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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P 459


作者:亞當史密斯
頁數:459 / 0
類別:經濟

 

作者:亞當史密斯 / 第1頁 / 共3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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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論

 對於美洲貿易,各國都盡其所能,企圖獨占其所屬殖民地的全部市場,並完全排斥其他各國,使其不能與所屬殖民地直接通商。在十六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葡萄牙人企圖以同樣方法,控制東印度的貿易,他們聲言他們擁有印度各海的唯一航行權,因為他們第一次發現這通路。荷蘭人仍繼續排斥歐洲一切其他國家,使不能與其所屬香料產島直接通商。這種獨占,顯然妨害歐洲一切其他國家,使它們不能經營本來可投資有利的貿易,並使它們不得不以比它們自己直接從產地輸入時略高的價格,購買這專營貿易所經營的貨物。
 但從葡萄牙權力失墜以來,歐洲國家都不再要求航行印度各海的專營權了,印度各海的主要海港,現今開放,一切歐洲國家船只都可航行了。但除了葡萄牙及近來的法國,各歐洲國家的東印度貿易,都受一個專營公司的鉗制。這一種獨占,妨害了實行獨占的國家。這國家大部分人民,不僅從此失去一種本來可投資有利的貿易,而且不得不以比全國人民都能自由經營這種貿易時略高的價格,購買這獨占貿易所經營的貨物。例如,自從英領東印度公司成立以來,英國其他居民,就不但不能從事這種貿易,而且須以較高的價格,購買他們所消費的東印度貨物。這種獨占,要使此公司,在售賣此等貨物時,取得異常的利潤;而且這樣一個大公司處理事務,難免發生弊端,因而引起異常的浪費。這種異常的利潤和異常的浪費,都得由本國購買者支付。所以,第二類獨占的不合理,比第一類獨占的不合理更為明顯。
 這兩種獨占都多少會破壞社會資本的自然分配,但未必以同樣的方式破壞。


  
 第一種獨占,總是違反自然趨勢,吸引著過大部分的社會資本,使流人享有獨占權的特殊貿易。
 第二種獨占,隨著不同情況,有時吸引資本。使流人享有獨占權的特殊貿易,有時又排拒資本,使不流入這種貿易。在貧國,那當然是違反自然趨勢,吸引過多的資本,使流入這種貿易;但在富國,那當然是違反自然趨勢,排拒許多資本,使不流入這種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