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論 第148頁
格里戈里?金,是一位通曉此種事情的有名學者。1688年,他推算的結果,認為在一般豐年,小麥的平均生產者價格,為每蒲式耳三先令六便士,即每誇特二十八先令。據我所知,所謂生產者價格,有時又稱為契約價格,即農民簽訂契約,規定在一定年限內,供給商人一定數量穀物時所定的價格。因為這契約,使農民可以省去上市議價的費用和麻煩,所以,契約價格通常比一般認為的平均市價低。金氏判定當時一般豐年的普通契約價格為每誇特二十八先令。據我所知,在最近連年天時不佳穀物缺乏的時期以前,這種價格,確是一般年歲的普通契約價格。 1688年,議會通過設置獎勵金,獎勵穀物的輸出。當時鄉紳在立法機關所占席數,較現今為多。他們感到穀物的貨幣價格在暖漸下落。獎勵金是以人為力量,使這價格抬高到查理一世及查理二位時代那種程度的權宜辦法,所以,在穀價每誇特漲到四十八先令以前,要繼續發給。這個價格,與金氏在同年推定的一般年歲的生產者價格相比,約高二十先令,即約高七分之五。假使金氏的計算,確有幾分值得它那時候所博得的普遍贊揚的話,那末,當時除了極歉收的年度,每誇特四十八先令的價格,就只有借助於獎勵金那一類人為手段,否則絕無實現可能。不過,當時威廉王政府的實力,尚未鞏固,正在懇求鄉紳制定年土地稅。政府方面既有所求於鄉紳,對於鄉紳們的建議便只好采納了。 由此可見,在前世紀結束以前,銀價和穀價相比大抵已抬高若幹了,到了本世紀,這上升趨勢,雖由於獎勵金的必然作用,不能按照當時的實際耕作情形而大大顯著起來,但銀價大體上仍繼續上升。 在豐年時候,獎勵金由於促進穀物的輸出,當然會使穀價特別昂貴,超過本來會有的數目。但獎金制度最明顯的目的,卻也就是在最豐收的年度,仍要設法使穀價提高,以獎勵耕作。 不錯,在穀物大缺乏的年度,獎勵金大抵停發。但是,在這種年度內,仍有許多年數的穀價,不免蒙受獎勵金制度的影響。豐年穀物,既由獎勵金誘起了異常的輸出,所以,以甲年豐收補救乙年不足的調劑作用,就無從施展了。 總之,獎勵金不論在豐年或在歉歲,都會使穀價抬高,超過按照實際耕作情況所本來會有的價格。這樣說來,假使本世紀最初六十四年的穀物平均價格,比前世紀最後六十四年期間的穀物平均價格低,那末,要是在同一耕作狀態下,沒有獎勵金的作用,那就一定會低得多了。 第14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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