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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 下
丁巳,周主還長安。
吳明徹圍周彭城,環列舟艦于城下,攻之甚急。王軌引兵輕行,據淮口,結長圍,以鐵鎖貫車輪數百,沈之清水,以遏陳船歸路,軍中恟懼。譙州刺史蕭摩訶言于明徹曰:「聞王軌始鎖下流,其兩端築城,今尚未立,公若見遣擊之,彼必不敢相拒。水路未斷,賊勢不堅;彼城若立,則吾屬必為虜矣。明徹奮髯曰:“搴旗陷陳,將軍事也;長算遠略,老夫事也。」摩訶失色而退。一旬之間,水路遂斷。
周兵益至,諸將議破堰拔軍,以舫載馬而去。馬主裴子烈曰:「若破堰下船,船必傾倒,不如先遣馬出。」時明徹苦背疾甚篤,蕭摩訶復請曰:「今求戰不得,進退無路。若潛軍突圍,未足為恥。願公帥步卒、乘馬輿徐行,摩訶領鐵騎數千驅馳前後,必當使公安達京邑。」明徹曰:「弟之此策,乃良圖也。然步軍既多,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相帥兼行。弟馬軍宜須在前,不可遲緩。」摩訶因帥馬軍夜發。甲子,明徹決堰,乘水勢退軍。冀以入淮。至清口,水勢漸微,舟艦並礙車輪,不復得過。王軌引兵圍而蹙之,眾潰。明徹為周人所執,將士三萬並器械輜重皆沒于周。蕭摩訶以精騎八十居前突圍,眾騎繼之,比旦,達淮南,與將軍任忠、周羅獨全軍得還。
初,帝謀取彭、汴,以問五兵尚書毛喜,對曰:「淮左新平,邊民未輯。周氏始吞齊國,難與爭鋒。且棄舟戢之工,踐車騎之地,去長就短,非吳人所便。臣愚以為不若安民保境,寢兵結好,斯久長之術也。」及明徹敗,帝謂喜曰:「卿言驗于今矣。」即日,召蔡景歷,復以為征南諮議參軍。
周主封吳明徹為懷德公,位大將軍。明徹憂憤而卒。
乙丑,周以越王盛為大塚宰。
三月,戊辰,周于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
甲戌,周主初服常冠,以皁紗全幅向後襆發,仍裁為四腳。
丙子,命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于量為大都督,總水陸諸軍事,鎮西將軍孫瑒督荊、郢諸軍,平北將軍樊毅都督清口上至荊山緣淮諸軍,寧遠將軍任忠都督壽陽、新蔡、霍州諸軍,以備周。
乙酉,大赦。
壬辰,周改元宣政。
夏,四月,庚申,突厥寇周幽州,殺掠吏民。
戊午,樊毅遣軍渡淮北,對清口築城。壬戌,清口城不守。
五月,己丑,周高祖帥諸軍伐突厥,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神舉等將兵五道俱入。
癸巳,帝不豫,留止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驛召宗師宇文孝伯赴行在所,帝執其手曰:「吾自量必無濟理,以後事付君。」是夜,授孝伯司衛上大夫,總宿衛兵。又令馳驛入京鎮守,以備非常。六月,丁酉朔,帝疾甚,還長安;是夕殂,年三十六。
戊戌,太子即位。尊皇后阿史那氏為皇太后。宣帝始立,即逞奢欲。大行在殯,曾無戚容,捫其杖痕,大罵曰:「死晚矣!」閲視高祖宮人,逼為淫慾。超拜吏部下大夫鄭譯為開府儀同大將軍、內史中大夫,委以朝政。
己未,葬武皇帝于孝陵,廟號高祖。既葬,詔內外公除,帝及六宮皆議即吉。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以為「葬期既促,事訖即除,太為汲汲。」帝不從。
帝以齊煬王憲屬尊望重,忌之。謂宇文孝伯曰:「公能為朕圖齊王,當以其官相授。」孝伯叩頭曰:「先帝遺詔,不許濫誅骨肉。齊王,陛下為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無故害之,臣又順旨曲從,則臣為不忠之臣,陛下為不孝之子矣。」帝不懌,由是疏之。乃與開府儀同大將軍于智、鄭譯等密謀之,使智就宅候憲,因告憲有異謀。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語憲,欲以憲為太師,憲辭讓。又使孝伯召憲,曰:「晚與諸王俱入。」既至殿門,憲獨被引進。帝先伏壯士于別室,至,即執之。憲自辨理,帝使于智證憲,憲目光如炬,與智相質。或謂憲曰:「以王今日事勢,何用多言!」憲曰:「死生有命,寧復圖存!但老母在堂,恐留茲恨耳!」因擲笏于地。遂縊之。
帝召憲僚屬,使證成憲罪。參軍勃海李綱,誓之以死,終無橈辭。有司以露車載憲屍而出,故吏皆散,唯李綱撫棺號慟,躬自瘞之,哭拜而去。
又殺上大將軍王興、上開府儀同大將軍獨孤熊、開府儀同大將軍豆盧紹,皆素與憲親善者也。帝既誅憲而無名,乃雲與興等謀反,時人謂之「伴死」。
以于智為柱國,封齊公,以賞之。
閏月,乙亥,周主立妃楊氏為皇后。
辛巳,周以趙王招為太師,陳王純為太傅。
吳明徹圍周彭城,環列舟艦于城下,攻之甚急。王軌引兵輕行,據淮口,結長圍,以鐵鎖貫車輪數百,沈之清水,以遏陳船歸路,軍中恟懼。譙州刺史蕭摩訶言于明徹曰:「聞王軌始鎖下流,其兩端築城,今尚未立,公若見遣擊之,彼必不敢相拒。水路未斷,賊勢不堅;彼城若立,則吾屬必為虜矣。明徹奮髯曰:“搴旗陷陳,將軍事也;長算遠略,老夫事也。」摩訶失色而退。一旬之間,水路遂斷。
周兵益至,諸將議破堰拔軍,以舫載馬而去。馬主裴子烈曰:「若破堰下船,船必傾倒,不如先遣馬出。」時明徹苦背疾甚篤,蕭摩訶復請曰:「今求戰不得,進退無路。若潛軍突圍,未足為恥。願公帥步卒、乘馬輿徐行,摩訶領鐵騎數千驅馳前後,必當使公安達京邑。」明徹曰:「弟之此策,乃良圖也。然步軍既多,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相帥兼行。弟馬軍宜須在前,不可遲緩。」摩訶因帥馬軍夜發。甲子,明徹決堰,乘水勢退軍。冀以入淮。至清口,水勢漸微,舟艦並礙車輪,不復得過。王軌引兵圍而蹙之,眾潰。明徹為周人所執,將士三萬並器械輜重皆沒于周。蕭摩訶以精騎八十居前突圍,眾騎繼之,比旦,達淮南,與將軍任忠、周羅獨全軍得還。
初,帝謀取彭、汴,以問五兵尚書毛喜,對曰:「淮左新平,邊民未輯。周氏始吞齊國,難與爭鋒。且棄舟戢之工,踐車騎之地,去長就短,非吳人所便。臣愚以為不若安民保境,寢兵結好,斯久長之術也。」及明徹敗,帝謂喜曰:「卿言驗于今矣。」即日,召蔡景歷,復以為征南諮議參軍。
周主封吳明徹為懷德公,位大將軍。明徹憂憤而卒。
三月,戊辰,周于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
甲戌,周主初服常冠,以皁紗全幅向後襆發,仍裁為四腳。
丙子,命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于量為大都督,總水陸諸軍事,鎮西將軍孫瑒督荊、郢諸軍,平北將軍樊毅都督清口上至荊山緣淮諸軍,寧遠將軍任忠都督壽陽、新蔡、霍州諸軍,以備周。
乙酉,大赦。
壬辰,周改元宣政。
夏,四月,庚申,突厥寇周幽州,殺掠吏民。
戊午,樊毅遣軍渡淮北,對清口築城。壬戌,清口城不守。
五月,己丑,周高祖帥諸軍伐突厥,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神舉等將兵五道俱入。
癸巳,帝不豫,留止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驛召宗師宇文孝伯赴行在所,帝執其手曰:「吾自量必無濟理,以後事付君。」是夜,授孝伯司衛上大夫,總宿衛兵。又令馳驛入京鎮守,以備非常。六月,丁酉朔,帝疾甚,還長安;是夕殂,年三十六。
戊戌,太子即位。尊皇后阿史那氏為皇太后。宣帝始立,即逞奢欲。大行在殯,曾無戚容,捫其杖痕,大罵曰:「死晚矣!」閲視高祖宮人,逼為淫慾。超拜吏部下大夫鄭譯為開府儀同大將軍、內史中大夫,委以朝政。
己未,葬武皇帝于孝陵,廟號高祖。既葬,詔內外公除,帝及六宮皆議即吉。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以為「葬期既促,事訖即除,太為汲汲。」帝不從。
帝以齊煬王憲屬尊望重,忌之。謂宇文孝伯曰:「公能為朕圖齊王,當以其官相授。」孝伯叩頭曰:「先帝遺詔,不許濫誅骨肉。齊王,陛下為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無故害之,臣又順旨曲從,則臣為不忠之臣,陛下為不孝之子矣。」帝不懌,由是疏之。乃與開府儀同大將軍于智、鄭譯等密謀之,使智就宅候憲,因告憲有異謀。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語憲,欲以憲為太師,憲辭讓。又使孝伯召憲,曰:「晚與諸王俱入。」既至殿門,憲獨被引進。帝先伏壯士于別室,至,即執之。憲自辨理,帝使于智證憲,憲目光如炬,與智相質。或謂憲曰:「以王今日事勢,何用多言!」憲曰:「死生有命,寧復圖存!但老母在堂,恐留茲恨耳!」因擲笏于地。遂縊之。
帝召憲僚屬,使證成憲罪。參軍勃海李綱,誓之以死,終無橈辭。有司以露車載憲屍而出,故吏皆散,唯李綱撫棺號慟,躬自瘞之,哭拜而去。
又殺上大將軍王興、上開府儀同大將軍獨孤熊、開府儀同大將軍豆盧紹,皆素與憲親善者也。帝既誅憲而無名,乃雲與興等謀反,時人謂之「伴死」。
以于智為柱國,封齊公,以賞之。
閏月,乙亥,周主立妃楊氏為皇后。
辛巳,周以趙王招為太師,陳王純為太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