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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下
大魏應期紹祚,照臨萬方,九服既和,八表咸謐。二聖欽明文思,道冠百代,動遵禮式,稽考舊章,準百王不易之勝法,述前聖利世之高軌;置立鄰黨,班宣俸祿,事設令行,于今已久;苛慝不生,上下無怨,奸巧革慮,窺覦絶心,利潤之厚,同於天地。以斯觀之,如何可改?
又洪波奔激,則堤防宜厚;奸悖充斥,則禁網須嚴。且饑寒切身,慈母不保其子;家給人足,禮讓可得而生。但廉清之人,不必皆富;豐財之士,未必悉賢。今給其俸,則清者足以息其濫竊,貪者足以感而勸善;若不班祿,則貪者肆其姦情,清者不能自保。難易之驗,灼然可知,如何一朝便欲去俸?淮南之議,不亦謬乎?
詔從閭議。
高祖又引見王公已下于皇信堂,高祖曰:「政雖多途,治歸一體,朕每蒙慈訓,猶自昧然。誠知忠佞有損益,而未識其異同,恆懼忠貞見毀,佞人便進。寤寐思此,如有隱憂。國彥朝賢,休戚所共,宜辨斯真偽,以釋朕懷。」
尚書游明根對曰:「忠佞之士,實亦難知。依古爵人,先試之以官,官定然後祿之,三載考績,然後忠佞可明。」
閭曰:「竊謂袁盎徹慎夫人席,是其忠;譖殺晁錯,是其佞。若以異人言之,望之為忠,石顯是佞。」
高祖曰:「自非聖人,忠佞之行,時或互有。但忠功顯即謂之忠,佞跡成斯謂之佞。史官據成事而書,于今觀之,有別明矣。朕所問者,未然之前;卿之所對,已然之後。」
閭曰:「佞者,飾智以行事;忠者,發心以附道。譬如玉石,皦然可知。」
高祖曰:「玉石同體而異名,忠佞異名而同理。求之於同,則得其所以異;尋之於異,則失其所以同。出處同異之間,交換忠佞之境,豈是皦然易明哉?或有托佞以成忠,或有假忠以飾佞。如楚子綦後事顯忠,初非佞也。」
閭曰:「子綦諫楚,初雖隨述,終致忠言,此適欲幾諫,非為佞也。子綦若不設初權,後忠無由得顯。」
高祖善閭對。
閭後上表曰:
臣聞為國之道,其要有五:一曰文德,二曰武功,三曰法度,四曰防固,五曰刑賞。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荒狡放命,則播武功以威之;民未知戰,則製法度以齊之;暴敵輕侵,則設防固以禦之;臨事制勝,則明刑賞以勸之。
用能闢國寧方,征伐四克。北狄悍愚,同於禽獸,所長者野戰,所短者攻城。若以狄之所短,奪其所長,則雖眾不能成患,雖來不能內逼。又狄散居野澤,隨逐水草,戰則與家產並至,奔則與畜牧俱逃,不賫資糧而飲食足。是以古人伐北方,攘其侵掠而已。歷代為邊患者,良以倏忽無常故也。六鎮勢分,倍眾不鬥,互相圍逼,難以制之。
昔周命南仲,城彼朔方;趙靈、秦始,長城是築;漢之孝武,踵其前事。此四代之君,皆帝王之雄傑,所以同此役者,非智術之不長,兵眾之不足,乃防狄之要事,其理宜然故也。《易》稱天險不可升,地險山川丘陵,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長城之謂歟?今宜依故于六鎮之北築長城,以禦北虜。雖有暫勞之勤,乃有永逸之益,如其一成,惠及百世。即于要害,往往開門,造小城于其側。因地卻敵,多置弓弩。狄來有城可守,其兵可捍。既不攻城,野掠無獲,草盡則走,終必懲艾。
宜發近州武勇四萬人及京師二萬人,合六萬人為武士,于苑內立征北大將軍府,選忠勇有志干者以充其選。下置官屬,分為三軍,二萬人專習弓射,二萬人專習戈盾,二萬人專習騎槊。修立戰場,十日一習,采諸葛亮八陣之法,為平地禦寇之方,使其解兵革之宜,識旌旗之節,器械精堅,必堪禦寇。使將有定兵,兵有常主,上下相信,晝夜如一。七月發六部兵六萬人,各備戎作之具,敕台北諸屯倉庫,隨近作米,俱送北鎮。至八月征北,部率所領,與六鎮之兵,直至磧南,揚威漠北。狄若來拒,與之決戰,若其不來,然後散分其地,以築長城。計六鎮東西不過千里,若一夫一月之功,當三步之地,三百人三里,三千人三十里,三萬人三百里,則千里之地,強弱相兼,計十萬人一月必就,運糧一月不足為多。人懷永逸,勞而無怨。
計築長城,其利有五:罷游防之苦,其利一也;北部放牧,無抄掠之患,其利二也;登城觀敵,以逸待勞,其利三也;省境防之虞,息無時之備,其利四也;歲常游運,永得不匱,其利五也。
又任將之道,特須委信,遣之以禮,恕之以情,閫外之事,有利輒決,赦其小過,要其大功,足其兵力,資其給用,君臣相體,若身之使臂,然後忠勇可立,制勝可果。是以忠臣盡其心,征將竭其力,雖三敗而逾榮,雖三背而彌寵。
詔曰:「覽表,具卿安邊之策。比當與卿面論一二。」
高祖又引見群臣,議伐蠕蠕。帝曰:「蠕蠕前後再擾朔邊。近有投化人云,敕勒渠帥興兵叛之,蠕蠕主身率徒眾,追至西漠。今為應乘弊致討,為應休兵息民?」左仆射穆亮對曰:「自古以來,有國有家莫不以戎事為首。蠕蠕子孫,襲其凶業,頻為寇擾,為惡不悛,自相違叛。如臣愚見,宜興軍討之,雖不頓除巢穴,且以挫其醜勢。」
閭曰:「昔漢時天下一統,故得窮追北狄。今南有吳寇,不宜懸軍深入。」
高祖曰:“先朝屢興征伐者,以有未賓之虜。朕承太平之基,何為搖動兵革?夫兵者兇器,聖王不得已而用之。
便可停也。”
又洪波奔激,則堤防宜厚;奸悖充斥,則禁網須嚴。且饑寒切身,慈母不保其子;家給人足,禮讓可得而生。但廉清之人,不必皆富;豐財之士,未必悉賢。今給其俸,則清者足以息其濫竊,貪者足以感而勸善;若不班祿,則貪者肆其姦情,清者不能自保。難易之驗,灼然可知,如何一朝便欲去俸?淮南之議,不亦謬乎?
詔從閭議。
高祖又引見王公已下于皇信堂,高祖曰:「政雖多途,治歸一體,朕每蒙慈訓,猶自昧然。誠知忠佞有損益,而未識其異同,恆懼忠貞見毀,佞人便進。寤寐思此,如有隱憂。國彥朝賢,休戚所共,宜辨斯真偽,以釋朕懷。」
尚書游明根對曰:「忠佞之士,實亦難知。依古爵人,先試之以官,官定然後祿之,三載考績,然後忠佞可明。」
高祖曰:「自非聖人,忠佞之行,時或互有。但忠功顯即謂之忠,佞跡成斯謂之佞。史官據成事而書,于今觀之,有別明矣。朕所問者,未然之前;卿之所對,已然之後。」
閭曰:「佞者,飾智以行事;忠者,發心以附道。譬如玉石,皦然可知。」
高祖曰:「玉石同體而異名,忠佞異名而同理。求之於同,則得其所以異;尋之於異,則失其所以同。出處同異之間,交換忠佞之境,豈是皦然易明哉?或有托佞以成忠,或有假忠以飾佞。如楚子綦後事顯忠,初非佞也。」
閭曰:「子綦諫楚,初雖隨述,終致忠言,此適欲幾諫,非為佞也。子綦若不設初權,後忠無由得顯。」
高祖善閭對。
閭後上表曰:
臣聞為國之道,其要有五:一曰文德,二曰武功,三曰法度,四曰防固,五曰刑賞。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荒狡放命,則播武功以威之;民未知戰,則製法度以齊之;暴敵輕侵,則設防固以禦之;臨事制勝,則明刑賞以勸之。
用能闢國寧方,征伐四克。北狄悍愚,同於禽獸,所長者野戰,所短者攻城。若以狄之所短,奪其所長,則雖眾不能成患,雖來不能內逼。又狄散居野澤,隨逐水草,戰則與家產並至,奔則與畜牧俱逃,不賫資糧而飲食足。是以古人伐北方,攘其侵掠而已。歷代為邊患者,良以倏忽無常故也。六鎮勢分,倍眾不鬥,互相圍逼,難以制之。
昔周命南仲,城彼朔方;趙靈、秦始,長城是築;漢之孝武,踵其前事。此四代之君,皆帝王之雄傑,所以同此役者,非智術之不長,兵眾之不足,乃防狄之要事,其理宜然故也。《易》稱天險不可升,地險山川丘陵,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長城之謂歟?今宜依故于六鎮之北築長城,以禦北虜。雖有暫勞之勤,乃有永逸之益,如其一成,惠及百世。即于要害,往往開門,造小城于其側。因地卻敵,多置弓弩。狄來有城可守,其兵可捍。既不攻城,野掠無獲,草盡則走,終必懲艾。
宜發近州武勇四萬人及京師二萬人,合六萬人為武士,于苑內立征北大將軍府,選忠勇有志干者以充其選。下置官屬,分為三軍,二萬人專習弓射,二萬人專習戈盾,二萬人專習騎槊。修立戰場,十日一習,采諸葛亮八陣之法,為平地禦寇之方,使其解兵革之宜,識旌旗之節,器械精堅,必堪禦寇。使將有定兵,兵有常主,上下相信,晝夜如一。七月發六部兵六萬人,各備戎作之具,敕台北諸屯倉庫,隨近作米,俱送北鎮。至八月征北,部率所領,與六鎮之兵,直至磧南,揚威漠北。狄若來拒,與之決戰,若其不來,然後散分其地,以築長城。計六鎮東西不過千里,若一夫一月之功,當三步之地,三百人三里,三千人三十里,三萬人三百里,則千里之地,強弱相兼,計十萬人一月必就,運糧一月不足為多。人懷永逸,勞而無怨。
計築長城,其利有五:罷游防之苦,其利一也;北部放牧,無抄掠之患,其利二也;登城觀敵,以逸待勞,其利三也;省境防之虞,息無時之備,其利四也;歲常游運,永得不匱,其利五也。
又任將之道,特須委信,遣之以禮,恕之以情,閫外之事,有利輒決,赦其小過,要其大功,足其兵力,資其給用,君臣相體,若身之使臂,然後忠勇可立,制勝可果。是以忠臣盡其心,征將竭其力,雖三敗而逾榮,雖三背而彌寵。
詔曰:「覽表,具卿安邊之策。比當與卿面論一二。」
高祖又引見群臣,議伐蠕蠕。帝曰:「蠕蠕前後再擾朔邊。近有投化人云,敕勒渠帥興兵叛之,蠕蠕主身率徒眾,追至西漠。今為應乘弊致討,為應休兵息民?」左仆射穆亮對曰:「自古以來,有國有家莫不以戎事為首。蠕蠕子孫,襲其凶業,頻為寇擾,為惡不悛,自相違叛。如臣愚見,宜興軍討之,雖不頓除巢穴,且以挫其醜勢。」
閭曰:「昔漢時天下一統,故得窮追北狄。今南有吳寇,不宜懸軍深入。」
高祖曰:“先朝屢興征伐者,以有未賓之虜。朕承太平之基,何為搖動兵革?夫兵者兇器,聖王不得已而用之。
便可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