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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下    P 44


作者:畢沅
頁數:44 / 327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下

作者:畢沅
第44,共327。
蒙古諸勛貴分封山東省,以東平行台嚴忠濟總一方之政,頗不自便。及蒙古主新立,皆聚闕下,復欲剖分東平地。時眾心危疑,將俛首以聽,左右司郎中王玉汝力排群言,事得已。

八月,庚寅,起居郎兼權中書舍人暫兼權禮部右侍郎趙汝騰言北司專權,帝曰:「近頗戢之。」汝騰又言不當調護言官,帝曰:「近日少有調護者。」



  
己酉,以太府少卿劉克莊為秘書少監,尋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

辛亥,校書郎兼樞密院編修官兼諸王宮教授蔡抗奏對,言正心事,帝曰:「紀綱萬化,實出於心。」抗又言內降斜封之弊,帝曰:「已許大臣執奏矣。」抗又言宗社大計,帝曰:「祖宗朝亦是晚年方定。」抗言:「祖宗時,定名號雖在晚年,而定計乃在一二十年之前,此事最忌因循。」帝然之。

蒙古耶律鑄,嗣其父楚材領中書省事,上言宜疏禁網,因采前代德政合于時宜者八十一章以進。

蒙古以溫都爾行省事于燕京,與劉敏同政。

九月,丙辰朔,秘書省正字林希逸請信任給諫,帝曰:「台諫、給舍之言,朕無不行。」希逸又請早決大計以尉人望,帝納之。

丁巳,京湖安撫制置大使、夔路策應大使兼江陵府孟珙卒。初,珙招中原精鋭萬五千餘人,分屯漢北樊城、新野、唐、鄧間,皆百戰之士,號鎮北軍,駐襄陽。及王旻、李虎軍亂,鎮北亦潰,珙乃重購以招之,降者不絶。蒙古行省范用吉,亦密通降款,以所受告命為質;珙白於朝,不從。珙嘆曰:「三十年收拾中原人心,今志不克伸矣!」遂發病。是月朔,大星隕于境內,聲如雷;卒之日,大風發屋折木。珙隨父宗政立戰功,忠君體國,善撫士卒,軍中參佐部曲議事,言人人異,珙徐以片言折衷,眾志皆愜。建旗鼓,臨將吏,面色凜然,無敢涕唾者。退則遠聲色,薄滋味,蕭然若事外。追封吉國公,謚忠襄。

戊辰,以賈似道為京湖制置使,兼知江陵府兼夔路策應使,仍暫兼權沿江制置副使、湖廣總領,尋兼京湖屯田使。


  

冬,十月,庚寅,詔以嗣榮王與芮子孟啟為貴州刺史,入內學。

蒙古主命察罕拓江淮地。

十一月,庚申,詔:「昨令三學各舉經明、行修、氣節之士,而諸生合辭控免,秉義甚高。其令在籍諸生並赴來年省試一次,臨安府學長、諭亦如之,以稱蒐羅之意。」

丁丑,以雪寒,出封樁庫楮幣賑臨安府細民。

辛巳,以前四川制置陳隆之抗敵死難,特贈徽猷閣待制,于合得延賞外,更官其二子。

殿中侍御史謝方叔言:「豪強兼併之患,至今日而極,非限民名田不可。國朝駐蹕錢塘,百有二十餘年矣,外之境土日荒,內之生齒日繁,權勢之家日盛,兼併之習日滋,百姓日貧,經制日壞,上下煎迫,若有不可為之勢。夫百萬生靈生養之具,皆本於穀粟,而穀粟之產,皆出於田。今百姓膏腴,皆歸貴勢之家,租米有及百萬石者。小民百畝之田,頻年差充保役,官吏誅求百端,不得已則獻其産於巨室以規免役。小民田日減而保役不休,大官田日增而保役不及,兼併浸盛,民無以遂其生。于斯時也。可不嚴立經制以為之防乎?今日國用邊餉,皆仰和糴,然權勢多田之家,和糴不容以加之,保役不容以及之。敵人睥睨于外,盜賊窺伺于內,居此之時,與其多田厚資,不可長保,孰若捐金助國,以紓目前!宜諭二三大臣,摭臣僚論奏,付之施行,定經制,塞兼併。陛下勿牽貴近之言以搖初意,大臣勿避仇勞之多而廢良策,則天下幸甚!」

十二月,癸巳,詔:「侍從、台諫各舉堪閫寄及餉事者,述其才器、勞績以聞。」

史嵩之服除,有進用之意。乙未,詔史嵩之以觀文殿大學士致仕。

殿中侍御史章炎,正言李昂英,監察御史黃師雍,論嵩之無父無君,醜聲穢行,律以無將之法,罪有餘誅;請寢宮祠,削官遠竄。翰林學士李韶與從官抗疏曰:「《春秋》桓公五年:書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春秋》之初,無君無親者,莫甚于鄭莊,不聞以其嘗為王卿士而薄其罰。今陛下不能正奸臣之罪,其過不專在上,蓋臣等百執事不能輔天子以討有罪,皆《春秋》所不赦。請斷以此義,亟賜裁處。」

丙申,諸司糧料院章鑒進對,言抗諫事,帝曰:「朕于臣僚論事,未嘗不見施行。」鑒又言儲才,帝曰:「人才須是養之於平時,臨事方得其用。」

先是金將武仙敗死,餘黨散入太原、真定間,據大明川,用金開興年號,眾至數萬,剽掠數千里。蒙古主命諸道兵討之,不克。楊惟中仗節開諭,降其渠帥,餘黨悉平。

蒙古東平萬戶嚴忠濟,襲爵數年,怠於政事,任用奸佞。經歷李昶曰:「比年來,裘馬相尚,飲食無度,庫藏空虛,百姓匱令。若猶循習故常,恐或生變。惟合下接納正士,黜遠小人,去浮華,惇樸素,損騎從,省宴遊,雖不能救已然之失,尚可以彌未然之禍。」時蒙古裁抑諸侯,法制浸密,忠濟縱侈自若。昶以親老求解職,不許,旋以父憂去官。

蒙古萬戶史權等侵京湖、江淮之境,攻虎頭關寨,進至黃州。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淳佑七年蒙古定宗二年

春,正月,乙卯朔,詔:「皇侄孟啟,特授宜州觀察使;建資善堂于內小學,置直講、贊讀二員,以年稚,權就王邸習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