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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    P 11


作者:令狐德棻
頁數:11 / 119
類別:歷史

 

周書

作者:令狐德棻
第11,共119。
建德四年春正月戊辰,以柱國枹罕公辛威為寧州總管,太原公王康為襄州總管。初置營軍器監。壬申,詔曰 :「今陽和布氣,品物資始,敬授民時,義兼敦勸。詩不雲乎 :“弗躬弗親,庶民弗信。」刺史守令,宜親勸農,百司分番,躬自率導。
事非機要,並停至秋。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所在量加賑恤。逋租懸調,兵役殘功,並宜蠲免 。”癸酉,行幸同州。 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辛卯,改置宿衛官員。己酉,柱國、廣德公李意有罪免。 三月丙辰,遣小司寇淮南公元(衛)〔偉〕、納言伊婁謙使于齊。郡縣各省主簿一人。丙寅,至自同州。
甲戌,以柱國、趙王招為雍州牧。 夏四月甲午,柱國、燕國公于寔有罪免。丁酉,初令上書者併為表,于皇太子以下稱啟。 六月,詔東南道四總管內,自去年以來新附之戶,給復三年。 秋七月丙辰,行幸雲陽宮。


  
己未,禁五行大布錢不得出入關,布泉錢聽入而不聽出。丁卯,至自雲陽宮。甲戌,陳遣使 來聘。 丙子,召大將軍以上于大德殿,帝曰 :「太祖神武膺運,創造王基,兵威所臨,有征無戰。唯彼偽齊,猶懷跋扈。
雖復戎車屢駕,而大勛未集。朕以寡昧,纂承鴻緒,往以政出權宰,無所措懷。自親覽萬機,便圖東討。惡衣菲食,繕甲治兵,數年已來,戰備稍足。而偽主昏虐,恣行無道,伐暴除亂,斯實其時。
今欲數道出兵,水陸兼進,北拒太行之路,東扼黎陽之險。若攻拔河陰,兗、豫則馳檄可定。然後養鋭享士,以待其至。但得一戰,則破之必矣。王公以為何如?」群臣咸稱善。
丁丑,詔曰: 高氏因時放命,據有汾、漳,擅假名器,歷年永久。朕以亭毒為心,遵養時晦,遂敦聘好,務息黎元。而彼懷惡不悛,尋事侵軼,背言負信,竊邑藏奸。往者軍下宜陽,釁由彼始;兵興汾曲,事非我先。此獲俘囚,禮送相繼;彼所拘執,曾無一反。
加以淫刑妄逞,毒賦繁興,齊、魯軫殄悴之哀,幽、並啟來蘇之望。既禍盈惡稔,眾叛親離,不有一戎,何以大定。今白藏在辰,涼風戒節,厲兵詰暴,時事惟宜。朕當親禦六師,龔行天罰。庶憑祖宗之靈,潛資將士之力,風馳九有,電掃八紘。
可分命眾軍,指期進發。以柱國陳王純為前一軍總管,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前二軍總管,鄭國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為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後二軍總管,趙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率眾二萬趣黎陽,隨國公楊堅、廣寧侯薛回舟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梁國公侯莫陳芮率眾一萬守太行道,申國公李穆帥眾三萬守河陽道,常山公于翼帥眾二萬出陳、汝。壬午,上親率六軍,眾六萬,直指河陰。 八月癸卯,入于齊境。禁伐樹踐苗稼,犯者以軍法從事。


  
丁未,上親率諸軍攻河陰大城,拔之。進攻子城,未克。上有 疾。 九月辛酉夜,班師,水軍焚舟而退。齊王憲及于翼、李穆等所在克捷,降拔三十餘城,皆棄而不守。
唯以王藥城要害,令儀同三司韓正守之。正尋以城降齊。 戊寅,至自東伐。己卯,以華州刺史、畢王賢為荊州總管。 冬十月戊子,初置上柱國、上大將軍官,改開府儀同三司為開府儀同大將軍,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將軍,又置上開府、上儀同官。
甲午,行幸同州。 閏月,齊將尉相貴寇大寧,延州總管王慶擊走之。以柱國齊王憲、蜀國公尉遲迥為上柱國,柱國代王達為益州總管,大司寇滎陽公司馬消難為梁州總管。詔諸畿郡各舉賢良。 十一月己亥,改置司內官員。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庚午,至自同州。丙子,陳遣使來聘。 是歲,岐、寧二州民饑,開倉賑給。 五年春正月癸未,行幸同州。
辛卯,行幸河東涑川,集關中、河東諸軍校獵。 甲午,還同州。丁酉,詔曰 :「朕克己思治,而風化未弘。永言前古,載懷夕惕。可分遣大使,周省四方,察訟聽謡,問民恤隱。
其獄犴無章,侵漁黎庶,隨事究驗,條錄以聞。若政績有施,治綱克舉;及行宣圭蓽,道着丘園:並須撿審,依名騰奏。其鰥寡孤獨,寔可哀矜,亦宜賑給,務使周贍 。」廢布泉錢。戊申,初令鑄錢者絞,其從者遠配為民。
二月辛酉,遣皇太子贇巡撫西土,仍討吐谷渾,戎事節度,並宜隨機專決。 三月庚子,月犯東井第一星。壬寅,至自同州。文宣皇后服再期,戊申,祥。 夏四月乙卯,行幸同州。
開府、清河公宇文神舉攻拔齊陸渾等五城。 五月壬辰,至自同州。 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辛亥,祠太廟。丙辰,利州總管、紀王康有罪,賜死。
丁巳,行幸雲陽宮。月掩心後星。庚午,熒惑入輿鬼。 秋七月乙未,京師旱。 八月戊申,皇太子伐吐谷渾,至伏俟城而還。
乙卯,至自雲陽宮。乙丑,陳遣使來聘。 九月丁丑,大醮于正武殿,以祈東伐。 冬十月,帝謂群臣曰 :「朕去歲屬有疹疾,遂不得克平逋寇。前入賊境,備見敵情,觀彼行師,殆同兒戲。
又聞其朝政昏亂,政由群小,百姓嗷然,朝不謀夕。天與不取,恐貽後悔。若復同往年,出軍河外,直為撫背,未扼其喉。然晉州本高歡所起之地,鎮攝要重,今往攻之,彼必來援,吾嚴軍以待,擊之必克。 然後乘破竹之勢,鼓行而東,足以窮其窟穴,混同文軌。」諸將多不願行。帝曰: 「幾者事之微,不可失矣。若有沮吾軍者,朕當以軍法裁之。」 己酉,帝總戎東伐。以越王盛為右一軍總管,杞國公亮為右二軍總管,隨國公楊堅為右三軍總管,譙王儉為左一軍總管,大將軍竇(泰)〔恭〕為左二軍總管 ,廣化公丘崇為左三軍總管,齊王憲、陳王純為前軍。
庚戌,熒惑犯太微上將。 戊午,歲星犯太陵。癸亥,帝至晉州,遣齊王憲率精騎二萬守雀鼠谷,陳王純步騎二萬守千里徑,鄭國公達奚震步騎一萬守統軍川,大將軍韓明步騎五千守齊子嶺,(焉)〔烏〕氏公 尹升步騎五千守(鐘)鼓〔鐘〕鎮,涼城公辛韶步騎五千守蒲津關,柱國、趙王招步騎一萬自華谷攻齊汾州諸城,柱國宇文盛步騎一萬守汾水關。遣內史王誼監六軍,攻晉州城。帝屯于汾曲。
齊王憲攻洪洞、永安二城,並拔之。是夜,虹見于晉州城上,首向南,尾入紫微宮,長十餘丈。帝每日自汾曲赴城下,親督戰,城中惶窘。庚午,齊行台左丞侯子欽出降。壬申,齊晉州刺史崔景嵩守城北面,夜密遣使送款,上開府王軌率眾應之。
未明,登城鼓噪,齊眾潰,遂克晉州,擒其城主特進、開府、海昌王尉相貴,俘甲士八千人,送關中。 甲戌,以上開府梁士彥為晉州刺史,加授大將軍,留精兵一萬以鎮之。又遣諸軍徇齊諸城鎮,並相次降款。 十一月己卯,齊主自并州率眾來援。帝以其兵新集,且避之,乃詔諸軍班師,遣齊王憲為後拒。
是日,齊主至晉州,憲不與戰,引軍度汾。齊主遂圍晉州,晝夜攻之。齊王憲屯諸軍于涑水,為晉州聲援。河東地震。癸巳,至自東伐。
獻俘于太廟。甲午,詔曰 :「偽齊違信背約,惡稔禍盈,是以親總六師,問罪汾、晉。 兵威所及,莫不摧殄,賊眾危惶,烏棲自固。暨元戎反旆,方來聚結,遊魂境首,尚敢趑趄。朕今更率諸軍,應機除剪。」丙申,放齊諸城鎮降人還。丁酉,帝發京師。壬寅,度河,與諸軍合。 十二月戊申,次於晉州。初,齊攻晉州,恐王師卒至,于城南穿塹,自喬山屬於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