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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P 250


作者:魏收
頁數:250 / 253
類別:歷史

 

魏書 上

作者:魏收
第250,共253。
故其下每有戰功,軍中號曰「李公騎」。寶夤又啟瑒為左丞,仍為別將,軍機戎政,皆與參決。寶夤又啟為中書侍郎。還朝,除鎮遠將軍、岐州刺史,坐辭不赴任,免官。建義初,于河陰遇害,時年四十王。初贈鎮東將軍、尚書右仆射、殷州刺史;太昌中,重贈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冀州刺史。

瑒俶儻有大志,好飲酒,篤于親知,每謂弟鬱曰:「士大夫學問,稽博古今而罷,何用專經為老博士也?」與弟謐特相友愛,謐在鄉物故,瑒慟哭絶氣,久而方蘇,不食數日,期年之中,形骸毀悴。人倫哀嘆之。



  
瑒三子。

長子義盛,武定中,司徒倉曹參軍。

瑒弟謐,字永和。在《逸士傳》。

謐弟鬱,字永穆。好學沉靜,博通經史。自著作佐郎為廣平王懷友,懷深相禮遇。時學士徐遵明教授山東,生徒甚盛,懷征遵明在館,令鬱問其五經義例十餘條,遵明所答數條而已。稍遷國子博士。自國學之建,諸博士率不講說,朝夕教授,惟鬱而已。謙虛雅寬,甚有儒者之風。遷廷尉少卿,加冠軍將軍,轉通直散騎常侍。建義中,以兄瑒卒,遂撫育孤侄,歸於鄉裡。永熙初,除散騎常侍、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兼都官尚書,尋領給事黃門侍郎。三年春,于顯陽殿講《禮》,詔鬱執經,解說不窮,群難鋒起,無廢談笑。出帝及諸王公凡預聽者,莫不嗟善。尋病卒,贈散騎常侍、都督定冀相滄殷五州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仆射、儀同三司、定州刺史。

子士謙,儀同開府參軍事。

李沖,字思順,隴西人,敦煌公寶少子也。少孤,為長兄滎陽太守承所攜訓。承常言:「此兒器量非恆,方為門戶所寄。」

沖沉雅有大量,隨兄至官。是時牧守子弟多侵亂民庶,輕有乞奪,沖與承長子韶獨清簡皎然,無所求取,時人美焉。

顯祖末,為中書學生。沖善交遊,不妄戲雜,流輩重之。

高祖初,以例遷秘書中散,典禁中文事,以修整敏惠,漸見寵待。遷內秘書令、南部給事中。



  
舊無三長,惟立宗主督護,所以民多隱冒,五十、三十家方為一戶。沖以三正治民,所由來遠,於是創三長之制而上之。

文明太后覽而稱善,引見公卿議之。

中書令鄭羲、秘書令高祐等曰:「沖求立三長者,乃欲混天下一法。言似可用,事實難行。」

羲又曰:“不信臣言,但試行之。

事敗之後,當知愚言之不謬。”

太尉元丕曰:「臣謂此法若行,于公私有益。」

咸稱方今有事之月,校比民戶,新舊未分,民必勞怨。請過今秋,至冬閒月,徐乃遣使,於事為宜。沖曰:“民者,冥也,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若不因調時,百姓徒知立長校戶之勤,未見均徭省賦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課調之月,令知賦稅之均。既識其事,又得其利,因民之慾,為之易行。”

著作郎傅思益進曰:「民俗既異,險易不同,九品差調,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擾亂。」

太后曰:「立三長,則課有常準,賦有恆分;苞廕之戶可出,僥倖之人可止。何為而不可?」群議雖有乖異,然惟以變法為難,更無異義。遂立三長,公私便之。

遷中書令,加散騎常侍,給事中如故。尋轉南部尚書,賜爵順陽侯。沖為文明太后所幸,恩寵日盛,賞賜月至數十萬,進爵隴西公,密緻珍寶禦物以充其第,外人莫得而知焉。

沖家素清貧,於是始為富室。而謙以自牧,積而能散,近自姻族,逮于鄉閭,莫不分及。虛己接物,垂念覊寒,衰舊淪屈,由之躋敘者,亦以多矣。時以此稱之。

初,沖兄佐與河南太守來崇同自涼州入國,素有微嫌。佐因緣成崇罪,餓死獄中。後崇子護又糾佐臓罪,佐及沖等悉坐幽系,會赦乃免,佐甚銜之。

至沖寵貴,綜攝內外,護為南部郎,深慮為沖所陷,常求退避,而沖每慰撫之。

護後坐臓罪,懼必不濟。沖乃具奏與護本末嫌隙,乞原恕之,遂得不坐。沖從甥陰始孫孤貧,往來沖家,至如子侄。有人求官,因其納馬于沖,始孫輒受而不為言。後假方便,借沖此馬,馬主見沖乘馬而不得官,後乃自陳始末。沖聞之,大驚,執始孫以狀款奏,始孫坐死。其處要自厲,不念愛惡,皆此類也。

是時循舊,王公重臣皆呼其名,高祖常謂沖為中書而不名之。

文明太后崩後,高祖居喪引見,待接有加。及議禮儀律令,潤飾辭旨,刊定輕重,高祖雖自下筆,無不訪決焉。

沖竭忠奉上,知無不盡,出入憂勤,形于顏色;雖舊臣戚輔,莫能逮之,無不服其明斷慎密而歸心焉。

於是天下翕然,及殊方聽望,咸宗奇之。

高祖亦深相仗信,親敬彌甚,君臣之間,情義莫二。及改置百司,開建五等,以沖參定典式,封滎陽郡開國侯,食邑八百戶,拜廷尉卿。尋遷侍中、吏部尚書、咸陽王師。東宮既建,拜太子少傅。高祖初依《周禮》,置夫、嬪之列,以沖女為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