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173頁
不論任何國家,必須依人力生產的一切土地生產物價格,要是不足以償還土地的改虔費用及耕作費用,該國的土地,決不會完全用來耕作,完全得到改良。要使全國土地完全用於耕種和得到改良,各種生產物的價格,第一,要足夠支付良好穀田的地租,因為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都視穀田地稅為轉移;第二,要能對農家所付的勞動和費用,給與同良好穀田通常所提供的一樣好的報酬。換言之,農家必須由這價格,取回其資本,並獲得資本的普通利潤。各種生產物價格的上漲,顯然必須先於生產這各種生產物的土地的改良。得利是一切改良的目的,改良的必然結果如為損失,即不得謂為改良。但如由改良而生產的物品價格,不足補償改良的費用,那末,改良的結果,就必然是損失。因此,全國土地的改良與耕作,如確為一切公共利益中的最大利益,則這一類原生產物價格的上漲,就不能視為公共災禍,而應視為最大的公共利益的必須的先驅和伴隨物。 上述一切原生產物的名義價格或貨幣價格的上漲,並非銀價下落的結果,而是這些產物自身真實價格上漲的結果。這些生產物不但值更大的銀量,而且值比以前多的勞動量和食品量。它們上市既需費去更多的勞動量和食品量,因此上市之後,它們代表更多的勞動量和食品量,或者說,在價值上等於更多的勞動量和食品量。 第三類 第三類即最後一類原生產物的價格,隨著改良程度的增進而自然地上漲。人類勤勞對增加此等產物所收的實效,或為有限,或為不確定。因此,這類原生產物的真實價格,雖有隨改良的進步而上升的自然趨勢,但有時甚或會下落,有時在各不同時代,會繼續同一狀態,有時又會在同一時期里或多或少地上升,視所發生的不同的偶發事件使人類勤勞的努力在該產物的增產上所取得的成就的大小而不同。 某些原生產物的生產,視他種產物的生產為轉移。因之,一國所能提供的前一類產物量,必然受它所能提供的後一類產物量的支配。例如,一國的羊毛或皮革的量,必受該國所維持的牛羊頭數的支配;它所能維持的牛羊頭數,又必然受該國改良狀況及農業性質的支配。 也許有人說,在改進的過程中,使牛羊肉價格逐漸提高的原因,也同樣會使毛革的價格,按幾乎相同的比例而提高。如果在進行改良的初期,毛革市場和家畜內市場,同樣局限於狹窄範圍,則上面所說,也許會成為事實。可是,這兩者的市場範圍,通常是極不相同的。 第17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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