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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P 145


作者:李延壽
頁數:145 / 521
類別:歷史

 

北史

作者:李延壽
第145,共521。
 弁字義和。父叔珍,娶趙郡李敷妹,因敷事而死。弁至京師,見尚書李沖,因言論移日。沖異之,退曰:「此人一日千里,王佐才也。」顯卒,弁襲爵。弁與李彪州裡,迭相祗好。彪為秘書丞,請為著作佐郎。遷尚書殿中郎中。孝文曾因朝會次,歷訪政道。弁年少官微,自下而對,聲姿清亮,進止可觀。帝稱善者久之。因是大被知遇,賜名為弁,意取弁和獻玉,楚王不知寶之也。遷中書侍郎兼員外散騎常侍,使齊。齊司徒蕭子良、秘書丞王融等皆稱美之,以為志氣謇諤不逮李彪,而體韻和雅,舉止閒邃過之。轉散騎侍郎。時散騎位在中書之右。孝文曾論江左事,問弁在南興亡之數。弁以為蕭氏父子無大功于天下,既以逆取,不能順守,必不能貽厥孫謀,保有南海。若物憚其威,身免為幸。後車駕南征,以弁為司徒司馬、東道副將。軍人有盜馬靽者,斬而徇,於是三軍震懼,莫敢犯法。
黃門郎崔光薦弁自代,帝不許,亦賞光知人。未幾,以弁兼司徒左長史。時大選內外群官,並定四海士族,弁專參銓量之任,事多稱旨。然好言人之陰短。高門大族意所不便者,弁因毀之,至于舊族淪滯而人非可忌者,又申達之。弁又為本州大中正,姓族多所降抑,頗為時人所怨。遷散騎常侍,尋遷右衛將軍、領黃門。弁屢自陳讓,帝曰:「吾為相知者,卿亦不可有辭。豈得專守一官,不助朕為政!且常侍者,黃門之粗冗;領軍者,三衛之假攝,不足空存推讓,以棄大委。」其被知遇如此。孝文北都之選,李沖多所參預,頗抑宋氏。弁恨沖而與李彪交結,雅相知重。及彪之抗沖,沖謂彪曰:「爾如狗耳!為人所嗾。」及沖劾彪,不至大罪,弁之力也。彪除名,弁大相嗟慨,密圖申復。
孝文在汝南不豫,大漸,旬餘日不見侍臣,左右唯彭城王勰等數人而已。小瘳,乃引見門下及宗室長幼諸人。入者未能皆致悲泣,惟弁與司徒司馬張海歔欷流涕,由是益重之。車駕征馬圈,留弁以本官兼祠部尚書,攝七兵事。及行,執其手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故令卿綰攝二曹。」弁頓首辭謝。弁劬勞王事,恩遇亞於李沖。帝每稱弁可為吏部尚書,及崩,遺詔以弁為之。與咸陽王禧等六人輔政,而弁先卒。年三十八。贈瀛州刺史,謚曰貞順。
弁性好矜伐,自許膏腴。孝文以郭祚晉魏名門,從容謂弁曰:「卿固當推郭祚之門。」弁笑曰:「臣家未肯推祚。」帝曰:「卿自漢、魏以來,既無高官,又無俊秀,何得不推?」弁曰:「臣清素自立,要爾不推。」侍臣出後,帝謂彭城王勰曰:「弁人身自不惡,乃復欲以門戶自矜,殊為可怪。」


  
長子維,字伯緒,襲父爵。為給事中。坐諂事高肇,出為益州龍驤府長史,辭疾不行。太尉、清河王懌輔政,以維名臣子,薦為通直郎,闢其弟紀行參軍。靈太后臨政,委任元叉,恃寵驕盈,懌每以公理裁斷。叉甚忿恨,思害懌,遂與維作計,以富貴許之。維見叉寵勢日隆,乃告司染都尉韓文殊父子謀逆立懌。懌被錄禁中。文殊父子懼而逃遁。鞫無反狀,以文殊亡走,懸處大闢。置懌于宮西別館,禁兵守之。維應反坐,叉言于太后,欲開將來告者之路,乃黜為燕州昌平郡守,紀為秦州大羌令。
維及紀頗涉經史,而浮薄無行;懌尊親懿望,朝野瞻屬。維受懌眷賞而無狀構間,天下士人莫不怪忿而賤薄之。及叉殺懌,專斷朝政,以維兄弟前者告懌,征維為散騎侍郎,紀為太學博士、領侍御史。叉甚昵之。維超遷通直常侍,又除洛州刺史。紀超遷尚書郎。紀字仲烈。初,弁謂族弟世景,言「維疏險而紀識慧不足,終必敗吾業」。世景以為不爾。至是果然。聞者以為知子莫若父。尚書令李崇、左仆射郭祚、右仆射游肇每云:「伯緒凶疏,終敗宋氏,幸得殺身耳。」論者以為有征。後除營州刺史。靈太后反政,以叉黨除名,遂還鄉裡。尋追其前誣告清河王事,于鄴賜死。


  
子春卿早亡,弟紀以次子欽仁嗣。欽仁,武定末為太尉祭酒。紀,明帝末為北道行台,卒晉陽。子欽道。
欽道仕齊,歷位中山太守。長於撫接,然好察細事。其州府佐吏使人間者,先酬錢然後敢食。臨蒞處稱為嚴整。尋征為黃門侍郎,又令在東宮教太子吏事。時鄭子默以文學見知,亦被親寵。欽道本文法吏,不甚諳識古今,凡有疑事,必詢子默。二人幸于兩宮,雖諸王貴臣莫敢不敬憚。欽道又遷秘書監,仍帶黃門侍郎。乾明初,遷侍中,與楊愔同誅。贈吏部尚書、趙州刺史。
弁族弟穎,字文賢,位魏郡太守。納貨劉騰,騰言之,以為涼州刺史。穎前妻劉氏亡後十五年,穎夢見之。拜曰:「新婦今被處分為高崇妻,故來辭君。」泫然涕流。穎且見崇,言之。崇後數日而卒。
穎族弟鴻貴,為定州平北府參軍。送戍兵于荊州,坐取兵絹四百匹,兵欲告之,乃斬兵十人。又疏凡不達見令,律有梟首罪,乃生斷兵手,以水澆之,然後斬決。尋坐伏法。時人哀兵之苦,笑鴻貴之愚。
弁族弟翻。翻字飛烏,少有操行,世人以剛斷許之。孝莊時,除司徒左長史、河南尹。初,翻為河陰令,順陽公主家奴為劫,攝而不送。翻將兵圍主宅,執主婿馮穆,步驅向縣。時正炎暑,立之日中,流汗沾地。縣舊有大枷,時人號曰彌尾青。及翻為縣,主吏請焚之。翻曰:「置南牆下,以待豪右。」未幾,有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辭色不遜,翻命取尾青以鎖之。小駒既免,入訴于宣武。宣武大怒,敕河南尹推之,翻具自陳狀。詔曰:「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翻對曰:「造者非臣,買名者亦宜非臣。所以留者,非敢施于百姓,欲待凶暴之徒如駒者耳。」於是威振京師。
 及為洛陽,迄于河南尹,畏憚權勢,更相承接,故當世之名大致減捐。卒官,贈侍中、衛將軍、相州刺史。孝武初,重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仆射、雍州刺史,謚曰貞烈。翻弟毓:字道和,惇篤有志行。卒於太中大夫。子世良。
世良字元友。年十五,便有膽氣。後隨伯父翻在南兗州,屢有戰功。行台、臨淮王彧與語,奇之。魏朝以爾硃榮有不臣跡,帝將圖之,密令彧將兵赴洛。彧在梁郡,稱疾,假世良都督,令還南兗發兵以聽期。世良請簡見兵三千騎,五日必到洛陽,並陳三策,彧皆不能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