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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P 18


作者:李延壽
頁數:18 / 310
類別:歷史

 

作者:李延壽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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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六十年。然則帝之符應也若是,今備之雲。
世祖武皇帝諱賾,字宣遠,高帝長子也。以宋元嘉十七年六月己未生於建康縣之青溪宮。將産之夕,孝皇后、昭皇后並夢龍據屋,故小字上爲龍兒。年十三,夢人以筆畫身左右爲兩翅,又着孔雀羽衣裳空中飛,舉體生毛,髮長至足。有人指上所踐地曰「周文王之田」。又于所住堂內得璽一枚,文曰「皇帝行璽」。又得異錢,文爲「北斗星」,雙刀、雙貝及有人形帶劍焉。仕宋爲贛令。江州刺史晉安王子勛反,上不從命。南康相沈肅之縶上郡獄,族人蕭欣祖、門客桓康等破郡迎出上,上遂率部曲百餘人起義。避難揭陽山,有白雀來集,聞山中有清聲傳漏響。又于山累石爲佛圖,其側忽生一樹,狀若華蓋,青翠扶疏,有殊群木。上將討戴凱之,大饗士卒。是日大熱,上各令折荊枝自蔽,言未終而有雲垂蔭,正當會所,會罷乃散。及爲廣興相,嶺南積旱,連水阻涸,商旅不通。上部伍既至,無雨而川流暴起,遂得利涉。
元徽四年,累遷晉熙王鎮西長史、江夏內史,行郢州事。順帝立,征晉熙王燮爲撫軍、揚州刺史,以上爲左衛將軍,輔燮俱下。沈攸之事起,未得朝廷處分,上以中流可以待敵,即據盆口城爲戰守備。高帝聞之曰:「此真我子也。」于盆城掘塹,得一大錢,文曰「太平百歲」。于時城內乏水,欲引水入城,始鑿城內,遇伏泉湧出,如此者九處,用之不竭。上表求西討,不許,乃遣偏軍援郢,平西將軍黃回等,皆受上節度。升明二年,事平,遷江州刺史,封聞喜縣侯。其年,征侍中、領軍將軍。尋加督京畿諸軍事。三年,又加尚書仆射、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進爵爲公,給班劍二十人。
齊國建,爲齊公世子。改加侍中、南豫州刺史,給油絡車、羽葆、鼓吹,增班劍爲三十人。以石頭爲世子宮,官置二率以下,坊省服章,一如東宮。進爲王太子。高帝即位,爲皇太子。
建元四年三月壬戌,高帝崩,是日,皇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征鎮州郡令長、軍屯營部,各行喪三日,不得擅離任。都邑城守,防備幢隊,一不得還。乙丑,稱先帝遺詔,以司徒褚彥回錄尚書事,尚書左仆射王儉爲尚書令,車騎將軍張敬兒開府儀同三司。詔曰:「喪禮雖有定製,先旨每存簡約,內官可三日一還臨,外官間日一還臨,後有大喪皆如之。」丁卯,以前將軍王奐爲尚書左仆射。庚午,以司空豫章王嶷爲太尉。癸酉,詔免逋城錢,自今以後,申明舊制。初晉、宋舊制,受官二十日,輒送修城錢二千。宋泰始初,軍役大起,受官者萬計,兵戎機急,事有未遑,自是令仆以下,並不輸送。二十年中,大限不可勝計,文符督切,擾亂在所,至是除蕩,百姓悅焉。夏四月辛卯,追尊穆妃爲皇后。
五月庚申,以高皇帝配南郊,高昭皇后配北郊。
六月甲申朔,立南郡王長懋爲皇太子。詔申壬戌赦恩百日。丙申,立皇太子妃王氏。進封聞喜公子良爲竟陵王,臨汝公子卿爲廬陵王,應城公子敬爲安陸王,江陵公子懋爲晉安王,枝江公子隆爲隨王,皇子子真爲建安王,皇孫昭業爲南郡王。戊戌,以水潦爲患,星緯乖序,剋日訊都下囚,諸遠獄委刺史以時察判。建康、秣陵二縣貧人加振賜,必令周悉。吳興、義興遭水縣,蠲除租調。以司徒褚彥回爲司空。
秋八月癸卯,司空褚彥回薨。
九月丁巳,以國哀故,罷國子學。辛未,以征南將軍王僧虔爲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冬十月乙未,以中書令王延之爲尚書左仆射。


  
十二月己丑,詔曰:「緣淮戍將,久處邊勞,三元行始,宜沾恩慶,可遣中書舍人宣旨臨會。」後每歲如之。
永明元年春正月辛亥,祀南郊。大赦,改元。壬子,詔內外群僚,各進讜言,王公卿士,各舉所知。又詔守宰祿奉,蓋有恆準,往以邊虜告警,故沿時損益,今區宇甯晏,宜加優獎,郡縣丞尉,可還田秩。壬戌,立皇弟鋭爲南平王,鏗爲宜都王,皇子子明爲武昌王,子罕爲南海王。望氣者云:新林、婁湖、東府西有天子氣。甲子,築青溪舊宮,作新林、婁湖苑以厭之。二月庚寅,以征虜將軍楊炅爲沙州刺史,封陰平王。
三月丙辰,詔以星緯失序,陰陽愆度,申辛亥赦恩五十日,以期訖爲始。戊寅,詔四方見囚,罪無輕重,及劫賊餘口,長徒敕系,悉皆原赦。
夏五月丁酉,車騎將軍張敬兒有罪伏誅。
秋八月壬申,魏人來聘。
冬十月丙寅,使驍騎將軍劉瓚聘于魏。


  
十一月己卯,雷。
十二月乙巳朔,日有蝕之。
二年春正月乙亥,以護軍將軍柳世隆爲尚書右仆射,以南兗州刺史竟陵王子良爲護軍將軍,兼司徒。壬寅,以新除尚書右仆射柳世隆爲左仆射,以丹陽尹李安人爲右仆射。
秋七月甲申,立皇子子倫爲巴陵王。
八月丙午,幸舊宮,申都下獄及三署見徒,量所降宥。戊申,幸玄武湖講武。壬子,扶南國遣使朝貢,並獻頌章雲。甲子,詔都下二縣,墳墓毀發,隨宜掩埋,遺骸未櫬者,並加斂瘞。疾困不能存者,詳加沾賚。
冬十二月庚申,魏人來聘。
三年春正月辛卯,祀南郊。大赦,都邑三百里內罪應入重者降一等,餘依赦制。
三月甲寅,使輔國將軍劉瓚聘于魏。
夏五月,省總明觀。
秋七月甲戌,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王僧虔薨。辛卯,于益州置平蠻校尉官。
八月乙未,幸中堂聽訟。乙巳,以行宕昌王梁彌頡爲河、涼二州刺史,封隴西公、宕昌王。
冬十月丙辰,魏人來聘。
十二月,以江州刺史王奐爲尚書右仆射。改封武昌王子明
爲西陽王。
四年春閏正月癸巳,立皇子子貞爲邵陵王。丁未,以武都王楊集始爲北秦州刺史。辛亥,耕藉田。詔宥殊死以下。甲寅,幸閲武堂,勞酒小會,賜王公以下在位者帛有差。戊午,幸宣武堂講武。
二月丙寅,大風,吳興偏甚,樹葉皆赤。己未,立皇弟銶
爲晉熙王,鉉爲河東王。壬午,使通直郎裴昭明聘于魏。
五年春正月戊子,以太尉豫章王嶷爲大司馬,車騎將軍竟陵王子良爲司徒,驃騎將軍臨川王映、衛將軍王儉、中軍將軍王敬則並以本號開府儀同三司。以尚書右仆射王奐爲尚書左仆射。辛卯,賜孤寡老疾各有差。
夏四月庚午,殷祀太廟,降諸囚徒。
先是,立商飆館于孫陵岡,世呼爲九日台,秋九月辛卯,車駕幸焉。
冬十月,初起新林苑。六年春三月甲申,詔皇太子于東宮玄圃園宣猷堂臨訊及三署徒隷。己亥,封皇子子響爲巴東王。
夏五月庚辰,左衛殿中將軍邯鄲超表陳射雉,書奏賜死。又潁川荀丕亦以諫諍,托他事及誅。
六月辛未,詔省州郡縣送故輸錢者。
秋七月,齊興太守劉元寶于郡城塹得錢三十七萬,皆輪厚徑一寸半,以獻,上以爲瑞,班賜公卿。
九月壬寅,于琅邪城講武,鰼水步軍。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臨太極殿讀時令。
十一月丙戌,土霧竟天,如煙,入人眼鼻,二日乃止。
七年春正月丙午,以鎮南將軍柳世隆爲尚書左仆射,以豫州刺史西昌侯鸞爲右仆射。辛亥,祀南郊,大赦。申明不舉子之科;若有産子者,復其父。壬戌,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臨川王映薨。戊辰,詔以諸大夫年秩隆重,增俸,給見役。
三月甲寅,立皇子子岳爲臨賀王,子峻爲廣漢王,子琳爲宣城王,子瑉爲義安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