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266頁
農村先於都市的事態,在大多數國家,是由需要迫成的,但在所有國家,又有人類天性促其實現。只要人為制度不壓抑人類天性,則在境內土地尚未完全開墾改良以前,都市的增設,決不能超過農村的耕作情況和改良情況所能支持的限度。如果利潤相等或幾乎相等,多數人必寧願投資以改良土地開墾土地,不願投資於工業及國外貿易。投在土地上的資本,可受到投資人自身更直接的監察;與商人資本比較,他的財產不易遭遇意外。商人的財產,不但常須冒狂風巨浪的危險,而且由於商人常須對風俗情況都不易熟習的遠郊的人貸給信用,還要冒人類的愚蠢與不正行為這些更不可靠因素的危險。反之,地主的資本,卻可固定在土地改良物上,可只說是盡了人事所做得到的安全。而且,鄉村風景的美麗,鄉村生活的愉快,鄉村心理的恬靜,以及鄉村所提供的獨立性,只要這獨立性不受到人為的迫害的話,這些實具有吸引每一個人的巨大魅力。耕作土地既為人的原始目標,所以,在有人類存在的一切階段,這個原始的職業將為人類所永遠愛悅。 沒有工匠的幫助,農耕必大感不便,且會時作時輟。農民常常需要鍛工、木匠、輪匠、犁匠、泥水匠、磚匠、皮革匠、鞋匠和縫匠的服務。這類工匠,一方面因為要互相幫助,另一方面又因為不必要象農民那樣有固定地址,所以,自然而然地聚居一地,結果,就形成了一種小市鎮或小村落。後來,又有屠戶、酒家、面包師,只及許多就供給臨時需要那一點說對他們是必要的或有用的其他工匠及零售商人加入,於是市鎮日益擴大起來。鄉民和市民是互相服務的。市鎮是鄉民不斷前往把原生產物交換制造品的市集或市場。就是依著這種交換,都市居民才取得了工作材料和生活資料的供給。他們售給鄉村居民的制成品的數量,支配他們所購的材料及食料的數量。所以,他們的材料及食料的增加,只能按照鄉民對制成品需要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而這種需要,又只能按照耕作及改良事業發展的比例而發展。所以,設使人為制度不擾亂事物的自然傾向,那就無論在什麼政治社會里,都市財富的增長與規模的擴大,都是鄉村耕作及改良事業發展的結果,而且按照鄉村耕作及改良事業發展的比例而增長擴大。 第26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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