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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譯注    P 1


作者:吳楚材
頁數:1 / 555
類別:古典散文

 

古文觀止譯注

作者:吳楚材
第1,共555。


鄭伯克段于鄢



  
初①,鄭武公娶于申② ,日武姜③。生莊公及共叔段④。莊公寤生⑤,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⑥。愛共叔段,欲立之,亟 請于武公⑦,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⑧。公曰:「制,岩邑 也⑨, 虢叔死焉⑩,倫邑唯命⑾。」請京⑿,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⒀:「都,城過百雉⒁,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⒂;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 將不堪⒃。」公曰:「姜氏欲之,焉闢害⒄?」對曰:「姜氏何厭之有⒅? 不如早為之所⒆,無使滋蔓。蔓,難圖也⒇」。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21),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22)。公于呂曰(23):「國不堪貳,君 將若之何(24)。?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 公曰:「無庸(25),將自及。」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廩延(26)。子 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昵(27)」,厚將崩。”

大叔完聚(28),繕甲兵,具卒乘(29),將襲鄭。夫人將啟之(30)。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31)。京叛大叔段。段 人于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32),大叔出奔共。

遂置姜氏于城潁(34),而誓之日:「不及黃泉,無相見也(35)。」既而悔之。

潁考叔為潁谷封人(36),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37)。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君之羲(38)。請以遺之(39)。」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40)!」穎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41),遂而相見(42),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43):「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44)!」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45)!」遂為母子如初。

君子曰(46):「穎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47)。《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48)。』其是之謂乎?」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