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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    P 8


作者:魏徵
頁數:8 / 45
類別:政治事件

 

貞觀政要

作者:魏徵
第8,共45。
貞觀初,太宗與黃門侍郎王珪宴語,時有美人侍側,本廬江王瑗之姬也,瑗敗,籍沒入宮。太宗指示珪曰:「廬江不道,賊殺其夫而納其室。暴虐之甚,何有不亡者乎!」珪避席曰:「陛下以廬江取之為是邪,為非邪?」太宗曰:「安有殺人而取其妻,卿乃問朕是非,何也?」珪對曰:「臣聞於《管子》曰:『齊桓公之郭國,問其父老曰:「郭何故亡?」父老曰:「以其善善而惡惡也。」桓公曰:「若子之言,乃賢君也,何至於亡?」父老曰:「不然,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所以亡也。」』今此婦人尚在左右,臣竊以為聖心是之,陛下若以為非,所謂知惡而不去也。」太宗大悅,稱為至善,遽令以美人還其親族。

貞觀四年,詔發卒修洛陽之乾元殿以備巡狩。給事中張玄素上書諫曰:



  
陛下智周萬物,囊括四海。令之所行,何往不應?志之所欲,何事不從?微臣竊思秦始皇之為君也,藉周室之餘,因六國之盛,將貽之萬葉,及其子而亡,諒由逞嗜奔欲,逆天害人者也。是知天下不可以力勝,神祇不可以親恃。惟當弘儉約,薄賦斂,慎終始,可以永固。

方今承百王之末,屬凋弊之餘,必欲節以禮制,陛下宜以身為先。東都未有幸期,即令補葺;諸王今並出藩,又須營構。興發數多,豈疲人之所望?其不可一也。陛下初平東都之始,層樓廣殿,皆令撤毀,天下翕然,同心傾仰。豈有初則惡其侈靡,今乃襲其雕麗?其不可二也,每承音旨,未即巡幸,此乃事不急之務,成虛費之勞。國無兼年之積,何用兩都之好?勞役過度,怨讟將起。其不可三也。百姓承亂離之後,財力凋盡,天恩含育,粗見存立,饑寒猶切,生計未安,三五年間,未能複舊。奈何營未幸之都,而奪疲人之力?其不可四也。昔漢高祖將都洛陽,婁敬一言,即日西駕。豈不知地惟土中,貢賦所均,但以形勝不如關內也。伏惟陛下化凋颺之人,革澆漓之俗,為日尚淺,未甚淳和,斟酌事宜,詎可東幸?其不可五也。

臣嘗見隋室初造此殿,楹棟宏壯,大木非近道所有,多自豫章采來,二千人拽一柱,其下施轂,皆以生鐵為之,中間若用木輪,動即火出。略計一柱,已用數十萬,則餘費又過倍於此。臣聞阿房成,秦人散;章華就,楚眾離;乾元畢工,隋人解體。且以陛下今時功力,何如隋日?承凋殘之後,役瘡痍之人,費億萬之功,襲百王之弊,以此言之,恐甚於煬帝遠矣。深願陛下思之,無為由余所笑,則天下幸甚矣。


  

太宗謂玄素曰:「卿以我不如煬帝,何如桀、紂?」對曰:「若此殿卒興,所謂同歸於亂。」太宗嘆曰:「我不思量,遂至於此。」顧謂房玄齡曰:「今玄素上表,洛陽實亦未宜修造,後必事理須行,露坐亦復何苦?所有作役,宜即停之。然以卑干尊,古來不易,非其忠直,安能如此?且眾人之唯唯,不如一士之諤諤。可賜絹二百匹。」魏徵嘆曰:「張公遂有回天之力,可謂仁人之言,其利博哉!」

太宗有一駿馬,特愛之,恆於宮中養飼,無病而暴死。太宗怒養馬宮人,將殺之。皇后諫曰:「昔齊景公以馬死殺人,晏子請數其罪云:『爾養馬而死,爾罪一也。使公以馬殺人,百姓聞之,必怨吾君,爾罪二也。諸侯聞之,必輕吾國,爾罪三也。』公乃釋罪。陛下嘗讀書見此事,豈忘之邪?」太宗意乃解。又謂房玄齡曰,皇后庶事相啟沃,極有利益爾。

貞觀七年,太宗將幸九成宮,散騎常侍姚思廉進諫曰:「陛下高居紫極,寧濟蒼生,應須以欲從人,不可以人從欲。然則離宮游幸,此秦皇、漢武之事,故非堯、舜、禹、湯之所為也。」言甚切至。太宗諭之曰:「朕有氣疾,熱便頓劇,故非情好游幸,甚嘉卿意。」因賜帛五十段。

貞觀三年,李大亮為涼州都督,嘗有台使至州境,見有名鷹,諷大亮獻之。

大亮密表曰:「陛下久絶畋獵,而使者求鷹。若是陛下之意,深乖昔旨;如其自擅,便是使非其人。」太宗下書曰:「以卿兼資文武,志懷貞確,故委藩牧,當茲重寄。比在州鎮,聲績遠彰,念此忠勤,豈忘寤寐?使遣獻鷹,遂不曲順,論今引古,遠獻直言。披露腹心,非常懇到,覽用嘉嘆,不能已已。有臣若此,朕復何憂!宜守此誠,終始若一。《詩》云:『靖恭爾位,好是正直。神之聽之,介爾景福。』古人稱一言之重,侔於千金,卿之所言,深足貴矣。今賜卿金壺瓶、金碗各一枚,雖無千鎰之重,是朕自用之物,卿立志方直,竭節至公,處職當官,每副所委,方大任使,以申重寄。公事之閒,宜觀典籍。兼賜卿荀悅《漢紀》一部,此書敘致簡要,論議深博,極為政之體,盡君臣之義,今以賜卿,宜加尋閲。」

貞觀八年,陝縣丞皇甫德參上書忤旨,太宗以為訕謗。侍中魏徵進言曰:「昔賈誼當漢文帝上書云云『可為痛哭者一,可為長嘆息者六。』自古上書,率多激切。若不激切,則不能起人主之心。激切即似訕謗,惟陛下詳其可否。」太宗曰:「非公無能道此者。」令賜德參帛二十段。

貞觀十五年,遣使詣西域立葉護可汗,未還,又令人多賫金帛,歷諸國市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