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註譯 第173頁
祝):是一種漆筒似的打擊樂器。拊、鞷:見19.6注(25)。椌(qi • 1 ng • 腔):是一種類似祝的打擊 樂器。楬(qi • 4恰):又名「敔」(y • (語),一種虎狀木製打擊樂器,在雅樂結束時擊奏。(9)詘:同 「屈」。信(sh • 5n • 申):通「伸」。(10)要(y • 1 o • 腰):迎合。俯會:遷就。(11)眾:指跳舞的人們。 積意:聚精會神。■■(ch • 0遲):諄諄,誠懇謹慎的樣子。 【譯文】 音樂的象徵:鼓聲弘大高亢,鐘聲洪亮渾厚,磬聲清越明朗,竽、笙、簫、和、管、籥等管樂器的聲音昂揚激越,塤、篪的聲音浩瀚磅礴,瑟的聲音平易溫良,琴的聲音柔婉優美,歌聲清朗而曲盡其情,舞蹈的意象則包容了自然界的一切現象。鼓,大概是音樂的主宰吧?所以鼓聲像天,鐘聲像地,磬聲像水,竽、笙、簫、和、管、籥等管樂器的聲音像日月星辰,鞉、柷、拊、鞷、椌、楬的聲音像萬物。憑什麼來瞭解舞蹈的意象呢?回答說:跳舞的人眼睛不能看見自己的形體,耳朵不能聽到自己的聲音,但是處理低頭、抬頭、彎曲、伸直、前進、後退、緩慢、快速的動作時無不乾淨利落明白清楚,盡身體的力量去迎合鐘、鼓的節奏,而無所違背,眾人集中注意力真認真啊! 第323講: 20.12吾觀于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1)。主人親速賓及介(2),而眾賓皆從之;至于門外,主人拜賓及介,而眾賓皆入;貴賤之義別矣。三揖至于階,三讓以賓升,拜至,獻酬(3),辭讓之節繁;及介,省矣;至于眾賓,升受,坐祭,立飲,不酢而降;隆殺之義辨矣(4)。工入,升,歌三終(5),主人獻之;笙入,三終(6),主人獻之;間歌三終(7),合樂三終(8),工告樂備,遂出。二人揚觶(9),乃立司正(10)。焉知其能和樂而不流也。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眾賓,少長以齒,終於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長而無遺也(11)。降,脫屨(12),升坐,修爵無數(13)。飲酒之節,朝不廢朝,莫不廢夕(14)。賓出,主人拜送,節文終遂。焉知其能安燕而不亂也(15)。貴賤明,隆殺辨,和樂而不流,弟長而無遺,安燕而不亂,此五行者,足以正身安國矣(16)。彼國安而天下安。故曰:吾觀于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註釋】 (1)此節又見于《禮記·鄉飲酒義》,《禮記》把它記作孔子之言。鄉:見20.2注(1)。此「鄉」 字指鄉中飲酒的禮儀。(2)主人:指鄉大夫,即主管鄉中政教禁令的官。速:即「不速之客」的「速」, 召請的意思。賓、介:都是賓客。古代鄉大夫以賢能的處士作為賓客,邀請他們飲酒來商量事情。在 這飲酒的禮儀中,最賢能的人叫賓,德行稍次於賓的叫介,其禮儀上的地位也次於賓,一般作為賓的 輔佐;德行次於介的叫眾賓,地位在賓客中最低。參見《儀禮·鄉飲酒禮》及《士冠禮》註疏。(3) 獻酬:古代主客互相敬酒,主人先向客人敬酒叫「獻」,客人用酒回敬主人叫「酢」(zu • ^作),主人 再次向客人敬酒以表答謝叫「酬」。客人向主人致答謝酒也叫「酬」。(4)殺:見19.9注(4)。(5)終: 將一首歌曲或樂曲從頭到尾歌唱或演奏一遍叫一終。歌三終:指把《詩·小雅》中的詩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各唱一遍。參見《禮記·鄉飲酒義》疏。(6)三終:指吹笙的人把《詩·小雅》 中的樂曲《南陔》、《白華》、《華黍》各奏一遍。參見《禮記·鄉飲酒義》疏。(7)間:間隔,輪流。 間歌三終:指樂工先唱《詩·小雅》中的《魚麗》,接着吹笙的吹奏《小雅》中的《由庚》;樂工再 唱《南有嘉魚》,吹笙的再吹《崇丘》;樂工再唱《南山有台》,吹笙的再吹《由儀》。(8)合樂三終: 指樂工在唱《詩·周南》中的《關睢》、《葛覃》、《卷耳》時,吹笙的同時吹奏《詩·召南》中的 《鵲巢》、《采蘩》、《采蘋》。(9)觶(zh • @志):古代飲酒的圓形器皿。(10)司正:專門監督正確 地行使禮儀的人。(11)弟:指年輕人(用《禮記·鄉飲酒義》孔疏),這裡用作動詞,是尊重年輕人 的意思。一說「弟」讀為「悌」(t • @替),是尊敬兄長的意思。(12)脫:《集解》作「說」,據宋浙 本改。(13)修爵:等於說「行觴」,依次敬酒。(14)莫:古「暮」字。(15)燕:通「宴」,安逸快樂。 參見2.15注(1)。(16)《集解》「足」上有「是」,據世德堂本刪。 【譯文】 第17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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