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宋宮十八朝演義    P 159


作者:許慕羲
頁數:159 / 186
類別:古典小說

 

宋宮十八朝演義

作者:許慕羲
第159,共186。
相由懷政一人去幹,事成大家受福,不成我一人受禍便了,請公毋慮!」寇準再三阻止,懷政不聽而去。

寇準自懷政去後,杜門不出,暗偵宮廷舉動,過了數日,已聞懷政被拿下獄,又過一日,懷政發樞密審訊,竟伏了法。寇準當懷政下獄時,頗為驚惶!後來打聽只有懷政一人伏法,並未株連他人,方纔略略放心。原來懷政密謀,為客省使楊崇勛所悉,告知丁謂。丁謂與崇勛,連夜坐了犢車,到曹利用家計議,要乘勢除卻寇準。



  
曹利用也因澶州議和,受了寇準的申飭,心中懷恨!便商定奏章,待旦陳進。有詔捕懷政下獄,命樞密院審訊。恰好這日的審訊官,派的是簽書樞院事曹瑋。瑋系曹彬之子,屢立戰功,入副樞密,不肯多事株連,只訊懷政罪狀。

懷政也挺身自認,並不妄扳他人,具案復奏,罪止懷政一人。丁謂等大失所望,復結聯宮禁,擬興大獄,適值真宗疾愈,劉後不便專擅,便乘間激怒真宗,力疾視朝,面諭群臣,且要徹查太子,有無情弊,延臣見上意甚怒,都面面相覷,不敢出言。獨李迪從容奏道:「陛下有幾個皇子,及有此旨?太子仁孝,臣敢保決無異心。」真宗聞言,連連點首,所以只將懷政一人正法。

丁謂等還不肯罷手,復與劉後通謀,訐發朱能懷政偽造天書,因寇準欺主入奏,遂貶寇準為太常卿,出知相州,一面捕拿朱能。寇準奉詔,暗自嘆息道:「不遇大禍,還算萬幸!」立即束裝出都,徑赴相州。不料朝旨捕拿朱能,朱能竟擁眾拒捕,後經官軍進剿,朱能惶懼自殺,連帶罪及寇準,再貶為道州司馬。及真宗病癒,顧語群臣道:「朕目中何久不見寇準?」群臣方知以前的諭旨,都非上意,儘是劉後的矯制。

寇準既貶,丁謂攬權用事,黜陟專擅,除官也不使李迪預聞。李迪忿然道:「我自布衣為宰相,受恩深重,有可以報國,雖死不恨!豈肯附於奸黨,為自安計。」便留心伺察,不使丁謂妄行。其時陳彭年已死,王鐵若外調,劉承珪亦復失勢,五鬼已十分寥落,惟有林特尚在朝中,丁謂欲引林特為樞密副使,李迪不允,丁謂悻悻與爭。

李迪遂入朝面劾「丁謂罔上弄權,私結林特、錢惟演、曹利用、馮拯等,相為表裡。臣不願與奸臣共事情,甘同他罷職付。御史台勘正。」這幾句話,頗為激烈,惹得真宗發怒,命翰林學士劉筠草詔,左遷李迪知鄆州,丁謂知河南府。


  

次日丁謂入謝。真宗道:「身為大臣,如何與李迪相爭?」丁謂跪奏道:「臣何敢爭論?李迪無故詈臣,故不得不辯,如蒙陛下恩宥,臣願留侍朝廷,以酬萬一。」真宗道:「卿果矢志無他,朕何常必欲出卿。」丁謂竟謝恩而出,自傳口詔,復至中書處視事,且令劉筠改草詔命。

劉筠不允道:「草詔已成,非奉特旨,不能更改。」丁謂遂令學士晏殊草制,仍復相位。劉筠慨然道:「奸臣用事,何可一日與居。」遂表請外用,出知廬州。

未幾,真宗下詔:「此後軍國大事,取旨如故,余皆委皇太子同宰相樞密,參議施行。」太子固辭,不許,遂開資善堂議政。其時太子年才十一,縱使聰明仁孝,未免少不更事。劉後與丁謂等,內外弄權,其勢愈危!

恰巧王曾奉詔回京,仍任參知政事,他卻不動聲色,以保護太子為第一要著。密語錢惟演道:「太子幼沖,非中宮不能立。中宮非倚太子,人心亦未心歸附,為中宮打算,能加恩太子,太子自安。太子既安,劉氏豈有不安的麼?」惟演很贊成此言,遂即答道:「參政此言,真是國家大計!」當下入告劉後。

劉後亦深以為然!從此對於太子,將護惟謹,方得無事。

你道錢惟演是何等人物,竟能得劉後的信任呢!那錢惟演,乃吳越王錢俶之子,博學能文,曾任翰林學士,曾樞密副使,性善逢迎,將自己的同胞妹子,嫁于劉美為妻。即銀匠龔美,與劉後同入京,改姓劉,劉後認以為兄。與劉後乃是親戚,王曾利用他入告劉後,所以深信不疑。過了天禧五年,真宗又改元乾興,大赦天下,封丁謂為晉國公,馮拯為魏國公,曹利用為韓國公。

元宵佳節,真宗還禦東華門觀燈。到了仲春,舊病復發,臨崩時,詔太子即皇帝位,並面諭劉後道:「太子年幼,寇準、李迪可託大事。」言畢晏駕。總計真宗在位二十六年,改元五次,壽五十五歲。

劉後召丁謂王曾入直殿廬,恭擬遺詔,並說:「奉大行皇帝特旨,由皇后處分君重事,輔太子聽政。」王曾即援筆起草,于皇后處分軍國重事中間,添入一個「權」字。丁謂道:「中宮傳諭,並沒有『權』字。此處如何添入了呢?」王曾正色道:“我朝無母后垂簾故事。

今因皇帝幼沖,特地從權,已是國家否運。加入『權』字,尚足示後,且增減制敕,本相臣分內事,祖制所特許的。公為當朝首相,豈可不鄭重將事,自紊典型麼?丁謂無言可答,只得嘿然。草詔既定,入呈宮禁,劉後已先聞得王曾的議論,不便改易,就將這道詔書,頒示中外。

太子禎于柩前即位,便是仁宗皇帝了。尊劉後為皇太后;楊淑妃為皇太妃。中樞密兩府,因後臨朝,乃是宋朝創例,會集廷議。

王曾請如東漢故事,太后與皇帝五日一朝,太后坐于皇帝右首,垂簾聽政。丁謂道:「皇帝沖年,凡事須由太后作主。每月朔望,由皇帝召見群臣。遇有大政,由太后召輔臣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