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靈魂甘泉,自由閱讀廣場

帳號    


地下室手記    P 31


作者:杜思妥也夫斯基
頁數:31 / 43
類別:世界名著

 

地下室手記

作者:杜思妥也夫斯基
第31,共43。
「死就死。」她惡狠狠地回答道,迅速扭動了一下身子。
「要知道,這太可惜了。」
「誰?」
「可惜了這一生。」


  
沉默。
「你有過未婚夫嗎?啊?」
「您問這幹嗎?」
「我不是向您刨根問底。我有什麼。你幹嗎生氣呢?你當然也可能有自己的愉快的事。這關我什麼事?沒什麼,可憐。

「誰?」
「可憐你呀。」
「不用您可憐……」她勉強聽得見地悄聲道,又扭動了一下身子。
這又使我立刻升起一股無名火。怎麼!我對她這麼體貼,她竟……
「你在想什麼?你走的是正路嗎?啊?」
「我什麼也不想。」
「不想更糟糕,趁還來得及,清醒清醒吧。趁還來得及。你還年輕,長得又漂亮;還可以戀愛,還可以嫁人,還能成為一個幸福的人……」
「也不是所有出了嫁的人全都幸福呀。」她用原先那種開連珠炮似的粗魯的聲音生硬地說道。


  
「當然,不是所有的人,不過比獃在這裡總好得多。好得沒法比。而有了愛情,即使不幸福,也能過。即使不幸,生活也是美好的,活在世上,甚至不管怎麼活,也是好的。
而這裡,除了……醜惡。呸!」
我厭惡地轉過身去;我已經不是在冷冰冰地說教了。我感同身受,而且越說越激動。我已經渴望把自己獨居一隅,反覆思考過的那些珍藏心底的想法全說出來。我心中似乎有什麼東西陡地燃燒起來,「出現了」某種目的。
「你別看我在這裡鬼混,我對你不足為訓。我也許比你更壞。話又說回來,我是喝醉了酒才到這兒來的。」我急於為自己辯白。
「再說男人根本不能同女人比。這是不同的兩回事;我雖然作踐自己,糟蹋自己,可是我畢竟不是任何人的奴隷;來了,走了,也就沒有我這個人了。撣去身上的土,又換了個人。可是拿你來說,你從一開始就是奴隷。
是的,奴隷!你把一切,把整個意志都貢獻了出來。以後你想掙脫這枷鎖就辦不到了:它會越來越緊地把你禁錮住。這該死的枷鎖就是這樣。我知道它。
至于別的,我就不說了。可能你也聽不懂,不過,請你告訴我:你大概欠鴇母的錢吧?嗯,你瞧!」我又加了一句,雖然她並沒有回答我的話,只是默默地豎起耳朵聽著:“瞧,這就是枷鎖!你永遠無法贖身。他們一定會這麼做的。你無異把靈魂交給了魔鬼……
「就拿我說吧……你怎麼知道呢,也許我也同樣不幸,故意往火坑裡跳,也是因為心裡苦悶。要知道,喝酒是為了藉酒澆愁:嗯,我到這裡來——也是為了消愁解悶。你倒說說看,這有什麼好:咱們倆……方纔……湊到一塊,可是在整個這段時間裡,咱倆彼此一句話也沒有說過,而你直到後來才像個野姑娘似的開始打量我;我對你也一樣。難道這叫愛嗎?難道人與人應當這樣親近嗎?這簡直不成體統,就這麼回事!」
「對!」她生硬地、急匆匆地附和我的話道。我甚至對她急匆匆地說這「對」字感到奇怪。這說明,也許,她方纔打量我的時候,她的腦海裡也閃過同樣的想法?這表明,她也已經會想某些問題了?……「他媽的,這倒有意思,這可是『英雄所見略同』呀。」我想——差點沒有躊躇滿志地搓起手來。
「難道我就對付不了這麼一顆年輕的心……」
我最感興趣的還是逢場作戲。
她把自己的頭轉過來離我更近了,我在黑暗中覺得,她似乎用一隻手支着腦袋。也許在打量我。我看不清她的眼睛,感到多可惜啊。我聽到她深深的呼吸聲。
「你幹嗎要到這裡來呢?」我開口道,已經帶著某種威嚴。
「沒什麼……」
「在老家該多好啊!溫暖,自由自在;總歸是自己的家嘛。」
「要是還不如這裡呢?」
「必須與她的思想合拍,」我腦子裡倏忽一閃,「一味多愁善感是起不了大作用的。」
然而,這不過倏忽一閃而已。我敢發誓,她也的確使我很感興趣。況且當時我的心情也有點纏綿悱惻。再說弄虛作假與當真動情也很容易和睦相處。
「誰說的!」我急忙回答,「什麼都可能發生。我倒相信,肯定有人欺負了你,對不起你,而不是你對不起他們。要知道,我對你的身世一無所知,但是像你這樣一個姑娘肯定不會是自己樂意到這裡來的……」
「我算什麼姑娘呀?」她用勉強聽得見的聲音道,但是我聽清了。
「他媽的,我在巴結她。真叫人噁心。說不定,也好……」她沉默不語。
「我說麗莎——我想說說我自己!要是我從小有個家,我絶不會像現在這樣。我常常想這問題。要知道,不管在這家裡多麼不好——畢竟是自己的爹娘,而不是敵人,不是外人。即使一年裡只有一次向你表現出愛。
你畢竟知道你在自己家裡。瞧,我是沒有家自己長大的;大概正因為如此,我才變成這樣……無情。」
我又等來了沉默。
「也許她根本就沒聽懂。」我想,「再說也太可笑了——說教。」
「如果我是父親,我有自己的女兒的話,我也許會愛女兒勝過愛兒子的,真的。」我又旁敲側擊地說,好像不是為了逗她喜歡似的。不瞞諸位,我的臉紅了。
「這是為什麼呢?」她問。
可見她在聽。
「不為什麼;我也不知道,麗莎。你瞧,我認識一個做父親的,為人很嚴厲,老闆着臉,可是卻常常跪在女兒面前,親吻她的手和腳,看都看不夠,真的。她去晚會跳舞,他就站在一旁,一站就是五小時,目不轉睛地看著她。他愛她簡直愛得發狂了:我明白這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