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註譯 第166頁
曰:案使不及也。故三年以為隆,緦、小功以為殺(4),期、九月以為間。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5),中取則於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盡矣。故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謂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 【註釋】 (1)分:半。之:指服喪三年(實為二十五個月)。分之:將三年打對摺,指服喪一年。按古代 禮制,父在為母、已嫁女為父母都服喪一年。(2)期(j • 9基):周年。(3)案:語助詞,下同。(4)緦 (s • @思):細麻布,此指細麻布製成的喪服,服期三個月,是古代五種喪服(斬衰、齊衰、大功、小 功、緦麻)中最輕的一種。對關係較遠的親屬、親戚如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 中表兄弟等都服緦麻(「緦」指細麻布衣、「麻」指麻帶)。小功:喪服名,用較細的熟麻布製成, 服期五個月。男子對從祖祖父母、堂伯、堂叔等都服小功。小功以上為大功,服喪九個月。殺(sh • 4i • 曬):見19.9注(4)。(5)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服喪三年取法于農曆每三年置一閏月,服喪一年 取法于天時每年循環變化一次,服喪九月取法于天地之陽數(九為陽數),服喪五月取法于地有東西 南北中五方或金木水火土五行,服喪三月取法于天時之一季。 【譯文】 既然這樣,那麼為什麼還要把它打個對摺呢? 回答說:對於最親近的父母本來就是在一周年時終止服喪的。 這是為什麼呢? 回答說:因為經過一周年,天地都已經變換了,四季也已經循環了一遍,那些在宇宙中的動植物沒有不重新開始其生長的了,所以古代的聖王就用這一周年的喪禮來象徵它。 既然這樣,那麼三年的喪期又是為了什麼呢? 回答說:那是為了使喪禮更加隆重,於是就使它在一年的基礎上加倍,所以就過了兩周年了。 從九個月以下的喪期,又是為什麼呢? 回答說:那是為了使它不到一周年的喪禮。把服喪三年作為隆重的禮,把服喪三個月、五個月的緦麻、小功作為簡省的禮,把服喪一周年、九個月作為它們中間的禮。這禮的制定,上取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法於人,人們所以能合群居住而和諧一致的道理也就被全盤體現出來了。所以三年的服喪,是為人之道最高的禮儀。這叫做最隆重的禮儀。這是各代帝王都相同、古今都一致的。 第309講: 19.20君之喪所以取三年,何也? 曰:君者,治辨之主也(1),文理之原也,情貌之盡也(2),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詩》曰(3):「愷悌君子,民之父母。」彼君子者(4),固有為民父母之說焉。父能生之,不能養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誨之;君者,已能食之矣(5),又善教誨之者也,三年畢矣哉?乳母,飲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6),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備之者也,三年畢乎哉?得之則治,失之則亂,文之至也。得之則安,失之則危,情之至也。兩至者俱積焉,以三年事之猶未足也,直無由進之耳!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郊者,並百王于上天而祭祀之也。 【註釋】 (1)辨(b • 4n • 辦):通「辦」,治理。(2)情:指臣民忠誠之情。貌:指臣民恭敬之貌(楊倞說)。 (3)引詩見《詩·大雅·泂酌》。(4)君子:有地位有德才的統治者,此指君主。參見11.19注(5)、12.2。 (5)食(s • @飼):通「飼」,供養。君主給人俸祿,所以說「食之」。(6)慈母:原是對生母的尊稱。 但在古禮中,也稱撫育自己成長的庶母(父親的妾)或保母為慈母。 【譯文】 君主的喪禮期限之所以要選取三年,為什麼呢? 第16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翰林院 inspier.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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