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292頁
下述一事,或與本題無關,但不妨在此一提。即以大宗地產,由父傳子,子傳孫,傳至許多世代的世家,在商業國,是極罕見的。反之,在商業不盛的國家,如威爾斯,如蘇格蘭高地,則極普通。阿拉伯歷史,充滿著貴族的世系;有一位韃靼可汗,著了一部歷史,曾經譯成幾種歐洲文字,其中,就全是關於貴族的世系。這可證明,古世家在這些國家是極普通的。在富人收入只能用於養活盡量多的人的國家里,富人的用度很少過分,他的仁愛心似乎難得熱烈得使他企圖養活超過他所能養活的人數。但在收入的最大部分歸個人消費時,他的用度就往往極無限制;因為他的個人虛榮心,是無限制的、永遠滿足不了的。所以,在商業國,即使有極嚴厲的法規取締揮霍浪費,長期富裕的家庭仍屬罕見。但在商業不盛的國家,即使沒有法規取締,亦多長富之家。象韃靼和阿拉伯那樣的遊牧民族,財產不易消費,取締浪費的法規,亦無設立的可能。 對於公眾幸福,這真是一種極重要的革命,但完成這種革命的,卻是兩個全然不顧公眾幸福的階級。滿足最幼稚的虛榮心,是大領主的唯一動機。至於商人工匠,雖不象那樣可笑,但他們也只為一己的利益行事。他們所求的,只是到一個可賺錢的地方去賺一個錢。大領主的癡愚,商人工匠的勤勞,終於把這次革命逐漸完成了,但他們對於這次革命,卻既不了解,亦未預見。 因此,在歐洲大部分地方,城市工商業是農村改良與開發的原因,而不是它的結果。 第2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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