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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P 200


作者:畢沅
頁數:200 / 0
類別:中國古代史

 

作者:畢沅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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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先是太常鐘磬每十六枚為一佺,而四清聲相承不擊。乙丑,李照言:「十二律聲已備,餘四清聲乃鄭、衛之樂,請于編縣止留十二中聲,去四清磬鐘,則哀思邪僻之聲無由而起也。」馮元等駁之曰:「前聖制樂,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二十五弦之瑟,十三弦之箏,九弦、七弦之琴,十六枚之鐘磬,各自取義,寧有一于律呂,專為十二之數也!鐘磬八音之首,絲竹以下受而為均,故聖人尤所用心焉。《春秋》號樂,總言金奏,《詩·頌》稱美,實依磬聲,此二器非可輕改。且聖人既以十二律各配一鐘,又設四清聲以附正聲之次,原其意蓋為夷則至應鐘四宮而設也。夫五音,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不相陵謂之正,迭相陵謂之慢,百王所不易也。聲之重大者為尊,輕清者為卑,卑者不可加于尊,古今之所同也。故別聲之尊卑者,事與物不與焉。何則?事為君治,物為君用,不能尊于君故也。惟君、臣、民三者則自有上下之分,不得相越。故四清聲之設,正為臣、民相避,以為尊卑也。今若止用十二鐘,旋相考擊,至夷則以下四管為宮之時,臣民相越,上下交戾,則陵犯之音作矣,此其不可者也。其鐘磬十六,皆本週、漢諸儒之說及唐家典法所載,欲損為十二,惟照獨見。臣以為如舊制便。」帝令權用十二枚為一格,且詔曰:「俟有知音者,能考四鐘,協調清濁,有司別議以聞。」

丁卯,出內藏庫絹百萬,下三司市糴軍儲。

己巳,以都官員外郎曹修睦為侍御史。修睦,修古弟,用中丞杜衍薦也。

辛未,禦崇政殿,召輔臣觀新樂。

秋,七月,壬午朔,遼主獵于黑嶺。因過祖州白馬山,見齊天后墳塚荒穢,又無影堂及灑掃人戶,惻然而泣,左右皆沾涕。遂詔上京留守耶律贊寧、鹽鐵使郎元化等於祖州陵園內選地改葬,其影堂廓庫並同宣獻太后園陵。



  
遼樞密使蕭樸進封魏王,旋卒,贈齊王。

甲申,詔特賜寇準謚曰忠愍。

戊戌,群臣請上尊號曰景佑體天法道欽文聰武聖仁孝德;表五上,從之。

庚子,侍御史曹修睦言:「李照所改歷代樂,頗為迂誕,而其費甚廣;請付有司案劾。」帝以照所作鐘磬頗與眾音相諧,但罷其增造,仍詔諭修睦。

知杭州鄭回,言鎮東節度推官阮逸頗通音律,上其所撰《樂論》十二篇並律管十三,詔令逸赴闕。

八月,甲寅,宴紫宸殿,初用樂。

己巳,命李照同修《樂書》。

辛未,詔:「薦獻景靈宮,朝享太廟,郊祀天地,自今同日受誓戒。」始用王曾之言也。


  

甲戌,幸安肅門包場閲習戰。

丁丑,內出《景佑樂髓新經》六篇賜群臣。

己卯,以右諫議大夫、知兗州孔道輔為龍圖閣直學士。時近臣有獻詩百篇者,執政請除龍圖閣直學士,帝曰:「是詩雖多,不如孔道輔一言。」遂以命道輔。議者因是知前日之斥果非帝意也。

初命朝臣為江、浙、荊湖、福建、廣南等路提點銀銅坑冶鑄錢公事,其俸賜恩例並與提點刑獄同。

九月,乙未,詔司天監製百刻水秤以測候晝夜。

丁酉,命李照為刑部員外郎,賜三品服,以造新樂成故也。起五月造,止八月,成金石七縣,而照自造新樂笙、竽、琴、瑟、笛、篳篥等十二種,皆不可施用,詔但存大笙、大竽二種而已。照謂:「今篳篥,乃《豳詩》所謂葦管也,《詩》云:『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慄冽。』且今篳篥,伶人謂之葦子,其名出此。」於是制大管篳篥為雅樂,議者嗤之。

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劉隨卒,擢待制未旬日也。隨與孔道輔、曹修古同時為言事官,皆以清直聞。及是帝憐其貧,賜其家錢六十萬。

壬寅,禦崇政殿按新樂,詔大臣與觀。

甲辰,賜鄭州學田五頃。

初,諸王邸散居都城,過從有禁,非朝謁從祠,不得會見。己酉,詔即玉清昭應宮舊地建宮,合十位聚居,賜名睦親宅。

遼主如長寧澱。

參知政事宋綬,上所編修《中書總例》四百一十九冊,降詔褒諭。先是呂夷簡奏令綬為此,既而謂人曰:「自吾有此例,使一庸夫執之,皆可為宰相矣。」

冬,十月,辛亥朔,復置朝集院,以待外官之還京師者。

壬子,蔡州言左武衛大將軍、分司西京石普卒。普倜儻有膽略,頗通兵書、陰陽、六甲、星曆推步之術。太宗嘗曰:「普性剛驁,與諸將少合。」然藉其善戰,每厚遇之。

癸亥,復置群牧制置使,仍詔自今止以同知樞密院或副使兼領之。

禮院言:「《春秋》何休、范寧等注,咸謂婦人無武事,獨奏文樂。前詔議奉慈之樂,有司援舊典,已用特磬代釒尃鐘,取陰數尚柔,以靜為體。今樂去大鐘而舞進干盾,頗戾經旨,請止用《文德之舞》。」奏可。

己巳,出內藏庫緡錢七十萬、左藏五十萬,下河北轉運司市軍儲。

許蘇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是月,遼主如王子城。

十一月,辛己朔,以應天府書院為府學,仍給田十頃。

壬午,遼改南京總管府為元帥府。乙酉,行柴冊禮于白嶺,大赦。

戊子,廢后郭氏薨。

後之獲罪也,帝直以一時之忿,且為閻文應等所譖,故廢之,既而悔之。後居瑤華宮,帝累遣勞問,又為樂府詞以賜,後和答,語甚忄妻愴,文應大懼。會後小疾,文應與太醫診視,遷嘉慶院,數日,遽不起。中外疑文應進毒,然不得其實。時帝致齋南郊,不即以聞,乃聞,深悼,以後禮葬。右正言、直集賢院王堯臣請推舉左右侍醫者,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