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298頁
他們說,首先,為購買外國貨物而輸出金銀,未必會減少國內的金銀量。反之,還往往會增加那種數量;因為,如果外貨消費額並不因此而在國內增加,那些貨物就可再輸出國外,以高利潤在那里售出,所以,帶回來的財寶也許會比原來為購買貨物而輸出的金銀多得多。托馬斯?孟把這種國外貿易的作用同農業的播種期和收獲期相比較。他說:“如果我們只看見農夫在播種時期把很多優良穀物撒播到地里去的行為,我們一定會把他看做一個狂人而不是農夫。但如果我們再考察他在收獲期間的勞動,我們就會發現,他的行為是既有價值又有很大的收獲的。收獲才是他努力的目的。” 第二,他們說,這種禁令並不能阻止金銀輸出,因為金銀價值大體積小,極容易向外走私。他們以為,只有適當地注意所謂貿易差額,才能防止這種輸出。當一國輸出的價值大於輸入的價值時,外國就欠它一個差額,那必然以金銀償還,從而增加國內的金銀量。當輸入的價值大於輸出的價值時,它就欠外國一個差額,這必然也以金銀償還,從而減少國內的金銀量。他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禁止金銀輸出,就不但不能阻止金銀輸出,而且將使金銀輸出加多一層危險,從而使金銀輸出加多一層費用。所以,在這種禁令下,匯兌將更不利於有逆差的國家;購買外國匯票的人,對於售賣外國匯票的銀行,不僅要對運送貨幣的天然風險、周折與費用付出代價,而且要對由於禁止金銀輸出而產生的意外風險付出代價。匯兌愈是不利於一個國家,貿易差額亦必然愈是不利於這個國家。與貿易差額順差的國家比較,貿易差額逆差的國家的貨幣價值必定相應地低得多。譬如,英、荷兩國間的匯兌,若百分之五不利於英國,則在匯兌時便須以英銀一百零五盎斯購買荷銀一百盎斯的匯票。英銀一百零五盎斯既然與荷銀一百盎斯的價值相等,故亦只能購得相應數量的荷蘭貨物。反之,荷銀一百盎斯卻與英銀一百零五盎斯的價值相等,故亦可購得相應數量的英國貨物。總之,售給荷蘭的英國貨物將以低得那麼多的價格出售,而售給英國的荷蘭貨物又將以高得那麼多的價格出售,這都是由於匯兌的這種差額。英國貨物所換回的荷蘭貨幣少得那麼多,而荷蘭貨物所換回的英國貨幣卻多得那麼多。所以,貿易差額就必然在那麼大的程度上更不利於英國,必須把更大數量的金銀輸往荷蘭,以彌補差額。 第29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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