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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P 460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460 / 0
類別:經濟

 

作者:亞當史密斯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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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例如,東印度貿易,如果不受一個專營公司的鉗制,象瑞典和丹麥那樣的貧國,也許從來不會派一艘船到東印度去。這個專營公司的設立,必然獎勵冒險家。他們的獨占權,使他們在國內市場上能抵制一切競爭者,而在外國市場上,他們又和他國貿易者有同樣的機會。他們的獨占權,告訴他們,他們對大量的貨物,可十拿九穩地收到大的利潤,對大量貨物,有得到大的利潤的機會。沒有這種異常的鼓勵,這種貧國的窮商人,也許決不會想把小資本冒險投在象東印度貿易那麼遼遠和那麼不確定的事業。
 反之,象荷蘭那樣的富國,也許會在貿易自由的場合,派遣比現今多得多的船只到東印度去。荷蘭東印度公司有限制的資本,使許多本來會流入這種貿易的大商業資本,不流入這種貿易。荷蘭的商業資本很多,所以不斷流出,有時流到外國公債,有時流到外國商人與冒險家的私債,有時流到最迂回的消費品國外貿易,有時流到運送貿易。一切近的用途都充滿著資本,投入近的用途略有利潤可圖的資本,全都投下了,荷蘭資本,必然會流向最遠的用途。假使東印度貿易是完全自由的,邵也許會吸收這過剩資本的大部分。東印度提供了一個比歐洲、美洲合起來還更大更廣的市場,來銷售歐洲的制造品及美洲的金銀和其他產物。
 資本自然分配的擾亂,必然妨害產生這種現象的社會,不論是排拒資本,使其違反自然趨勢,不流入一個特定貿易部門,或是吸引資本,使其違反自然趨勢,流入這特定貿易部門。如果沒有任何專營公司,荷蘭對東印度的貿易,必比現在大,而它的一部分資本,不能投在最有利的用途上,當然是它很大的損失。同樣,如果沒有任何專營公司,瑞典和丹麥對東印度的貿易,將比現在小,也許竟不存在,而它們一部分資本,投在不適合它們現今情況的用途上,當然是它們很大的損失。按照它們現在的情況,寧可向他國購買東印度貨物,盡管出價較昂,不應該從它們小額資本中,抽出那麼大部分來經營那麼遙遠的貿易,因為那種貿易的往返是那麼遲緩,所能維持的國內生產性勞動量是那麼小,而在它們國內,生產性勞動是那麼需要,有許多事未曾進行,有許多事還待進行。


  
 所以,沒有專營公司,雖有個別國家不能對東印度進行直接的貿易,但不能從此推定,這樣的公司,應在那里設立,而只能從此推定,這樣的國家,在這情況下,不應與東印度直接通商。葡萄牙的經驗,充分證明,這樣的公司,一般說來並不是經營東印度貿易所必需。因為,葡萄牙雖沒有任何專營公司,卻幾乎享有了這貿易全部達一世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