾君之仇以誅于燕,後雖悔之,不可得也已矣。君悉燕兵而疾僭之,天下之從君也,若報父子之仇。誠能亡齊,封君于河南,為萬乘,達途于中國,南與陶為鄰,世世無患。願君之專志于攻齊,而無他慮也。』」


  
  三 魏文謂魏冉
魏文謂魏冉曰:「公聞東方之語乎?」曰:「弗聞也。」曰:「辛張、陽毋澤說魏王、薛公、公叔也,曰:『臣載主契國以與王約,必無患矣。若有敗之者,臣請挈領。然而臣有患也。夫楚王之以其國依冉也,而事以之主,此臣之甚患也。』今公東而因言于楚,是令張之言為禹,而務敗公之事也。公不如反公國,德楚而觀薛公之為公也。觀三國之所求于秦而不能得者,請以號三國以自信也。觀張與澤之所不能得于薛公者,而公請之。以自重也。」
  四 謂魏冉曰和不成
謂魏冉曰:「和不成,兵必出。白起者,且副將。戰勝,必窮公;不勝,必事趙。從公,公又輕。公不若毋多則疾到。」
  五 謂穰侯
謂穰侯曰:「為君慮封,莫若于陶。宋罪重,齊怒深,殘亂宋,德強齊,定身封。此亦百世之一時也已!」
  六 謂魏冉曰楚破秦
謂魏冉曰:「楚破秦,不能與齊縣衡矣。秦三世積節于韓、魏,而齊之德新加與。齊秦交爭,韓、魏東聽,則秦伐矣。齊有東國之地方千里,楚苞九夷又方千里,南有符離之塞,北有甘魚之口,權縣宋、衛,宋、衛乃當阿、甄耳。利有千里者二,富擅越隷,秦烏能與齊縣衡?韓、魏支分方城膏腴之地以薄鄭?兵休復起,足以傷秦,不必待齊。」
  七 五國罷成皋  五國罷成睪,秦王欲為成陽君求相韓、魏,韓、魏弗聽。秦太后為魏冉謂秦王曰:「成陽君以王之故,窮而居于齊,今王見其達收之,亦能翕其心乎?」王曰:「未也。」太后曰:「窮而不收,達而報之,恐不為王用;且收成陽君,失韓、魏之道也。」
  八 范子因王稽入秦
范子因王稽入秦,獻書昭王曰:“臣聞明主蒞正,有功者不得不賞,有能者不得不官;勞大者其祿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眾者其官大。故不能者不敢當其職焉,能者亦不得蔽隱。使以臣之言為可,則行而益利其道;若將弗行,則久留臣無為也。
“語曰:『人主賞所愛而罰所惡;明主則不然,賞必加于有功,刑比斷于有罪。』今臣之胸不足以當椹質,要不足以待斧鉞,豈敢以疑事尚試于王乎?雖以臣為賤而輕辱臣,獨不重任臣者後無反覆于王前耶?
臣聞周有砥厄,宋有結綠,梁有懸黎,楚有和璞,此四寶者,工之所失也,而為天下名器。然則聖主之所棄者,獨不足以厚國家乎?臣聞善厚家者,取之於國;善厚國者,取之於諸侯。天下有明主,則諸侯不得擅厚矣。是何故也?為其害榮也。良醫知病人之死生,聖主明於成敗之事,利則行之,害則舍之,疑則少嘗之,雖堯、舜、禹、湯復生,弗能改已。
「語之至者,臣不敢載之於書;其淺者,又不足聽也。意者,臣愚而不闔于王心耶?亡其言臣者將賤而不足聽耶?非若是也,則臣之志,願少賜遊觀之間,望見足下而入之。」
書上,秦王說之,因謝王稽說,使持車召之。
  九 范睢至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