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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P 27


作者:畢沅
頁數:27 / 489
類別:中國古代史

 

續資治通鑑 上

作者:畢沅
第27,共489。
南唐主遣其弟從謙來貢,辛卯,見于胙城縣。唐水部員外郎查元方掌從謙箋奏,帝命知制誥盧多遜燕從謙於館。多遜弈棋次,謂元方曰:「江南竟如何?」元方斂衽對曰:「江南事大朝十餘年,極盡君臣之禮。不知其它。」多遜愧謝曰:「孰謂江南無人!」元方,文徽子也。

癸巳,車駕至自太原,曲赦京城繫囚。



  
是月,北漢主決城下水,注之台駘澤,水已落而城多摧圮。遼使者韓知范猶在太原,嘆曰:「宋師之引水浸城也,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若知先浸而後涸,則並人無類矣。」

時遼南院大王耶律色珍率援師屯于太原城下,劉繼業言主北漢主曰:「契丹貪利棄信,它日必破吾國。今救兵驕而無備,願襲取之,獲馬數萬,因藉河東之地以歸中國,使晉人免于塗炭,陛下長享富貴,不亦可乎!」北漢主不從。數日,色珍北還,贈遺甚厚。

其後北漢主復致幣于北院大王烏珍,烏珍以聞,遼主命受之。

續資治通鑒●卷第六

●卷第六


【宋紀六】 屠維大荒落七月,盡重光協洽九月,凡二年有奇。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開寶二年遼保寧元年

秋,七月,丙寅,以天雄軍節度使符彥卿為鳳翔節度使。彥卿鎮大名十餘年,委任于牙校劉思遇。思遇貪而黠,軍府久不治,於是始議擇官代之。

戊辰,詔:「自今祀天地用太牢,餘當用牛者,代以羊豕。」

靈武節度使馮繼業殺兄,代父領鎮,頗驕恣,戎人不附;又撫士卒少恩,部下多攜貳;繼業慮其為變,請舉族內徙。八月,庚辰,以繼業為靜難節度使。

以棣州防禦使何繼筠領建武節度使,判棣州。


  

己亥,戶部員外郎、知制誥王佑,權知大名府。辭日,帝謂之曰:「大名,卿之故鄉,古人所謂晝錦者也。」

西京留守向拱,專務飲樂,政府不治,群盜白日殺人于市。帝聞之,怒,庚子,徙拱為安遠節度使。

九月,丁未,以左武衛大將軍長社焦繼勛知西京留守,諭之曰:「無復效向拱也!」繼勛視事月餘,都下清肅。

朝議擇可使代馮繼業者,時考功郎中段思恭知泗州,帝以思恭常有功眉州,乃召赴闕,命知靈州,先詔之曰:「馮繼業言靈州非蕃帥主之,戎人不服,雖衛、霍名將,必見逐矣。意謂非我,它人不能治也。汝能治之乎?」思恭曰:「謹奉詔。」帝壯之,又謂曰:「唐李靖、郭子儀,皆出儒生,立大功,豈我朝獨無人邪!」厚賜遣之,仍以途涉諸戎,令別賫金帛以遺之。思恭既視事,矯繼業之失,悉心綏撫,夷落安靜,周訪利病,多所條奏,甚得吏民之情。

庚申,以合州濃洄鎮為廣安軍。

遼涿州刺史許周瓊來降,以為右羽林將軍,仍領涿州刺史。

是月,初令民典買田土者,輸錢印契。

冬,十月,丁亥,詔曰:「昔西漢求吏民之明經術者,令與計偕,縣次續食,蓋優賢之道也。國家歲開貢部,敷求俊乂,四方之士,無遠弗屆,而經途遐阻,資用或缺,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荊湖等道舉人,往來給券。」

辛卯,詔歸、峽州並直隷京師。

相、趙、深三州丁夫死太原城下者三百三十四人,詔復其家三年。

戊戌,遼右千牛衛將軍王甲以豐州來降,即命其子廷美為豐州衙內指揮使。

己亥,帝燕籓臣于後苑,酒酣,從容謂之曰:「卿等皆國家宿舊,久臨劇鎮,王事鞅掌,非朕所以優賢之意也。」前鳳翔節度使兼中書令王彥超喻帝指,即前奏曰:「臣本無勛勞,以冒榮寵。今已衰朽,骸骨歸丘園,臣之願也。」前安遠節度使兼中書令武行德,前護國節度使郭從義,前定國節度使白重贊,前保大節度使楊廷璋,競自陳攻戰閥閲及履歷艱苦,帝曰:「此異代事,何足論也!」庚子,以行德為太子太傅,從義為左金吾衛上將軍,彥超為右金吾衛上將軍,重贊為左千牛衛上將軍,廷璋為右千牛衛上將軍。時節度與燕者,皆罷鎮改官。

太子太傅王溥,遷太子太師。

初,丁德裕、王珏、張玙同領兵屯西川,德裕頗自專恣,以兵馬都監張延通黨于玙,嗛之。及歸闕,德裕誣奏延通言涉指斥及不法事,仍指玙為黨。癸卯,帝禦後殿引問,延通抗對復不遜,即日棄市,玙、珏並杖配。

遼錫裡、裕嚕等十六族來歸,授官有差。

是月,遼主如褭潭。

十一月,甲辰朔,遼主行柴冊禮,祠木葉山,駐鶴谷。

乙巳,遼北院樞密使蕭恩溫封魏王,北院大王烏珍加裕悅。

庚申,回鶻、于闐皆遣使來貢方物。回鶻使者道由靈州,交易於市,知州段思恭遣吏市硇砂,吏與使者爭直忿競,思恭釋吏不問,械繫使者,數日,始貸之。使者歸,訴于其國,回鶻汗遣使賫牒詣靈州,詢械繫之由;思恭自知理屈,不敢報。自是數年,回鶻不復入貢。

戊辰,詔中書舍人李昉、兵部員外郎、知制誥盧多遜分直學士院。直學士院,自昉及多遜始也。先是堂吏以事至翰林,拜于堂下,學士略離席勞揖,事已即退,未嘗與坐。昉前在翰林猶然,及是有白事者,遂拜堂上,更展敘中外,無復曩日之禮,昉愕然。詢于同列,則雲如此承襲數年矣,莫詰其故也。禮部尚書楊昭儉喜譏訾,因揚言昉謁堂吏,常獲其刺字雲。

是月,南唐主校獵于青龍山,還,至大理寺,親錄囚,多所原宥。中書侍郎韓熙載劾奏:「獄多由有司,囹圄之中,非車駕所宜至。請有司罰內帑錢三百萬充軍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