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231頁
第三幕 論資本積累並論生產性和非生產性勞動 有一種勞動,加在物上,能增加物的價值;另一種勞動,卻不能夠。前者因可生產價值,可稱為生產性勞動,後者可稱為非生產性勞動。制造業工人的勞動,通常會把維持自身生活所需的價值與提供雇主利潤的價值,加在所加工的原材料的價值上。反之,家仆的勞動,卻不能增加什麼價值。制造業工人的工資,雖由雇主墊付,但事實上履主毫無所費。制造業工人把勞動投在物上,物的價值便增加。這樣增加的價值,通常可以補還工資的價值,並提供利潤。家仆的維持費,卻是不能收回的。雇用許多工人,是致富的方法,維持許多家仆,是致貧的途徑。但家仆的勞動,亦有它本身的價值,象工人的勞動一樣,應得到報酬。不過,制造業工人的勞動,可以固定並且實現在特殊商品或可賣商品上,可以經歷一些時候,不會隨生隨滅。那似乎是把一部分勞動貯存起來,在必要時再提出來使用。那種物品,或者說那種物品的價格,日後在必要時還可用以雇用和原為生產這物品而投下的勞動量相等的勞動量。反之,家仆的勞動,卻不固定亦不實現在特殊物品或可賣商品上。家仆的勞動,隨生隨滅,要把它的價值保存起來,供日後雇用等量勞動之用,是很困難的。 有些社會上等階級人士的勞動,和家仆的勞動一樣,不生產價值,既不固定或實現在耐久物品或可賣商品上,亦不能保藏起來供日後雇用等量勞動之用。例如,君主以及他的官吏和海陸軍,都是不生產的勞動者。他們是公仆,共生計由他人勞動年產物的一部分來維持。他們的職務,無論是怎樣高貴,怎樣有用,怎樣必要,但終究是隨生隨滅,不能保留起來供日後取得同量職務之用。他們治理國事,捍衛國家,功勞當然不小,但今年的治績,買不到明年的治績;今年的安全,買不到明年的安全。在這一類中,當然包含著各種職業,有些是很尊貴很重要的,有些卻可說是最不重要的。前者如牧師、律師、醫師、文人;後者如演員、歌手、舞蹈家。在這一類勞動中,即使是最低級的,亦有若幹價值,支配這種勞動價值的原則,就是支配所有其他勞動價值的原則。但這一類勞動中,就連最尊貴的,亦不能生產什麼東西供日後購買等量勞動之用。象演員的對白,雄辯家的演說,音樂家的歌唱,他們這一般人的工作,都是隨生隨滅的。 第23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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